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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0:33:38瀏覽36|回應0|推薦0 | ||||||||||||||||||||||||||||||||||||
1.2334建號拍定後不點交。 2.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配偶在場稱房屋(含停車位)於110年 7月1日出租予第三人游○霖,租期至115年6月30日,租金每月 2萬元,有積欠管理費,廁所及房間有漏水,並提供租賃契約影本 為證。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4.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保證產權清楚】【銀行代墊尾款】【保證低於市價】【案件實地勘查】 【專業代書把關】【自備二成買屋】【競價行情分析】【排除瑕疵事故】 ※法拍屋小常識: ■多次百萬經紀人、年度法拍案件代標件數王 從進場投標到交屋,全程專業代為處理,讓您省心省力免煩惱 代標三不原則: 透明房訊|104法拍屋|全台法院皆有資訊部人員駐點|資訊領先|值得您信賴 ■如已看中物件,可提前通知『林代書』,債權人和解,銀行履約保證過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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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