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7/12 23:59:00瀏覽329|回應1|推薦8 | |
離! 不要當受害者!<<不要當自願的受害者>> 小時候最無法忍受的是 家裡一堆女人(出生大家庭﹐媽媽加上妯娌) 聚集在一起看悲情連繫劇。 最驚訝不是她們哭成一團﹐淚水多﹐ 而是那樣荒謬的劇情, 無法想像她們怎麼流得出淚水來... 長大後才了解﹐她們哭是因為自已也覺得 是那個時代的“受害者”﹐所以淚是, 為自已流。 令人不解的問題是﹐為何要當個“受害者”﹖ 人有權利拒絕當“受害者”﹐尤其是今天這麼開放的社會。 觀察四週的家庭發現﹐以前跟現代所謂的 “受害者”有一個共同點﹐他們大多是“自願”的受害者。 尤其受配偶虐待或冷落的受害者﹐他(她)們自願受害是有目的: 是為保護自已名聲或為自已金錢利益。 有好多一窮二白的家﹐ 爸爸一打媽媽﹐媽媽大部份跑了.. (Freedom is there is nothing to lose) 窮嘛﹗跑了﹐是離開一個不快樂的家﹐沒別的損失。 但有錢人家媳婦就比較少跑掉的,不想,或沒地方去不敢跑! 再惡劣一點的爸爸還帶外面女人回家﹐ 這些媽媽還幫忙把小孩帶出去看電影﹐好讓爸爸辦事。 每每聽人投訢抱怨婚姻及配偶時﹐只問一件事 “如果真那麼糟糕﹐你還不離婚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如果想不出一個好理由的話﹐勸他們 “行行好﹐離婚吧﹗人生苦短﹐長痛不如短痛。” 不離﹐兩人苦﹐小孩也苦﹐誰愛看兩個不快樂的人生活在一起啊﹗ 離了!至少你不用再當受害者﹐對方也不必天天當壞蛋虐待你。 加上給自已和對方機會能找到“真愛“好好重新當當快樂的好人。 多了個愛人﹐少一個冤家﹐不是很好嗎﹖ 對方不是仇人﹐只是與你合不來罷了。 別以為天天當一個虐待者有多好過﹖ 尚且你真願意看他將來因虐待你而受報應嗎﹖ 那你也好不對到那兒去﹗ 有時懷疑﹐到底誰是真正的“受害者”﹖ |
|
( 創作|另類創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