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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二二八事件與蔣介石的對策 『上』
2012/02/22 22:38:11瀏覽520|回應0|推薦0

二二八事件與蔣介石的對策


世界是複雜的,歷史也是複雜的。許多歷史事件常常具有雙重性或多重性。如果人們只看到其中一個方面,就很難掌握全貌;而當人們為了某一目的,有意突出、誇張、強調其中的一個方面時,事件的面貌往往就更難於認識。在*中,人們為了所屬政派、集團或階級、階層的利益需要,常常掩蓋事件的部分特性,誇張、扭曲另一部分特性,這種情況,在歷史上常見,有時還會很嚴重。
  二二八事件發生於上一世紀的臺灣。多年來,人們對它的態度與感情大異,因之敍述與評價亦大異。今天,當我們重新審視這一曾經給臺灣人民帶來巨大傷痛的事件時,必須採取冷靜、超脫的客觀立場和嚴謹的科學態度,遠離一切狹隘的功利需要,而只留下一個需要和目的,即還原歷史本相,最大限度地追求歷史的真實,建立對這一事件的真實可靠的論述。
  【一】事件的兩重性:抗暴與騷亂
  二二八事件就是一個具有兩重性或多重性的事件。
  眾所周知,二二八事件起源於緝私員暴力執法與軍警單位處理失當。臺灣光復後,行政長官公署成立煙酒專賣局,統制煙酒產銷,禁止私制及進口。1947年2月27日下午,專賣局緝私人員葉德根等六人到臺北南京西路太平町巡搜,查獲小販、寡婦林江邁販賣私煙,林婦跪地苦苦哀乞,圍觀民眾幫同求情,緝私人員不予理會,葉德根並用槍管打破林婦頭顱,以致鮮血直流,激起群眾不滿。參見《高等法院記錄》,《臺灣光復和光復後五年省情》(下),南京出版社1989年版,第580-585頁。緝私人員傅學通見勢逃走,被人追拉,掙脫後即將子彈上膛,後又被人抱住,葉開槍,擊中看閑路人陳文溪(當晚身亡)。臺灣省文獻研究會:《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1992年版,第226頁。《緝煙血案被告傅學通等判決書》,陳芳明編:《臺灣戰後史資料選》,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1991年版,第229-232頁。群眾憤而燒車,包圍警察局、憲兵隊,要求立即處決兇犯。28日上午,《中外日報》記者周青、吳克泰所撰現場報導見報,發向全省。同日,臺灣省政治協會等發起抗議。陳文溪系大流氓陳木榮之弟,因此,抗議活動一開始即有部分流氓參加。群眾鳴鑼罷市,包圍並搗毀位於本町的專賣局臺北分局,毆斃外省籍緝私員兩人,毆傷四人,將物資搬出焚燒。下午,群眾四五百人*,以“嚴懲殺人兇手”的橫幅標語及“獅鼓”為前導,向行政長官公署請願,衝擊公署大門。其間,出現搶奪警衛槍支及開槍射擊衛兵情況,衛兵還擊,當場打死三人、打傷三人,逮捕六人。臺灣省文獻研究會:《二二八事件文獻輯錄》,第228頁。《續錄》,第376頁。關於衛兵開槍的原因、所用槍支及死傷人數,諸說不一。參見戚嘉林:《臺灣真歷史》,中國友誼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184頁;藍博洲:《沉屍、流亡、二二八》一書稱,受傷三人後來也都死了。見時報文化出版公司2002年版,第213頁。另據目擊者、《中外日報》記者周青回憶:“隱伏在公署頂樓的輕機槍向人群開火掃射”,“死傷者有七八人”,“後來,政府當局竟謊稱群眾欲搶衛兵槍支。”又,二二八慘案臺胞慰問團于3月14日呈送于右任的《處理臺灣事變意見書》稱:“當場殺死數千人。”顯然過於誇大。見《臺灣光復和光復後五年省情》(下),第592頁。群眾情緒更為激昂,在各處毆打外省人,同時進佔位於臺北公園內的廣播電臺,向全省廣播,批判政府的貪污*,號召各地民眾驅逐貪官污吏以求自存。3月1日,全台各地紛紛回應,從要求懲凶發展為政治抗爭。警備總部於是下令*。武裝軍警巡邏臺北市區。當日,群眾包圍鐵路委員會,企圖奪取駐警武器,駐警開槍,“致有死傷”。《陳儀報告電文》,《二二八事件文獻續錄》,第376頁。吳克泰稱:“翌日,在北門鐵路局附近,憲兵又開槍打死百姓,有二三卡車之多。我親眼目睹運屍車。”見《周青、吳克泰先生口述記錄》,《二二八事件文獻補錄》,第75頁。鄭劍:《臺灣秘史》稱:當場打死18人,傷40多人。見該書1998年版,第212頁。

