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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23:11:06瀏覽281|回應0|推薦0 | |
「律師團」助詐團串證脫罪 檢調二波查緝再聲押首謀律師檢調偵辦律師鄭鴻威組團協助詐團串證案,繼上月聲押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3名律師後,14日展開第二波偵查行動,兵分4路搜索,約談另名「律師團」首謀黃耕鴻、接案的賴季倉2名律師、鄭鴻威助理林圭毅、為鄭鴻威以虛擬幣洗錢數百萬元的友人李昊承4人,檢方訊後15日凌晨以涉嫌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聲押禁見黃耕鴻、林圭毅2人,另賴季倉、李昊承各以60萬元、80萬元交保。 檢調查出,黃耕鴻與在押的鄭鴻威一樣,都是「律師團」首謀,黃不但與鄭合作接詐團案件 外,自己替詐團車手進行辯護,趁機將檢警偵查祕密洩漏給詐團上游及首腦,黃另牽線派案給在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並要求接案律師回報並提供檢警辦案的偵查祕密,協助詐團重要成員串證脫罪。 另鄭鴻威的律師事務所助理林圭毅,則受鄭指示聯繫其他派案的律師,並接收、彙整涉案律師回報檢警偵查祕密文件資料給鄭鴻威,至於律師賴季倉則受鄭鴻威指示接案,為詐團車手及成員辯護,回報偵查祕密給鄭鴻威。 此外,檢調查出,鄭鴻威勾結詐團洗錢詐騙,獲利數百萬元,鄭為免曝光,找疑具有會計師專業背景的友人李昊承,以虛擬幣洗錢掩飾不法所得。 北檢認為,黃耕鴻4人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14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4處所,並傳喚黃男4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黃耕鴻、林圭毅2人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賴、李2人各命交保60萬元、80萬元。 據指出,這起律師組團當詐團「軍師」,洩漏檢警偵查祕密案件,起源於北檢去年8月至9月間,偵辦數起詐團案件,意外查出執業律師鄭鴻威接受詐團委任,替詐團車手進行辯護,鄭另牽線在其他律師事務所任職的學弟、學妹,分別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 鄭鴻威等多名律師涉嫌趁陪同車手接受檢警偵訊,以及利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調閱檢察官聲押卷證的機會,透過telegram等通訊軟體將偵訊內容回報給詐團,洩漏偵查祕密協助詐團主嫌及車手脫罪。 北檢2月1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2路搜索,訊後依涉犯加重詐欺、洗錢、洩密及組織犯罪,聲押禁見鄭、楊、李3人。另涉案律師林聰豪45萬元交保、張作詮30萬元交保;律師朱一品因涉案事證不足,訊後獲請回。 本案是檢調首度查獲有大批律師組團,協助詐團串證,北檢表示,台灣高檢署日前要求檢察機關針對律師以專業協助詐團等10類重犯,偵結時具體求刑,北檢會在偵結時對涉案律師具體求處重刑,並移請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 律師界認為,由於近年增加律師錄取名額,以及不少司法官轉任律師,導致律師業形成「紅海」,業界相當競爭,加上詐團猖獗,詐團案件暴增,因此不少律師為了業績壓力,挺而走險,洩密給詐團,協助詐團成員串證。 勾結詐團律師鄭鴻威協助藏300萬 橋院法官石育恩遭停職
前法官石育恩遭司法院依法予以停職。(資料照)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涉嫌協助詐團「軍師」 鄭鴻威律師藏放300萬元現金在辦公室,涉及洗錢。全案經檢方偵辦,檢察官諭令石80萬交保,司法院19日依法官法予以停職。 前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與詐團軍師鄭鴻威同為政治大學法律系同學,案經檢方偵辦,司法院第一時間,先將石從一般刑事庭,暫時調整為簡易庭法官,確定遭到台北地檢署諭令80交保後,即依法命石停職,處理過程與涉嫌性騷的士林地院前法官蔡明宏相同。 全案起因於台北地檢署17日指揮廉政署與調查局 台北市調處兵分8路搜索石男辦公室、宿舍、鄭男的事務所,並約談石男、 鄭鴻威胞姊鄭彧歆、律師楊濟宇3名被告到案。石育恩否認洗錢,檢察官訊後認為石育恩涉嫌洗錢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令石80萬元交保,楊男40萬元交保,鄭女無保請回。 北檢日前起訴 鄭鴻威共16名律師,全案移審 台北地院後,承辦檢察官王文成當庭指控,鄭曾暗藏一筆300萬元現金在石男的法院辦公室內,鄭辯稱這筆錢是請石物色預售屋的「工程款」。 據了解,石男疑因交遊廣闊而被政風盯上,他因與 鄭鴻威過從甚密,主動寫職務報告向橋頭地院自清。