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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性暴力 9成不敢報警 4成從未求助 (112.4.19新聞報導)
2023/04/22 16:43:21瀏覽232|回應0|推薦0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 本篇報導請考生參考,瞭解性暴力事件的求助現況。
2. 相關試題的演練:
(1)我國自1988年公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來,公部門對於性侵害案件有那些重要的做法以保障被害者權益及改進性侵害案件的處理?(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搶分題庫》第8章「家庭及婦女與人口之政策與立法」)
(2)性騷擾防治法的制定,是對婦女人身安全與婦女尊嚴自主的保障措施,請就該法的主要特色,加以評析之。(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搶分題庫》第10章「家庭及婦女與人口福利政策與法規」)
(3)最近社會新聞時有報導恐怖情人事件(victim precipitation of rape),試以指責強暴受害者觀點、加害者精神病理學論(psychopathology of rapists)以及女性主義觀點(feministperspective),分別敘述強暴之觀點,另外一般女性對強暴之迷思為何?(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搶分題庫》第6章「成年前期」)

 現代婦女基金會昨天公布「性暴力事件求助態度網路調查」,高達九成被害者不敢報警、四成從未對外求助,以衛福部每年一萬件通報推估,實際發生案件數恐怕更多。基金會董事長王如玄說,若假設受害情境,僅一成不願對外述說受暴遭遇,實際受性暴力卻高達四成不向任何人提起,顯示性暴力事件汙名化嚴重。

這份今年三月在網路進行的調查,回收八七六份有效問卷。基金會董事王如玄說,三分之一受訪者曾遭遇性暴力,其中百分之八十五曾遭性騷擾、廿七點六曾遭性侵害;四成受害者因擔心證據不夠充足或因案件帶來羞恥感、害怕原有生活秩序被破壞而獨自承受創傷。

王如玄指出,遭遇性暴力的受訪者中,五成曾尋求朋友、家人或伴侶等非正式管道協助,另三成被害者曾尋求心理諮商師等正式管道,只有一成左右報警,也就是說,多數受害案件並未走向司法程序,絕大多數犯罪者未遭法律追訴。

基金會總督導張妙如建議,遇受害者分享經歷時,讓他們知道你相信他們,同時多了解事件帶來的創傷反應、提供資源,但不要強迫受害者採取任何他們不想做的行動;知悉霸凌被害者言論時,須發聲制止或澄清,助被害者更快踏上復原之路。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8qZ5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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