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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萬市民齊下淚~關於台南市府與慈濟學校的簽約
2015/03/23 09:00:14瀏覽225|回應0|推薦0

188萬市民齊下淚~關於台南市府與慈濟學校的「獎勵民間興學」簽約

 

日前報載台南市政府於民國九十六年間,以獎勵民間興學自治條例與慈濟簽約設立中小學,市府代支付每年八百多萬元土地租金,迄今已代繳六千多萬;相較其他私立學校需自付租金,有「獨厚」慈濟之嫌?雙方去年重新締約時,合約的但書說,除非慈濟違反設立目的且同意解約,否則市府不得片面解約,這形同被「綁」終身?

此約讓人想起一二0年前,李鴻章父子代表滿清政府與日本簽定喪權辱國兼割地賠款的《馬關條約》。這條約是中華民族有史以來所蒙受最奇恥大辱的條約,不但割地賠款,還開放通商港口且允許日本在該通商港口設工廠等等。這條約完全顛覆「大中華」帝國形象,這紙老虎似的大國,虎牙被拔了,主權被肢解了,國土被瓜分了;一個自大自負的強國變成了弱國,演出「弱國無外交」的戲碼,叫當時的國人情何以堪!條約簽訂曝光後,舉國激憤,可謂四萬萬人民齊下淚,滿清政府恐怕天下大亂、政權不保,飭令李鴻章再去與日本「改議」。李氏父子卻推託說「已訂條約,再行更改,慮騰笑萬國」而拒不從命。難怪丘逢甲大嘆「宰相有權能割地,孤臣無力可回天」!

《舊唐書.魏徵傳》:「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這說明藉著歷史上的一些成敗得失可作為現今處世、處事的鑒戒。台南市政府在幾任市長的「努力」下,促成了慈濟在台南市興辦中小學乙事,當中之決策、審查過程、簽約條件均出現一些爭議,有人就懷疑說,慈濟真是神通廣大,處處有貴人相助,沒有過不了或克服不了的「難關」,從土地取得、變更,到獲得「優渥」條件,可說是無往不利,攻無不克,讓人不得不相信慈濟「有如神助」,同時也懷疑相關公部門裡「鬼影幢幢」?

國人及市民不禁要問:

1.本興學案全案能否攤在陽光下,接受大眾檢驗?南市升格後,原來的興學獎勵自治條例在民國一一年十二月廿五日廢止了,賴市府為何又在去年簽下續約,讓「不平等條約」延續下去?慈濟學校無償使用該土地期限是多少年?市政府收回該土地或重新簽約「改議」的可能性如何?市民絕對有知的權利。

2.校地全是公家的,租給慈濟辦學,竟然慈濟學校不用繳租金,租金全由市民買單?學校存在多久,市民出租金多久,且市政府竟然不能「片面解約」?若這不叫割地賠款,那什麼才叫割地賠款?

3.賴市長說,「慈濟經營學校每年花費兩億多元,收入僅九千多萬元,為台南小孩子教育虧損一億多元,依合約代繳租金並無過份,還算合理。」現在慈濟談的數據能信嗎?這些辦學開銷裡頭有無其他非辦學項目「灌水」進來?割地賠款是合理的嗎?市民買這種單是合理的嗎?市府就這樣一直「失血」下去嗎?

4.台南市府教育局說,「去年與慈濟換約後已提高慈濟回饋身障、弱勢生的比例,一年補助身障、弱勢生比例至少要達六%」。據網站資料指出,這六%大約是每一年級約十五人?況且市政府對慈濟招收輕度身障生,政府每人還給慈濟補助三千元?慈濟這種回饋市民很大嗎?對整體身障弱勢生有多少實質意義?市民是這麼好唬弄的嗎?

5.甚至有學生家長質疑說,慈濟學費並不比其他私校低,這樣對其他私校公平嗎?其他私校如果也比照慈濟的回饋方式,那市府對其他私校的補助要不要比照呢?

6.市政府既然要「補助身障、弱勢生」,為什麼不將補助金額直接補助到個人,由其個人選擇就讀或就近學校,而非將補助款「統籌」撥補入慈濟學校。當前這種補助方式,誰才是最大的受惠者?是身障弱勢生?還是慈濟?台南市政府不該出來釋疑嗎?                   百岳老查  20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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