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四診心法要訣(十八)切診127~139 二十五種脈象主病
(其他脈學10項 )
140婦女胎前之脈 (婦科二則)
婦人有子,陰搏陽別,少陰動甚,其胎巳結。
滑疾而散,胎必三月,按之不散,五月可別。
左男右女,孕乳是主,女腹如箕,男腹如釜。
註:
此一節明女科胎前之脈也。
陰搏陽別者,寸為陽,尺為陰,
言尺陰之脈,搏指而動,寸陽之脈,則不搏指,
迴然分別,此有子之診也。
或手少陰心脈獨動而甚者,
蓋心主血,血主胎,故胎結而動甚也。
動者,謂往來流利之動而滑,非厥厥搖動為病之動也。
疾即數也,滑而且數,
按之而散,三月之胎也;
按之不散,五月之胎也。
左為陽,故左疾為男胎;
右為陰,故右疾為女胎。
五六月後,孕婦之乳房有核,吮之有乳者,則主有子也。
女胎腹形,狀如箕之圓也。
男胎腹形,狀如斧之上小而下大也。
141產中之脈
欲產離經,新產小緩,實弦牢大,其凶不免。
註:
此一節明產中之脈也。
欲產脈離經者,謂見離乎經常之脈也。
蓋胎動於中,脈亂於外,勢所必然也。
產後氣血兩虛,見小緩之虛脈為吉,
若見實大弦牢,其凶不免矣。
142常脈病脈
經脈病脈,業巳昭詳,將絕之形,更當度量。
註:
經常之脈,主病之脈,皆明於前矣。
而死絕之脈,亦不可不察也,分列於後。
143心絕之脈(死脈六則)
心絕之脈,如操帶鈎,轉豆躁疾,一日可憂。
註:
經曰:脈來前曲後居,如操帶鈎,曰心絕。
前曲者,謂輕取則堅強而不柔。
後居者,謂重取則牢實而不動。
如持革帶之鈎,全失沖和之氣,但鈎無胃,故曰心死。
鈎,即洪脈也。
轉豆者,即經所謂如循薏苡子,
累累然,狀其短實堅強,真臟脈也。
又曰:心絕,一日死。
144肝絕之脈
肝絕之脈,循刃責責,新張弓弦,死在八日。
註:
經曰:真肝脈至,中外急如循刃。
又曰:脈來急溢,勁如新張弓弦,曰肝死,
又曰:肝絕,八日死。
145脾絕之脈
脾絕雀啄,又同屋漏,覆杯水流,四日無救。
註:
舊訣曰:雀啄連來四五啄,屋漏少刻一點落。
若杯覆,若水流,皆脾絕也。
經曰:脾絕,四日死。
146肺絕之脈
肺絕維何,如風吹毛,毛羽中膚,三日而號。
註:
經曰:如風吹毛,曰肺死。
又曰:真肺脈至,如以毛羽中人膚。
皆狀其但浮而無胃氣也。
又曰:肺絕,三日死。
147腎絕之脈
腎絕伊何,發如奪索,辟辟彈石,四日而作。
註:
經曰:脈來如奪索,辟辟如彈石,曰腎死。
又曰:腎絕,四日死。
舊訣云:彈石硬來尋即散,搭指散亂如解索。
正此謂也。石,即沉脈也。
148死脈
命脈將絕,魚翔蝦游,至如湧泉,莫可挽留。
註:
舊訣云:魚翔似有又似無,蝦游靜中忽一躍。
經曰:渾渾革至如湧泉,綿綿其去如弦絕。
皆死脈也。
149反關脈
脈有反關,動在臂後,別由列缺,不干證候。
註:
反關脈者,脈不行於寸口,
出列缺絡,入臂後手陽明大腸之經之。
以其不順行於關上,故曰反關。
有一手反關者,有兩手反關者,此得於有生之初,非病脈也。
令病人側立其手,診之方可見也。
(附錄2項 )
150脈法脈理之源流
岐黃脈法,候病死生,太素脈法,陰陽貴清。
清如潤玉,至數分明,濁脈如石,模糊不清。
小大貧富,濇滑窮通,長短壽夭,詳推錯綜。
註:
脈法倡自岐黃,所以候病死生。
至楊上善為風鑒者流,托名太素脈法,以神其說,每多不驗。
然其中有近理可採者,
如論六陽六陰之脈,
以清主貴,以濁主賤。
清脈之狀,似玉潤淨,至數分明;
濁脈之狀,如石粗濇,至數模糊。
小脈主貧,大脈主富,濇脈主窮,
滑脈主通,長脈主壽,短脈主夭。
如質清脈濁,貴中賤也;質濁脈清,賤中貴也。
清脈兼大,貴而富也;兼滑,貴而通也;兼長,貴而壽也。
濁脈兼小,賤而貧也;兼濇,賤而窮也;兼短,賤而夭也。
清脈兼小,賤而貧也;兼濇,貴而窮也;兼短,貴而夭也。
濁脈兼大,賤而富也;兼滑,賤而通也;兼長,賤而壽也。
詳推錯綜者,即詳推此質清脈清,
質濁脈濁,質清脈濁,質濁脈清,錯綜等說之理耳。
151訂正《素問‧脈要精微論》一則備考
尺內兩傍,則季脅也。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中。
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
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註:
內、外二字,
前人有以尺部一脈,前半部脈、後半部脈為訓者;
有以內側曰內、外側曰外為訓者,皆非也。
蓋脈之形,渾然純一,並不兩條,亦不兩截。
若以前半部,後半部為是,則視脈為兩截矣。
若以尺內側,尺外側為是,則視脈為兩條矣。
故知二說皆非也。
熟玩通章經文,自知其為傳寫之訛。
豈有獨於脾胃,則曰: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者耶?
蓋外以候腑,內以候臟,
《內經》脈書,確然可考,
故當以外以候胃,內以候脾之句為正。
其尺外之外字,當是裡字;尺裡之裡字,當是外字。
中附上,左右之內,外字,
上附上,左右之內,外字,皆當改之。
故不循舊圖所列,以符外候腑,內候臟之義也。
前以候前,謂關之前寸也;後以候後,謂關之後尺也。
上竟上者,謂上盡魚際也;下竟下者,謂下盡尺澤也。
(四寶註)
內者指沉脈、主裡,外者指浮脈、主表。前是寸,後是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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