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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1 22:14:18瀏覽680|回應0|推薦0 | |
建議:政府對陳致中、黃睿靚二人以懸賞一億或二億的代價,獎勵護送二人安全回台者。 理由:一、以陳致中台大法律畢業的認知,有助於釐清及突破整個案情。 二、對於黃睿靚則假設學音樂的人對洗錢認知能力有限,入陳家的時間遠短於趙建銘,安全回台可避免節外生枝轉移焦點。故以高額懸賞統包二人較為合宜。 至於已有人提出就每個密帳金額可撥一半,各別給揭發該密帳的污點證人或秘密證人,小弟甚表贊同,不再贅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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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