石在報告內只說曾幫鄭轉送10萬元律師費給其他律師,但不曉得金錢來源。 助詐團串證脫罪 「律師團」首謀律師及助理收押禁見檢調偵辦律師鄭鴻威組團協助詐團串證案,14日展開第二波偵查行動,兵分4路搜索,約談另名「律師團」首謀黃耕鴻、接案的賴季倉2名律師、鄭鴻威助理林圭毅、為鄭鴻威以虛擬幣洗錢數百萬元的友人李昊承4人,檢方訊後今凌晨以涉嫌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聲押禁見黃耕鴻、林圭毅2人。台北地院下午裁准。(圖本報資料照) 檢調偵辦律師鄭鴻威組團協助詐團串證案,14日展開第二波偵查行動,兵分4路搜索,約談另名「律師團」首謀黃耕鴻、接案的賴季倉2名律師、鄭鴻威助理林圭毅、為鄭鴻威以虛擬幣洗錢數百萬元的友人李昊承4人,檢方訊後今凌晨以涉嫌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聲押禁見黃耕鴻、林圭毅2人。台北地院下午裁准。 檢調查出,黃耕鴻與在押的鄭鴻威一樣,都是「律師團」首謀,黃不但與鄭合作接詐團案件 外,自己替詐團車手進行辯護,趁機將檢警偵查祕密洩漏給詐團上游及首腦,黃另牽線派案給在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並要求接案律師回報並提供檢警辦案的偵查祕密,協助詐團重要成員串證脫罪。 另鄭鴻威的律師事務所助理林圭毅,則受鄭指示聯繫其他派案的律師,並接收、彙整涉案律師回報檢警偵查祕密文件資料給鄭鴻威,至於律師賴季倉則受鄭鴻威指示接案,為詐團車手及成員辯護,回報偵查祕密給鄭鴻威。 此外,檢調查出,鄭鴻威勾結詐團洗錢詐騙,獲利數百萬元,鄭為免曝光,找疑具有會計師專業背景的友人李昊承,以虛擬幣洗錢掩飾不法所得。 北檢認為,黃耕鴻4人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洗錢等罪嫌,14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4處所,並傳喚黃男4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黃耕鴻、林圭毅2人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賴、李2人各命交保60萬元、80萬元。 法院下午3點30分開羈押庭,法官認定兩人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今傍晚裁定收押禁見。 律師團當詐團軍師 首謀藏300萬在法官辦公室 北檢要辦了律師鄭鴻威涉嫌組「律師團」洩漏偵查祕密給詐團案,台北地檢署查出,鄭擔任詐團「軍師」分派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接受詐團虛擬貨幣報酬洗錢,4個月獲利1200萬元,檢察官13日依洩密、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鄭男等16名律師及助理林佳毅、會計師李昊承共18人,結果台北地院開移審庭時,檢察官爆料鄭將300萬贓款藏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辦公室,北檢14日表示石姓法官部分已另案偵辦中,不排除傳喚石姓法官說明。 鄭鴻威只承認犯洩密罪,也承認有把錢交給石法官,因和石是熟識朋友,石在任公務員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去年他因為想買房,請石幫忙找代銷商或建商,所以先拿一筆錢給石,若有不錯機會,可先支付預售工程款,與詐騙、洩密無關。 橋頭地院表示,石姓法官未曾被檢方列為關係人偵訊,也未曾審理鄭鴻威擔任辯護人的案件,本著勿枉勿縱的精神,已著手內部調查。 起訴指出,身為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的鄭男去年加入「銀河車隊-美國」詐團,負責處理其旗下車手被逮的法務事務。鄭男自行或指揮就讀國立陽明交大科法所碩士生的法務助理林佳毅,安排15名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的辯護人,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取得偵查筆錄、車手遭羈押、扣案贓款數額等資訊,並告知詐團。 鄭男以每案6萬元收案;助理林男安排黃耕鴻等15名律師接案;15名律師各獲3案至24案,律師每案可獲4萬元,林男派案每案抽佣5000元。鄭收詐團虛擬幣報酬,定期請友人會計師李昊承轉換現金洗錢。 律師黃耕鴻除接受鄭派案外,另於去年11月2日在桃檢偵查庭內偷錄音,再將錄音檔提供當事人,另黃也學鄭當起「律師頭」,在花蓮地檢署偵辦詐團案時,要求派案律師回報在押被告的陳述內容、或寄會客菜、寄物等需求,再洩密給詐團。 律師勾結詐團! 16律師1會計師起訴 鄭鴻威撈1200萬求刑9年台北地檢署 律師鄭鴻威涉嫌組「律師團」洩密詐團案,台北地檢署查出,鄭安排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且接受詐團虛擬貨幣報酬洗錢,4個月獲利1200萬元,13日依洩密、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鄭鴻威16名律師、鄭男助理林佳毅、會計師李昊承共18人,本案創下檢調偵辦律師不法案起訴最多律師的案例。 