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26/07/13 06:31:33瀏覽148|回應0|推薦1 | |
是「自知之明」。 識→認識, 「相」即外在的「像」(人事物) 映入心中形成心中的「影像」 即稱「相」。 如到阿里山帶回的是 阿里山的「相」(影像) 而非把阿里山搬回家。
我就是你心中的影像-「相」。 你喜愛或不喜愛 此人-此事-此物, 是你心中對 這個人或事或物 的「愛意」,「恨意」。 如本人已亡故, 但你心中對他愛意 或恨意仍没抹滅掉。 這就是我們「煩惱」之源。
「識相」兩字, 學問可大了。 佛說,眾生本成佛, 我們為何沒成佛, 因著相~ 是着内心的這個「相」。 對這内心的這「影像」 忘不了放不下, 造成貪瞋痴慢疑等等烦惱。
麈相(影像)綁住, 執著這虚幻之相, 至死不放,是輪迴之因
也就是念頭,想法 是可改變的, 端看你對心中的 人或事或物的 轉念或在不在乎。 不愛,不恨 它就不見了。 亦即人還在, 但你心中的那個人(影像) 已被你剔除了。 即便那天遇到他, 你的心已不會受到他干擾。
|
|
|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





識相在一般俗間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