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上個世紀的五十年代,高中時代的夏琳與村裡的窮小子秦峰相愛了。夏琳想在高中畢業以後就嫁給秦峰,但在那個聽從父母之命的年代裡,夏琳知道若沒有父母的同意,她是不可能和秦峰在一起的。於是夏琳告訴自己的父親,她喜歡秦峰,並且決定以後要嫁給他,夏琳的父親雖然不喜歡秦峰,但經不住夏琳的再三請求,最終勉強答應。就在高中畢業以後,父親突然反悔,說:「這小子家裡太窮,以後你跟上他會受苦的,我給你定了一門親事,這個孩子叫劉義,人挺老實的,在礦廠上班,每月都有固定工資,你跟著他不用受委屈,過兩天我就安排你倆見面。」夏琳雖不喜歡這樣的包辦婚姻,但又不願違背父親的心意,就這樣他倆見了面,並在半年後結了婚。
婚後劉義常常夜不歸宿,通宵達旦地和朋友玩牌、打麻將,當夏琳生了孩子以後,他的這種行為也沒有絲毫改變。有時夏琳要洗衣,做飯,讓劉義看一會兒孩子,劉義答應的很爽快,不一會兒就傳來孩子的哭鬧聲,夏琳轉眼一看,孩子獨自被放在灶臺上,而劉義早已不見人影。有一次半夜劉義還未回家,夏琳很生氣,便將孩子抱到劉義正在玩牌的朋友家,一把將孩子放在了他們玩麻將的桌子上,劉義便一隻手抱過孩子另一隻手繼續玩麻將。夏琳實在忍無可忍,氣的半夜就往娘家跑。回到娘家後碰見了許久未見的秦峰,秦峰說:「他對你不好,你跟他離婚吧,以後我來照顧你和你的女兒。」夏琳點點頭,秦峰很高興。過了幾天,劉義帶著女兒來求夏琳,希望她能夠原諒他,看著劉義誠懇的樣子,和女兒可憐兮兮的樣子,夏琳心軟了。就這樣他們的三口之家並沒有因為這次的風波而破裂,秦峰最終也沒能如願以償,夏琳還是選擇了自己的家庭。後來秦峰也有了屬於自己的家庭。
就在夏琳30歲的那一年,許久未見的朋友對夏琳說:「你知道嗎?秦峰死了。」夏琳很吃驚,臉上立馬露出悲傷之情,問:「他是怎麼死的?」朋友說:「在一次爆破礦坑時,意外被炸死了。」多年後的一天夏琳向自己的女兒講述了她與秦峰之間的故事,這時的她們已經接受了全能神的末世作工。女兒對夏琳說:「人的婚姻都由不得自己的選擇,都在神的手中,並且神給你安排的都是最好的,幸虧當時你沒有跟秦峰在一起,要不然現在守寡的就是你。你看你這一輩子跟著我爸也沒受什麼苦,從來沒有工作過,他在外出力,你在家享福,你信神出去傳福音,他也不怎麼逼迫你,這不都是神對你的恩待。」夏琳笑笑說:「是啊,這都是神的恩待,那我們一起來看一段全能神的話吧。」女兒說:「好的」夏琳翻開神話後,把書遞到了女兒手中,女兒念了起來:「人一生中要遇到很多人,但誰也不知究竟誰是自己婚姻中的另一半。儘管人都在婚姻這件事上有自己的主張、自己的想法,但是最終能真正成為自己另一半的那一個人究竟是誰,人不能預知,人自己說了不算。你遇到了一個你喜歡的人,他可以成為你的追求對象,但他對你是否感興趣,他能否成為你的伴侶,這個都不是你個人能決定的。你喜歡的人未必就是能與你共度此生的那個人,而你從來都未想到過的那個人卻不知不覺地走進了你的生活,成了你生活的伴侶,成了你命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與你的命運緊密相連的你的另一半。所以,人世間的婚姻千千萬,但各有不同:有多少婚姻並不如人意,有多少婚姻皆大歡喜;有多少婚姻橫跨東西,有多少婚姻南北相連;有多少婚姻郎才女貌,有多少婚姻門當戶對;有多少婚姻幸福美滿,有多少婚姻痛苦悲哀;有多少婚姻令人羡慕嫉妒,有多少婚姻令人不解、令人鄙視;有多少婚姻充滿歡樂,有多少婚姻充滿哭泣,讓人絕望……人類在形形色色的婚姻中表現出來的或者是對婚姻的忠誠與至死不渝,或者是對婚姻的愛護、不舍與不離不棄,又或者是對婚姻的無奈與不解,或者是對婚姻的背叛甚至仇視。無論婚姻本身給一個人帶來的是幸福還是痛苦,然而,造物主命定好的每個人在婚姻中的使命是不會改變的,是人必須要完成的,而在婚姻背後的每一個人的命運是不會改變的,是造物主早已命定好的。」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夏琳說:「是啊,人的婚姻都在神的手中,在談婚論嫁的年齡裡秦峰雖是我喜歡的對象,但因著種種因素的阻攔我們終究沒有在一起。你爸一點浪漫細胞都沒有,也不會體貼照顧別人,並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但卻因著種種因素的推進,我倆成了共度一生的伴侶。婚姻由不得個人的選擇,這種種因素都是神所命定擺佈的。不過,也像你剛說的一樣,婚姻裡也包含著神對我的眷顧與憐憫。生活中雖少了一些浪漫,但日子過得很踏實,很安穩,而且還能夠好好信神。神為人安排的都是最好的。」女兒:「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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