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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8 15:38:26瀏覽2404|回應0|推薦2 | |||
──「王芳茗,參加叛亂之組織,處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 民國三十六、七年間,有一群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的高材生,包括:阮井言、王芳茗、藍義成、江思明、江連井、江漱清等六人,千里迢迢應聘至金門教書;民國五十七年,當六人皆在教育界嶄露頭角時,卻紛紛以「匪諜」罪名被捕入獄,其中,時任金城國小(中正國小前身)校長的王芳茗亦牽扯在內,因而哄動一時。很諷刺的是,當王芳茗以「匪諜」罪名被捕入獄時,他留在大陸的父親王文壽及家人,卻因有個在國民黨中央政府下教書、效命的兒子,而在同時的文化大革命運動中被鬥爭、下放勞改,財產全部充公不堪折磨歸西時,王芳茗亦無法送終,成了一輩子的痛。 * * * * * 民國五十七年九月二十日早上,擔任金門縣金城國民小學校長的王芳茗,在主持師生升旗典禮後,隨即被金門調查處情治人員約談。 據了解,王芳茗在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的同學孫建寧,當時向中央政府自首,坦誠介紹王芳茗等人參加該校匪黨「南靖師範讀書會」,並加入匪黨「南靖師範支部」。 王芳茗聽了情治人員這席話後,恍若青天霹靂,連連否認,表示自己在求學時代,是個心地純潔善良的愛國青年,絕對沒有參加匪黨的非法組織。 不過,這種說法並不被辦案人員接受,堅持王芳茗再記憶、再思索,承認事實。 王芳茗思考良久後指出,求學時,只曾正正當當地由同學江勝達、江珠香介紹加入「三民主義青年團」,並無參加其他非法組織。 「那就是!那就是!」在場的另一位辦案人員表示,那就是匪黨的南靖師範支部。王芳茗一聽,又急又氣,趕緊解釋「三民主義青年團」乃是當時的青年愛國團體,團長即為蔣中正先生。 由於王芳茗堅不承認,於是,在接下來的四天三夜中,便開始了連串的疲勞轟炸、刑求逼供。王芳茗回憶道,那幾天,三名辦案人員及金門警察局刑警隊長劉樞朋,四個人輪流對付他一人,王芳茗在不眠不休、不吃不喝下,由三名辦案人員疲勞訊問,劉樞朋則負責刑求。 刑求的項目千奇百怪、十分殘忍,包括:蹲馬步、面壁跪、挾竹桿、揹寶劍、譏笑辱罵、拳打腳踢。 其中,挾竹桿、揹寶劍最不人道,所謂「挾竹桿」 ,即將手掌五指張開,用細小竹桿挾在手指縫間,然後用力壓夾,王芳茗常痛不欲生、尿與淚滲流直下。 而「揹寶劍」是將兩隻手臂向背後扯,一臂由上往下拉,另一臂則由下向上拉緊,然後以手銬將兩手掌強力銬上,已四十四歲的王芳茗,經此折騰,筋骨幾乎斷裂,嘶嚎聲叫人不忍耳聞。 在情治人員的疲勞轟炸、刑求逼供下,王芳茗和阮井言、藍義成、江思明、江連井、江漱清等人,不得不委屈「交待」。 * * * * * 王芳茗,民國十三年六月一日生,福建省海澄縣太武鄉深澳村人。父親王文壽曾做過深澳村長十多年,熱心地方事務,頗孚人望。 當時,吃鴉片的鄉人不少,為了協助鄉人戒掉此一惡習,王文壽在當地的南太武山上觀音廟內,設立戒煙所,免費供應食宿,善行讓族人相當感激。 王芳茗的家鄉深澳村(昔稱深澳社)與廈門一水相隔,坐汽船一小時即可到達,家鄉的南太武山,與金門的太武山(又稱北太武)遙遙相對。 王芳茗在故鄉唸完初級小學後,隨即負笈港尾鎮,唸港尾鎮中心學校(高級小學),由於交通不便,王芳茗租住於該鎮,每週返家一次,離家時,則揹一袋米走,充做下一週的糧食。 接著,進入福建省海澄縣初級中學、龍溪師範學校普通師範科就讀。因對日抗戰,學校內遷至福建省南靖縣,故又改名為「南靖師範學校」。 民國三十四年八月,王芳茗自師範學校畢業,因享有公費待遇,依規定返回原籍服務,於是,赴海澄縣政府報到,並接受分發,至福建省太武鄉中心國民學校任教。 * * * * * 民國三十六年,王芳茗師範學校的同學阮井言(民國十一年十月二日生,福建省海澄縣人),應聘至金門縣古寧頭古寧國小擔任校長。當時,古寧國小係由金門旅菲律賓華僑所建,阮井言返回港尾鎮探親時,因古寧國小正巧出缺,遂邀請昔日的同學,包括:王芳茗、藍義成、江思明、江連井、江漱清等人,前往金門古寧國小任教,沒想到,六人後來都成了獄中的難兄難弟。 其實,金門離家鄉並不算太遠,王芳茗指出,早年金門高中前方有個古渡頭,叫「同安渡頭」 ,坐汽船約一個小時可抵廈門,再由廈門轉搭汽船即可回福建省海澄縣的家;另外,也可以由古寧頭坐帆船,直達海澄縣,通常早上八、九點開船,中午時分即可抵達。 自此,王芳茗踏上金門島,並至島上各校任教。