檢方痛批鄭鴻威身為律師,卻勾結詐團從事「軍師」身色,重創律師形象,迄今僅坦承洩密,其餘犯行一概否認,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9年。 另鄭鴻威勾結的詐團連姓主嫌等人,檢方另案偵辦中;鄭鴻威等16名律師,檢方另簽分「律他」案,將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究責懲戒。 目前全案有鄭鴻威及助理林佳毅2人在押,檢方今天移送台北地院審理。 起訴指出,鄭鴻威去年間,加入暱稱「銀河車隊-美國」詐團,負責處理該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的相關法務事務,包括遭查緝前的防範措施、遭查緝後與檢警應對。 鄭鴻威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之辯護人,以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藉此取得車手於偵查中之筆錄內容、車手是否遭羈押、扣案之贓款數額等資訊,並告知詐團連姓主嫌,以利該集團上游成員管控風險、調派人手及認列虧損,藉此維持該詐團運作。 鄭鴻威親自或委由法務助理林佳毅安排黃耕鴻15名律師接案,15名律師分別接受3案至24案委任,15名律師利用陪同車手受訊及聲請羈押閱卷機會,以文字、口述等方式將筆錄內容、羈押聲請書等偵查資訊告知鄭鴻威,由鄭鴻威轉知詐團上游知悉。 鄭鴻威接獲詐團虛擬貨報酬後,定期請友人會計師李昊承轉換現金洗錢,李自去8月17日起至12月1日止,兌換台幣並提領共計1270萬4901元 其合庫帳戶,再轉匯1216萬6500元至鄭的台新銀行帳戶,李賺取差額53萬8401元。 律師黃耕鴻除另接受鄭派案,自己也在去年11月2日接受委任後,在桃檢偵查庭內偷錄音,再將錄音檔提供給當事人,另黃還在花蓮地檢署偵辦一起詐團案時,要求其他律師回報在押被告的的陳述內容、或寄會客菜、寄物等需求,黃再洩密給詐團上游成員。 橋頭地院法官疑幫詐團藏300萬 廉政署南下!搜索石育恩辦公室台北地檢署和廉政署官員南下橋院石姓法官的辦公室搜索,並約談石姓法官,橋院表示,稍後將提出說明。(林雅惠攝) 關於詐團律師鄭鴻威將300萬現金放在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一事,台北地檢署和廉政署官員今(17)日南下橋院石姓法官的辦公室搜索,並約談石姓法官,不過橋院對此三緘其口,僅表示全力配合調查,對於石姓法官爭議行為,橋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已決議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據悉,台北地檢署檢方質疑詐團律師鄭鴻威將300萬元藏於橋頭地院石姓法官辦公室內,並將石部分另案偵辦,今晨,台北地檢署和廉政署官員南下高雄搜索橋頭地院石姓法官辦公室及宿舍,不過橋院對案情不願多說,只簡單說明,相關偵查作為及後續結果,請以台北地檢署之說法為準。 橋頭地院表示,全案檢方有需橋院配合之處,橋院將全力配合,又石姓法官所涉爭議行為,橋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已於昨日進行審議,決議建請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律師勾結詐團海撈千萬 他曬1舊照!驚見「4室友全牽涉」律師林智群跟進時事,透過臉書貼出一張當年的合照。(圖 / 翻攝自林智群臉書) 律師鄭鴻威等人涉嫌洩漏偵查祕密予詐騙集團,消息曝光震驚司法圈。台北地檢署調查,鄭鴻威共計安排101件車手案予15名律師辯護,並接受詐團虛擬貨幣報酬洗錢,整整4月間獲利1200萬元,未料今上午再爆出鄭鴻威暗藏的300萬元贓款,竟藏在橋頭地院石育恩的辦公室。不過倍感諷刺的是,近期流傳的一張合影,驚見昔日的4名室友如今竟成為彼此的關鍵涉案人,不僅令人感慨萬分。 律師林智群昨(16)日跟進時事,透過臉書貼出一張四人合照,稱圖中的四名室友在7年以後,一個淪為詐騙集團的合作律師,一個則是被冒名的被害人(也是律師),一個是察覺同學不法行為,進行偵辦後聲請迴避的檢察官,另一個則是被同學委託放現金在辦公室的法官,並直呼:「Netflix 可以考慮拍成影集嗎?」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當我們詐在一起」、「學法律玩法律,這些人都是太聰明,聰明到沒有是非對錯,道德良心被狗啃咬,也不相信遭天譴這句話。人性孰善?孰惡?只有自作自受」、「七年之養,養出不同的人生」、「四室而非」、「無間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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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