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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4 16:27:22瀏覽680|回應0|推薦3 | |
路線說明 (1) 路線: 自萬大線第一期LG08站延伸,沿土城金城路、中華路,再轉城林大橋南側,跨越大漢溪後, 進入板橋溪城路西側左轉樹林中華路北側,轉接八德街、大安路後,轉回樹林中正路續行至新莊中正路 止。 (2) 區域:土城區、樹林區、新莊區 (3) 長度:總長13.3公里(地下段2.8公里;高架段10.5公里) (4) 型式:中運量地下及高架 (5) 場站:本市轄內13站 (6) 轉乘站:LG11:板南線、LG21:新莊線 辦理情形 (1) 可行性及綜合規劃:
99年2月12日行政院核定走廊研究規劃報告,原則同意全線路線及場站規劃,採分期興建,且要求地方政府整合沿線周邊土地開發效益,提高自償率並提出財務修正計畫再報中央核定。並由臺北市政府擔任主管機關。
(2) 環境影響評估:
97年7月2日萬大線全線環評有條件審議通過。
(3) 修正財務計畫:
101年起本府主動編列經費辦理萬大線第二期工程周邊土地開發及財務計畫。
103年3月21日配合萬大線第一期變更都市計畫案依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之審議意見調整用地取得方式。
103年6月24日檢送本案財務計畫報告書予主辦機關臺北市捷運局。惟臺北市捷運局表示尚有議題須釐清達成共識,爰經本府多次協商,並達成萬大線第二期機電系統,納入萬大線第一期機電系統擴充辦理招標;都市計畫變更及基本設計由臺北市捷運局主辦;土地開發由本府擔任主管機關和萬大線第二期營運權責等四項共識。
104年10月5日函請臺北市捷運局評估由本府擔任規劃及建設主管機關之可行性。
因臺北市捷運局就本府建議於修正財務計畫內壓縮建設期程,尚 有異議,考量本案路線全在本市境內,且地方政府有加速完成建設之需要,故請該局評估由本府擔任規劃及建設主管機關之可行性。 104年11月5日臺北市政府函復由本府擔任主管機關之議題,提出主關機關適法性、機電系統相容性、營運課題和環評開發單位權責四項課題。後將召會與臺北市捷運局商討相關議題,並視情況邀集交通部與會研商。 (4) 都市計畫變更:
為加速工程之建設,本府亦已主動先行編列都市計畫變更和基本設計經費。
104年7月29日臺北市捷運局召開萬大線第二期推動計畫作業經費及撥款程序檢討會議,確認後續招標前置作業經費及撥款程序方式。
104年8月24日研商都市計畫變更招標前置作業會議,確認沿線都市計畫變更及用地取得相關議題。
104年9月15日檢討確認前置作業預算金額。
追蹤者言︰
到目前為止,仍屬紙上建設﹗對民眾而言,還是一場夢﹗到底還等多久?咱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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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