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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民和解 彰銀案糾纏17年落幕
2022/08/11 08:32:10瀏覽300|回應0|推薦10
2022-08-11 00:25 聯合報/ 記者賴昭穎、蕭白雪、巫其倫、林孟潔/台北報導

財政部與台新金控昨天發表共同聲明,宣布雙方因彰銀經營權所衍生的訴訟案,在最高法院協助下已完成調解,達成解決爭端的共識,台新金控向法院撤回訴訟。這也宣告當年扁政府推動二次金改引發的併購爭議,在糾纏十七年後畫下句點,隨著台新出脫彰銀持股,彰銀在明年完成董事改選後,將從當初的官民共治重新回到由公股主導。

據了解,財政部和台新金代表昨天下午在法院簽署和解書,完成撤告程序。證交所資料顯示,彰銀股票昨天有將近一○五萬張的鉅額交易,每股交易價格十八點二元;至於接手台新金釋出的彰銀股票買家,包括公股金融機構、壽險公司等。

為避免重演彰銀過去幾年公民互鬥局面,這次財政部的原則是不會創造第二大民股股東,避免再「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台新金共持股彰銀二一四萬張,接下來也將陸續申讓持股。

彰銀經營權之爭始於二○○五年,當時彰銀不良資產過高,台新金以公開招標取得彰銀經營權,但台新金經營九年後,財政部不再支持台新金掌握彰銀經營權,台新金狀告財政部請求法院確認契約關係存在,雙方不斷纏訟攻防。

最高法院指出,台新金、財政部均不服更一審判決,上訴第三審適逢調解制度上路,去年七月二日雙方合意移付調解,由最高法院退休法官阮富枝擔任調解委員。阮富枝昨晚表示,台新金控要面對大小股東,財政部掌管國庫、負責公股銀行應盡的責任,過程中她多次提醒雙方「社會觀感很重要」。

據指出,本案台新金找來國際通商、常在兩大律師事務所,財政部則有萬國律師事務所,都屬國內重量級律師事務所;最高法院形容,促成雙方和解是完成幾近不可能的任務,也是調解制度的新典範。本案完成調解後,所有本案可能衍生的訟爭都不能再提,不會有此案調解成功、卻透過他案以此案為由開啟訴訟的問題。

熟悉此案人士說,和解案關鍵在於「價格」,雙方原本已達成和解共識,但因台股先前重挫,導致彰銀價格受到波及,台新被迫暫緩申讓持股,直到近日金融股上漲,彰銀股價接近原先設定的目標價,才啟動後續事宜;「雙方會發出聲明,就代表問題已解決了」。

此外,根據台新金對金管會承諾,有一定時程可完成釋股,釋股方式包括賣股、轉換債、特別債等,有很多種選擇,會依台新對金管會承諾的釋股時程進行。

彰銀案歷經兩次政黨輪替、共三位總統,雙方原地踏步多年,去年台新核准併購保德信人壽後,台新金承諾六年內將出清彰銀持股;昨天雙方進一步簽下和解,二次金改推動的金融併購案,也終於宣告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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