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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2 06:21:32瀏覽1408|回應0|推薦4 | |
郡大山黃姓女山友罹山 部分實情還原!
※ 魂兮歸來,山上不可託,崖深千仞,朔風野大,惟魂是蕩,徘徊無所倚,山廣無所極。生前既不可想,身後又不可知,盼汝魂返故鄉聚祖宗兮。 ※
不要讓直覺與衝動失去控制。畢竟,真相永遠只有一個!百岳老查上一篇《郡大山難 再呼籲登山新手向「網路揪團」說不!》之專文,大部分是綜合自由時報、東森新聞與中央社的資料來論述,文章PO出之後,有些接近案件核心人物提供了部分資料,足以導正先前媒體查證不足或誤導之處!是以,百岳老查願意以負責任的態度,將這部分事實再作還原,以免以訛傳訛,造成罹山者及其家屬或其他隊員的一些困擾或傷害: 1.媒體寫說該郡大山山難之隊伍有7人。實則只有6人隊伍,另1名是接駁司機另外安排的山友,非同團隊友。 2.媒體說該次登山是「網路揪團」彼此都不認識。實則是其中一女(暫稱為A女)與罹山的黃姓女山友兩人是「非常要好之友」,由她們倆再「邀約」另外3位朋友一起去爬郡大山,加上罹山的黃女也邀了她的另一位女生好友參加,總共是6人,都是互相認識的朋友。 3.這6位是相互認識的朋友,朋友互揪登山,其中A女較為熱心,由她出面安排相關事宜,這也無所謂的領隊不領隊。 4.媒體說這罹山的黃女是登山「新手」。實則黃女並非新手,黃女和A女多次參與其他山友為主的高山隊伍,如大霸群峰、雪山主東、玉山、嘉明湖等百岳。本次登山前也均有行前訓練等練習。新手,是耶?非耶? 5.黃女上山及下山時,均等待其所邀約之女山友(因腳程較慢),朋友之間均有行進配合默契,各行進小組互相照應。但由於不知黃女已發生墜落意外,惟殿後之另一女隊員總認為黃女應該一直走在她的前方而已? 6.2月26日當天下午3點半在登山口發現黃女並未下山,隨即報案求援。實則: (1)當下A女跟其他3人立即先行前往登山杖遺落處,找尋並搜尋可通訊之處報案。 (2)另在登山口的司機及留在該處之隊友持續對外聯絡報案。 (3)最後搜救隊在晚上抵達登山口時,A女及隊員們持續一同再上山搜救,搜救隊下切陡坡有找到黃女的髮箍,但由於霧太濃太暗,安全考量,只得先撤回登山口等待。 (4)搜救隊叫該登山隊員們先下山,這些隊員於凌晨3時才離開登山口。媒體說,「沒有隊友在前進指揮所」,這並非事實。 (5)一日單攻者,本來所攜帶之裝備是有限的,山上入夜之後氣溫陡降,隊員只得聽從搜救隊長之指示下山。這個指示及登山隊員的遵從下撤是正確的。 7.檢察官及法醫已驗屍完畢,大體完整,失足,頸椎斷裂立即斷氣。因長輩無法接後輩牌位,是以由好友A女一同協助長輩移靈。如此情感,豈是媒體所謂的網路揪團、彼此不認識、遇事則放生,顯係誤導! 本案搜救隊能迅速到達目標區,並很快發現目標物,這全得力於該隊員之機警,發現遺落在山徑旁的登山杖並照相,省去搜救隊之研判或大海撈針之費時。另,確認有隊員未下山時,立即分別在登山口及上山可通訊處對外聯繫報案,並給予明確之目標範圍,利於快速搜救之遂行。 逝者如斯夫!百岳老查再度為文,旨在澄清媒體部分查證不實之報導!嗚呼,死亡是登山運動的一部分?好的登山隊伍,「隊伍團結一心,沒有人為了自保而犧牲了人性。」同一個隊伍的成員,大家快快樂樂去登山,也平平安安的回家,「唯有安全歸來,才能成功提取冒險的紅利。(詹偉雄)」從這一次郡大山墜落山難的教訓,不管是網路揪團,或自組隊、商業隊,或跟登山社團登山,安全絕對是優先考量的,且是無可取代的要項。登山者、主揪者、業者,汝等知乎? ~ 百岳老查 2021.03.02.
附 記: 「排除所有不可能的,剩下的那個即使再不可思議,那也是事實。(柯南影集中的一句台詞)」照片一(南投縣消防局提供),是南投縣消防局救難人員輪流將信義鄉郡大山罹難黃姓女山友搬運下山情形。照片二(記者劉濱銓翻攝),是南投郡大山傳出有女山友失聯,在郡大山北峰附近發現失聯者的登山杖,疑似墜谷下落不明。照片均引自2021.02.27.自由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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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