民國四十七年,王芳茗在金寧鄉湖下國小當校長時,與金門金門縣示範中心國民學校(金城國小、中正國小前身)教書的林月蟬訂婚,由於時值八二三砲戰,丈人曾勸他們跟隨政府撤至台灣,不過,因故未成行。 不久,王芳茗又調至多年國小當校長,該年又調至示範中心國民學校,方才與林月蟬結婚。 民國五十六年,配合九年國民教育延長,示範中心在更名為金城鎮中心國民學校後,正式易名為「金城鎮金城國民小學」 ,王芳茗擔任該校校長,直到出事為止。 * * * * * 經過四天三夜的刑求,王芳茗在情治人員已擬好的口供上,按指模認罪。王芳茗表示,這項莫須有的罪名,就是承認「在福建省立南靖師範學校求學時,由同學孫建寧介紹,參加匪黨南師讀書會,並由同學江勝達、江珠香介紹參加匪黨南師支部」。 隨後,王芳茗被送往山外的金門看守所,二十天後,又轉送台灣台北調查局。在台北調查局時,王芳茗直喊冤枉,表示係被長期刑求逼供,受不住痛苦才被迫承認,希望能面見局長申訴。承辦人員當場翻臉,威嚇要拿測謊器測王說詞,王芳茗則要求快快測謊,如確有說謊,願意接受國法制裁,否則,要求還其清白,讓他早日返家。承辦人員忿而斥責,拂袖而去。不久,即又移送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由軍事檢察官提起公訴。 王芳茗於法庭上一再解釋是被刑求,他也強調,他只由江勝達等人介紹加入三民主義青年團,因心中坦蕩,民國三十八年政府退守台灣,四十年號召失聯國民黨員回歸他還持團證前往縣黨部報到。 至於起訴書中所說,於民國三十八年元月在金門古寧國小演出「陞官圖」係為匪宣傳,王芳茗也解釋,該諷刺劇為當時流行的劇本之一,意在譏諷貪官污吏,怎會被誣指為「為匪宣傳」? 由於介紹他加入三民主義青年團的江勝達,當時身陷大陸,無法出庭作證,王芳茗遂要求和自首的孫建寧對質,不過,不為法官接受。 據了解,法官曾另開庭,調孫建寧詢問,王芳茗的辯護律師曾去旁聽,當時,孫建寧亦否認介紹王加入「讀書會」。然而,因涉案六人在稍早刑求時,為求自保,紛紛坦承加入,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國防部即據此將王芳茗等人判罪入獄。 在軍法處看守所待了三年後,被判「匪諜」罪的王芳茗等人,戴上手銬、身驅綁上繩子,由荷槍衛兵帶領,搭乘卡車赴台東,再坐上船艦,駛向火燒島(綠島),開始他獄中感訓生涯。 王芳茗被抓時,大女兒才七歲,大兒子五歲、二女兒三歲,最小的女兒才一歲。林月蟬於是攜兒帶女,由北門玉蘭花住處搬回東門林家花園娘家處,與父母相依為命。由於匪諜罪名非同小可,加上時值軍管時期,眾人為免惹麻煩,紛紛走避,讓一家人飽嘗世間冷暖。而王芳茗原本看好的前途,也在一瞬間化為烏有,大好人生,從此斷送,每憶至此,王芳茗就不禁悲從中來。 * * * * * 民國六十一年,因時值建國一甲子,為了慶賀,由總統頒佈減刑令,王芳茗獲減刑二分之一,於民國六十二年九月服刑期滿,此時出獄的王芳茗,已是髮蒼齒搖的半百老翁。 返金後,孓然一身的他,不知何以養家,因老丈人開飼料行,王芳茗於是在林家花園內蓋雞舍養雞,飼料錢先向丈人賒,有錢再還。那知才剛起步,一場大風雨,讓雞舍成了水鄉澤國,上千隻雞就此泡湯。後來,早年教書的同事周上萱,榜林開小雞孵化場,知道王芳茗的遭遇,好心叫他過去幫忙。 剛出獄時,人人敬而遠之,只有管區員警每月都會來「關懷」一次,由於每月都得交生活報告,有一次,王芳茗實在寫得很不耐煩,見到又來訪問的員警,不禁火冒三丈,「寫甚麼寫,再寫也是吃飯、大小便!」員警體恤王的心情,向上級反映,才免除此一精神折磨。雖說大部份的人,都不大敢和他們家太過接近。不過,還是有一些教過的學生,看到他安然返金,仍會驚喜地和他打招呼,令王芳茗相當感動。 民國七十九年,王芳茗返回闊別四十多年的故鄉福建省海澄縣,才知道父母早已過世。想到自己以「匪諜」入罪,而父母卻因有個在金門教書的兒子,被指為「國民黨走狗」,終至被勞改、批鬥而死。想到這裏,王芳茗忍不住在父母墳前痛哭失聲。 那是一段相當難熬的日子,在兩岸政府都不接受他的情況下,王芳茗常常枯坐浯江溪畔,好幾次都有尋短的念頭。「在監獄是坐『小牢』,出社會則坐『大牢』」,一場匪諜冤獄,葬送了王芳茗原本璀璨的人生。同案的六人中,目前阮井言、江連井、江漱清皆已過世,只剩下王芳茗、藍義成、江思明尚在人間。 匪諜事件、白色恐怖,是歷史洪流中的一頁悲劇,事件早已隨風而逝,可是,留給當事人的,卻是一輩子也無法抹滅的痛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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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