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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8 20:52:42瀏覽21|回應0|推薦0 | |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內容是包括配合衛福部業務調整,刪除社會及家庭署及其業務,增設兒少及家庭支持署、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等。行政院版草案規定,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的業務為,規劃與執行托育照護、早期療育、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家庭支持服務及健康促進事項。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的業務為,規劃與執行長期照顧(護)、老人、身心障礙者、婦女權益與福利及國民年金事項。 立委范雲表示,本次修法有關衛福部掌理事項,婦女團體要增加婦女業務的人力資源與層級提升,並增訂婦女權益保障、婦女福利服務、社會參與及家庭暴力、性侵害等政策規劃、管理、監督、推動、執行及相關法規的研訂。 另外,朝野對兒少及家庭支持署、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的業務範圍也有不同看法。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方面,立委王育敏所提版本,主張要增加將孕產婦照護政策之規劃、推動等納入其職權,朝野對於兒少及家庭支持署首長的官職等,也有不同看法,因此修文保留交由黨團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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