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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03 21:34:06瀏覽283|回應0|推薦0 | |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我反對目前所提出的《老人福利法》針對老人健保費的補貼。理由有三。 第一,目前台灣社福支出的分配過度著重於老年上,高達每年一兆一千億以上的經費花在老年相關的福利上,同時健保經費上也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花在老年人身上。隨著人口老化,這將會逐年地上升。勢必將會排擠其他的人口群的預算。 第二,健保補貼不夠具有積極性。在目前國際主流社會政策的討論中,社會政策是應該具備積極性,也就是能夠協助人民可以有效地積極預防落入貧窮或是健康等社會風險。因此,單純的補貼健保費,並未協助老年人降低醫療需求。與其如此,倒不如把資源投入於活躍老化等政策,透過許多社會服務協助老年能夠維持其身體健康,以降低他們對於醫療的需求,也讓老年人可以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第三,不要忘記一件事,福利國家的永續發展是建立在人口均衡或是紅利上。繳納保費和稅收的人口越多,國家更能永續發展下去。因此,如果能把預算資源轉移到解決少子(女)化以及鼓勵更多人(如女性或是老年人)進入勞動市場,那麼國家的財政以及經濟才能永續發展下去。因此,老年健保補貼不僅可能會造成世代不正義的問題,更可能會使得台灣國家的永續發展出現更大的問題。 因此,如果不得不的話,應該學習韓國。如設定最低所得的十%的老年人,可獲得健保補貼。如此,預算將會降到五十億元以下,同時也可以有更多的預算資源可以投入更積極的活躍老化政策,以及其他可以促進生育率以及勞動參與率(女性、中高齡和老年)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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