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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樵學老~之十二
2017/06/22 06:09:26瀏覽623|回應0|推薦42

將欲奪之,必固予之。(老子三十六章)
述論:

牛頓力學有「反作用力」;中國的易經有「物極必反」。得失與榮枯的交界,只有智者可以洞然燭照。矯枉必先過正,有所得必有所失,如果只看到或在意相對因果的一端,不是錯估形勢就是憤恨難平。股市的操作大則是--人棄我取;人取我棄。進退之間,除了膽識,還需智慧。老子有言 -- 福兮禍之所伏 ; 禍兮福之所倚。得與失之間,一旦過於執著,就不得解脫。唯有淡然乎得失之間,無待而沖虛,才能逍遙自在。一如徐志摩之對待林徽音~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然而即便賢如徐志摩,果真能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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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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