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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2 09:52:40瀏覽217|回應0|推薦3 | |
最近很意外見識了一些牽涉到法律的事情,聽了之後,滿頭發燒,四肢冰冷,背脊冒了半身汗。 在這裡有一條法律,就是說你佔用別人的不動產 ( 就是土地 ) 為己有,經過 10 年 ( 有人說是 7 年 ) 之後,可像法院申請為自己的財產。在這十年內,如果對方沒有抗議的話,當然你使用是處於私下侵占,一定沒有任何租賃合約的,但又因為你的使用造成外面認為你是擁有者的話,就可以成立了。很恐怖對不對?這也造就不少人很投機,想盡辦法默默侵占,到時候提出證物一口咬住,這不動產就變成你了。似乎不困難也不容易,總歸一句話,人為了利,剎那反臉變天,對好心善良的人來說,是一把割心的刀。真難了解,為何會有這種如此不文明的法律? 再來另一件事,有位朋友在鄉間有塊地,入口有柵欄加了把鎖,最近下鄉,發現居然有人開輛大卡車打開柵欄停在裡面,這位朋友立刻跑到警察局報案,警察說只要對方沒有打壞鎖匙,就不是什麼刑事案件,如果是進入房子裡面才牽涉到刑法。後來,警察到現場去看,那偷入客將柵欄的另一邊的好幾個螺絲被鬆開,有一條鐵絲也被翹開,因為鎖沒壞,警察就說啦,等一下偷入客會將柵欄完好的關回去,當下又對偷入客說下次不能再進入私人土地。此案就這麼簡單了事。 到底警察的作法是對的嗎?很令人懷疑。也許是因為在鄉下,這一次雖然是放了偷入客,其實已有點警告的意味,否則,立刻給與刑法的處分,偷入客的前途將無亮。 這只是最近這裡發生的幾件事件,可能會有人因此下斷語說此地不宜居住,其實每天都有許多不同的大大小小案件,在浩瀚天空下的每個角落發生,並非只有這裡才有這種爛事,人走到那裡都有好人也有壞人,忍不住地想好與壞、善與惡的發生,除了受一念之間的影響外,是否還有其他的因素呢?法律又有蝦路用 ( 台語 )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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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