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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賣房 租屋房東不准供奉 帶家當流浪 也睡過土地公廟 (112.4.6新聞報導)
2023/04/06 22:22:37瀏覽452|回應0|推薦0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 本篇報導請考生參考。
2. 請考生思考社政主管機關在此案中可扮演何種角色?

七旬黃姓老夫婦最近被發現「住」在台中市豐原區一家超商,累了坐在椅子上入睡,餓了吃善心人士提供的食物,時間估計有一個月。警方獲知昨天將老夫婦載回派出所,交社會局協助先入住旅館,查出老夫婦膝下有一對子女,後續協調安置生活照顧。

黃姓老翁已七十六歲,妻子七十二歲,全部家當裝在兩個袋子裡;警方昨天到場,老翁精神不濟,不時低頭沉睡,左臉瘀青紅腫;員警問他,他說不小心跌倒撞到,「會慢慢好」,隨即又沉睡。黃妻在一旁說,「已經二次睡到撞地受傷了」。

老婦人說,兒子今年二月賣掉房子,帶他們到潭子租屋,因房東拒絕他們供奉祖先牌位,住不到一個月就被要求搬走;他們帶著祖先牌位流浪,前幾天才找到供奉的納骨塔,至少祖先有地方去,較無牽掛。

她說,曾申請到中低收入戶資格,向社會局求助,短暫找到東勢旅宿,但住沒幾天社會局就要他們另找租屋處,再申請補助;她只想在住了卅多年的豐原老家附近租屋,但租金貴,至今找不到。

她說二人也睡過土地公廟,因大雨才會到超商睡,對於以後生活怎麼過,她望著桌上超商店員給的食物,無奈說「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超商店員說,老夫婦在超商一個多月,不會吵到客人,有善心者寄錢叮嚀給他們食物,超商也會提供即期品止飢。

社會局說,老夫婦每月每人領取低收補助七七○○元,目前先進行庇護,另函文請子女出面召開親屬協調會議,商議後續生活照顧事宜。如親屬不出面,會提供法律協助。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Y8Qd1O

是否遭棄養 社會局將開親屬會議

豐原七旬老夫婦「住」在超商一個多月,台中市社會局正了解是否遭棄養,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也介入協助。社會局說,目前親屬不願出面,先安排旅館住宿,有需要會提供法律扶助。學者說,高齡者人身安全不容忽視,社會局若開親屬會議,子女不應逃避,以免觸法。

社會局說,老夫婦兒子變賣房子後,曾二次幫兩人租房,一處因堆積物品房東不續租,另一處老夫妻認為空間太小且距離遠不願前往。社會局協助短期安置,老夫婦又說要祭祖自行離開。

靜宜大學社工及兒少學系副教授王秀燕說,高齡者棄養問題比兒少個案更棘手,公權力介入及提處遇計畫,都須得到當事人同意,另親情顧慮也不易解決。社會局蒐集完整資料才能召開親屬會議盡力促成共識;如兒女仍不願出面,全案會走法律途徑。王秀燕提醒,不論父母與兒女存在何種關係,或有困難與顧慮,都應出面說明,以免觸法。

律師徐承蔭說,民法上只要父母不能維持生活時,子女就有扶養義務,父母可請求子女扶養。刑法上涉及義務的遺棄罪,須被害人已達無自救力程度。但父母若過去無正當理由而未盡扶養義務持續超過二年,且情節重大時,子女也可主張行為不罰,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klvq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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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8c33883b&aid=178824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