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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6 06:39:02瀏覽522|回應0|推薦37 | |
「諾」 「我與對方律師就離婚協議已經完成基本的協定草案,請你過目一下。」黃律師將一本檔案匣遞交給他,並接著說:「對方對於可歸責於委託人(你)應負的法律責任,全數放棄刑法上的追訴與民事的求償,這是我方最大的勝利。」黃律師得意的口吻微笑著,嘴角泛著深深對稱的法令紋。 阿明匆匆地瀏覽過後支吾地說:「這……這內容我大致同意,唯獨那附帶條款…….黃律師你能否要求對方……刪除掉。」 「這恐怕很困難,當初在協議時我也詢問過對方,為何要堅持將這條協議納入,這其實並無法律上的實意和拘束力。可對方為此不惜毀棄全部協議,我只好接受。」律師清清喉嚨,繼續說道:「其實這條文說『男方婚前承諾女方每日對她說「我愛你!」,至協議草案簽署日,共計積欠女方一千七百五十八次,應自離婚完成登記日起,每日上午七時至八時期間,男方親自以電話對女方說「我愛你!」如有一日不履行,罰新台幣一萬元整。連續三日不履行,則視同全數不履行,則罰新台幣一千七百五十八萬元整,並須於三個月內一次繳清。否則女方得查封男方所有動產、不動產以為抵充,男方並放棄先訴抗辯之權。』就算你不履行,恐怕對方的強制力還是會有爭議的。」 阿明滿臉悲苦地反問律師:「如果妳太太提出這個條款,你簽還不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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