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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苦短...活太久?...老不死?
2008/10/05 11:56:47瀏覽645|回應0|推薦5

人生苦短是不爭的事實.

誰能吸著免費的氧氣超過200年的(除了聖經裏那些經典人物外)?誰又能霸佔生命賴著不走?誰又能起死回生?

但是,生命同時也是冗長的,尤其是當生命影響著命運共同體的別人.

看過一位得癌症的母親,到了末期仍然驕傲不願低頭認錯.從病魔一開始入侵她的身體時,她就不願與醫生合作,更不願做成功率95%的切除手術.原因是,她認為她這麼好的人,怎麼會和別人一樣因癌致死呢?等到身體軀殼無法配合驕傲的內心時,她開始埋怨為何子女媳婦不出手救她這個可憐的母親呢?

她忘了,她對癌的固執態度正如她對日常生活周遭的人與事的態度.與她共同生活,對家人而言,就如同與極權統治者共存一樣,順者昌逆者亡,絲毫沒有妥協餘地.就連最後必須化療都需要全家一起下跪祈求她,她才勉強答應.

她的最後遺言是:我一生非常好,沒有遺憾....

唉,她的家人何嘗不知道,她的零遺憾絕對沒有加入家人的遺憾,否則她會有多遺憾呢?

她的人生,糾纏著家人.等到她走了,家如同解嚴後的國家.家人開始可以買新的電視,洗衣機,終於解脫過過新的正常的生活...家人之間彼此默契十足,為了繼續遵守對她的遊戲規則,他們決口不會提當年困境與現在紓困後的天壤差異,解脫自在不言中.

另外一位父親,生前做事非常極端,讓家人活在痛苦無奈的生活中無法解脫.後來家人才知道,原來他應該是得了人格異常症 personality disorder.等他走後,家人才發現,沒有了他,日子原來可以如此美好...生命本來苦短,何苦為難自己呢?然後,對他的記憶無不參雜無奈與餘悸,可是他們又是那麼的想念他.

可惜,他們的父親永遠不會明白,為何他所’愛’的親人沒有了他,居然活著更好?這是個多麼殘酷的事實!

每當我想起這兩個活生生的例子時,總會警惕自己.別活到成了孩子生命中的悲情與負擔.因為孩子是個自由個體.孩子不可能為我的人生負責,更不應該成為我彌補人生缺憾的工具.所有孩子的人生決策與喜好都應該是他自己做主的.

我認識一位教於心理學博士Dr. Alice Wang,她曾經在演講裏說過,父母要做孩子人生裏的配角.父母絕對不可以自認是主角而扼殺了孩子擁有人生主權的事情.

誠如她所說的,我這個母親只是一個有過期時效的角色 expiration date

我不會是孩子人生裏的女主角,不是導演,不是製片,更不是編劇.我只是個女配角.而且是個隨時必須退位讓賢的配角.如果孩子的人生裏不需要女配角,但是他需要路人甲幫襯的話,我也義不容辭會當個路人甲.如果他連路人甲都不需要的話,我會馬上退居觀眾席,甚至應主角或觀眾的要求,消失在人群中毫無遺憾.因為那是他的人生舞台.我不需要喧賓奪主把自己的舞台交錯在他的舞台上,最後鬧得女配角走了,他的人生大戲反而越演越好看.終於男主角發現原來他演的痛苦是因為我這個濫卡...那,會多為難他呢?

人生苦短.及時悔悟.及時認罪.及時改過.得救了,除了自己外,還有子子孫孫萬萬代代少受苦.

上帝是公平的,沒有死亡,人怎會有需要認錯改過呢?但是那些禍害前年的老烏龜們之所以可惡都是因為他們到死都不肯悔改。死亡是罪惡的休止符,仍然有對活者的人有殺傷力的可能性.但是認罪悔改卻是罪惡的終結者,悔改對活者的人絕對有啟發與修補的影響力。願神帶領我走一條沒有罪的路。

希望天下無不是的父母能夠問問自己...我死了後,家人的日子是否會比我活著的時候還要更好些?答案應該不會完全不知道吧! 人生苦短.何苦為難家人與孩子呢?別成了活太久又沒有人慶賀的老不死.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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