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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17:04:56瀏覽153|回應0|推薦0 | |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一、依國際勞工組織(ILO)對社會保障支出之規範,政府提供「家庭與小孩」之社會給付涵蓋提供家庭扶養小孩及受扶養者之各項給付。110 年「家庭與小孩」社會給付 1,405 億元,較109 年增 155 億元或增 12.4%,主因為落實「0-6 歲國家一起養」政策,提高育兒津貼、幼兒就學補助及提高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並增加家庭防疫補貼等所致,與 106 年相較,增288 億元或增 25.7%;106 至 110 年占 GDP 比重則介於 0.62%~0.65%之間。 二、依計畫型態觀察,110 年「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計畫給付 1,313 億元,占 93.5%為大宗,「社會保險」計畫占 6.5%,主要提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依給付型態觀察,110 年以實物給付 880 億元,占 62.6%為主,與 106 年相較,現金給付增 191 億元或增 57.1%,增幅遠大於實物給付(增 12.4%),致現金給付占比由 106 年 29.9%增至 110 年 37.4%。 三、「家庭與小孩」社會給付中,110 年屬兒童及少年受益者計 1,208.1 億元,占家庭與小孩給付 86.0%,主要包括就學與教育、育兒津貼、生活扶助與津貼、托育補助及兒少保護與安置等給付,其中「就學與教育」624.5 億元(占兒童及少年給付 51.7%)最多,其次「育兒津貼」382.0 億元(占 31.6%),「生活扶助與津貼」102.9 億元(占 8.5%),前 3 項給付合計逾 9 成;與 106 年相較,兒童及少年給付增 325.0 億元或增 36.8%,主要給付項目以「育兒津貼」增 181.3億元或增 90.3%較多,其次「就學與教育」增 95.3 億元或增 18.0%,「托育補助」亦增24.7 億元或增 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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