自1945年光復以來,群眾對臺灣國民黨當局的施政本多不滿,例如,在政治上,臺灣與內地各省不同,實行行政長官公署制,行政長官集行政、軍事、財政以至立法、司法諸權於一身,類似於日據時代的總督。在行政長官公署的官員中,外省人過多,臺灣人過少,副處長以上官員僅有台民1人。《二二八慘案臺胞慰問團呈于右任關於處理臺灣事變意見書》,《臺灣光復和光復後五年省情》(下),第590頁。全省簡任官214人,本省人僅12人。《楊亮功、何漢文關於臺灣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及善後辦法》,《臺灣光復和光復後五年省情》(下),第647頁。在經濟上,實行嚴格的統制,煙、酒、火柴等日用品均實行專賣,官辦的專賣局、貿易局幾乎壟斷臺灣的進出口貿易與工業的方方面面,企業家以至小本商人均遭束縛。《臺灣二二八慘案聯合後援會為挽救臺灣危局致于右任電》,《臺灣光復和光復後五年省情》(下),第594頁。這一時期,通貨膨脹,物價騰飛;糧價過高,失業嚴重,大批復員返鄉的原台籍日本士兵就業無門;此外,官員貪污腐化;軍隊紀律不良。行政長官陳儀繼承的是一個爛攤子,雖有心求治,也採取了開放輿論等開明措施,但剛愎自用,不明省情、民情。凡此種種,都使臺灣民眾長期憤鬱、壓抑。當時,臺灣民間有“五天五地”之說:即“驚天動地(盟軍轟炸)、歡天喜地(臺灣光復)、花天酒地(接收官員)、黑天暗地(*統治)、呼天喚地(物價飛漲)”。其中後三個短語正反映出臺灣人民的強烈不滿。現在,由於緝私中的處理不當,這種憤懣終於找到突破口,群眾的情緒就像長期運行於地下的岩漿,一朝噴發了。
  可以看出,專賣局緝私人員的行為屬於恃強淩弱的暴力執法,而臺灣民眾的行為則屬於抗暴自衛和反對惡劣政治,有其正義性與合理性。但是,一旦群體性事件爆發,由於參加者人數多,成員複雜,自發性強,衝動性強,就很難要求每一個人、每一個步驟都中規中矩,合理合法。無可否認,二二八事件中,有情緒性的打、砸、搶、燒等非理智行為,也有方向性的謬誤。例如,將臺灣民眾和國民黨臺灣當局的矛盾當作本省人和外省人的矛盾,從而激起對外省人的普遍仇視。27日下午,就有人張貼“打死中國人”的標語,高喊:“阿山(外省人)不講理”阿山,意為山豬,對外省人的輕蔑稱呼。、“豬仔太可惡”、“臺灣人趕快出來報仇”,等等。28日,更出現“打阿山”的號召,於是,在這種狹隘的地域主義、鄉里主義情緒的支配下,對“外省人”的暴力行為不斷發生。太平町的正華旅行社、虎標永安堂,榮町的新台百貨公司相繼被搗毀,十餘輛汽車、卡車被燒毀,本町、臺北車站、臺北公園、榮町、永樂町、太平町、萬華等地,都有不少外省人無故被棒打或棍擊,或被打成癱瘓,或被打死。這種仇視、攻擊外省人,搶劫外省人財物的現象迅速向板橋、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台南、台東、高雄等地蔓延。至3月6日,澎湖以外的十六個縣市都遭波及。台中的火柴工廠、煙葉工廠、洋絲工廠、被服廠均遭破壞。新竹縣的工廠、商店損失達236萬餘元。《二二八事件台中各機關損失調查表》,武之璋:《二二八真相解密》,〔臺北〕風雲時代出版公司2007年版,第245頁。高雄市未及逃避的外省人被拘禁于第一中學。〔臺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一),1992年版,第62頁。新竹縣的外省人則集中於桃源農業學校,不給食糧。《安全局之報告》,武之璋:《二二八真相解密》,第237、246頁。宜蘭提出:“外省人應集中受本省青年監視”。《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一),第103頁。有的地方甚至成立“外省人管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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