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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3 16:42:39瀏覽28|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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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預告「托育相關人員與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及與居家托育人員共同居住之人違法事件通報資訊蒐集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草案,預告六十日後將擇日公告。 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草案重點在於將各縣市管理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人員納入消極資格查驗機制,另建居家保母、居托中心人員(含訪視輔導員)、居家保母同居者等消極資格資料庫,串聯戶政、警政等資料,供主管機關、居托中心查詢,全面防堵不適任人員進入居家服務體系。 草案明訂「消極資格」為「需符合不得涉性侵、家暴、施用毒品、虐待兒少、體罰、性騷擾」,若居家保母同住者有上述前科,保母只能到幼兒家中照顧,不得在自己家中收托。 張美美指出,現行規定限制保母同住者「消極資格」為涉及性侵、毒品等特定違法紀錄,最新公布「兒童托育服務法」則納入「家暴」等犯罪等情形,包括家暴罪經緩起訴或有罪判決確定後五年內,以及經認定有傷害兒童之虞者。 草案要求居家保母執業時需簽署切結書,如隱瞞同居人「消極資格」,或同居人變動卻未依法通報主管機關,可處一至五萬元罰鍰,若情節重大或連續被處罰三次,可公布其姓名,並廢止居托人員登記。 此外,最新辦法明訂居家保母訪視頻率,地方主管機關(社會局)需每二個月查核一次、每年至少查核六次。至於托育機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則需每月查核居家保母及其服務環境,確保現職工作人員及同住者均符合相關資格。報導原文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827329 民團促居家保母家設監視器 為預防保母同居人對兒少施暴,衛福部擬要求居家托育中心每月實地查核,並建立消極資格資料庫。 對此,兒童教保聯合總會總會長蔣叔融表示,樂觀其成,贊成保母同居人也納入管理,但最重要的是比照托嬰中心,居家保母工作環境也需設置監視器。 蔣叔融指出,居家保母從業地點為民宅,若無法律明確規範,公權力難以介入,剴剴案即是一例,惡保母同住姐妹共同犯案,外界懷疑除姐妹外,另有他人犯案,鄰居、朋友等非同住家人也可能施暴,如發生不當對待事件,往往陷入家長、保母各說各話等狀況。 保母工作環境多為民宅,不當對待案件難被發現,兒童教保聯合總會建議,中央應訂出規範,比照托嬰中心,居家保母服務空間也應設置監視系統,保障家長及保母等雙方權益,並有助釐清真相,減少彼此猜疑。 衛福部本次將居家托育中心人員列入「消極資格」查核範圍,對此,蔣叔融表示,托嬰中心若發生兒虐事件,除施虐教保員本身,其主管也會遭到重罰;居家托育中心為保母管理單位,理當妥善查核保母及實地環境,這次將居托中心訪視員納入管理,可讓居托人員在管理保母時更加用心。報導全文網址:https://reurl.cc/eQl1e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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