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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生火烤煮牛排還PO上網 這下慘了!
2024/05/13 05:10:30瀏覽400|回應0|推薦5

    登山生火烤煮牛排還PO上網 這下慘了!

 

※ 登山歇晚行時盡,天寒煮食香氣聞;風動葉聲人天真,隊伍生火牛肉馨。營火烤食分素葷,心滿意足山夜親;下山貼網炫耀心,公家查辦罰單吞。 ※

 

  登山,還是規矩點好!法規、懲罰最先找那些「不長眼」的白目者開刀?在山林裡,對火、對用火向來就很敏感,尤其是近些年來更是出現過許多挨重罰之案例,只是有些山友就是不信邪、就是不當回事、就是要以髮試火?明知有些事情只能做不能講,尤其更不能在網路上「張揚」,現今在山林裡已不能隨意生火,也許因為太過高調或囂張,收到罰單、上法院也只是剛好而已!

  識時務,很重要!以前登山,幾乎每晚紮營時生營火煮茶、取暖、烘衣、扯山經兼燒垃圾,大家「習以為常」且「樂此不疲」,甚至是每天很期待的時刻!只是那個「時代」已經過了很久,現在還有一些不明就裡或是過於白目者,不但偷吃還不會、不想擦嘴?出於炫耀心理,想把山區生火這一「壯舉」昭告天下,孰料「鞭子」隨之而至,這個「代價」還逃得掉嗎?也許你會問,「這些人怎這麼不長眼?」就是這些人的警覺性不夠、敏感度不高,做事欠思量,不按照規定去「變通」,壞就壞在一心想出「風頭」,咨意亂為,一切以隨興為主,不考慮當時當地之環境與情況,也不在乎他人觀感,事後還沾沾自喜,自以為是。殊不知已踩到山林「紅線」,有時破財之後還不見得能消災,真是咎由自取!是以,山客在山上之舉措,能不慎歟?

  日昨(2024.05.09.)報載,2021年2月16日至18日,一支4人隊伍前往南投縣西巒大山登山露營,因夜間甚寒,就在林地上生營火,營火所用的木柴是撿拾林地內之枯枝雜木,渠等人員不僅燒木材生營火烤火取暖,並拿來烹煮食物,事後還將烤火、煮牛排料理的照片貼在IG…。去(2023)年被網友截圖向林業單位檢舉,因這行為已觸犯森林法,警方在調查後,將4人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由於4人坦承犯行,也賠償林保署南投分署,南投檢方考量所竊取少許雜木林材,4人緩起訴處分,但每人須向公庫支付4萬元。

  嗚呼,山區烤煮牛排之代價不菲,花4萬元烤一小片牛排,這幾位山友的心不痛嗎?他們把生火照片PO上網,「其中煮牛排的照片還配上『教父牛排普羅旺斯嫩菇佐時蔬、佛羅倫斯佐五香甜椒勞斯萊斯』的文字;另一張生火照也配上『第二天晚餐,喜歡鍋子鏘鏘砰砰的聲音』。」這個高調心態,令人難以恭維?法官考量這「4人均有正當工作、素行良好,犯後坦承犯行,所竊取雜木林積僅0.36立方公尺,其價值約907元,事後已賠償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相當金額,因此均予以緩起訴處分,但4人應各向公庫支付4萬元,也就是4人要捐公庫合計16萬元。」山友們,「聞之者足以戒」!

  看他人錯處,時時當反觀自省,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入山,忌諱不少,規定一堆,由不得你「胡作非為」!火、用火,在山林裡都是很敏感的重大事情,絲毫沒有出差錯空間,即使沒出差錯但你還是會有事?像本案這幾位登山天兵,竟然天真的把那種「只能做不能講(現在都不能做了)」的行徑「公諸於世」,不引起麻煩或公憤,似乎也很難?欲登山玩火者,自制、自愛、自重了!

          百岳老查 2024.05.13.

 

附 記:

凡事總有代價?這意味著追求某件事物或達成某個目標通常須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尤其是做錯了事。既然已經做了,接著可能導致金錢、自由、時間或其他資源的被些許剝奪。處日常生活中,尤其在登山這乙節,必須謀定而後動,動之前須要考慮其可能付出的代價,方得以做出較明智允當的抉擇與決策。本照片引自2024.05.09.自由時報(圖/警方提供),是登山客在西巒大山登山露營,撿林班地枯枝雜木生火、煮東西,還上傳IG,引來公部門的追究,花錢消災,後悔莫及,這又何必呢?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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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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