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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2 22:56:38瀏覽563|回應0|推薦1 | |
台灣革命黨 告訴 函 中央黨部:638民主台灣雲林縣麥寮鄉施厝五街999號 主席:李丨0926-831444 電話:05-6980000 傳真:05-6981111 電郵:powerlee007@yahoo.com.tw 9 632 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38號 受文者 :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郭永發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2日 發文字號:革命字第1081202號 主旨: 檢舉告發108年中華民國第15任總統候選人蔡英文行政不中立 及於非法定期間違法於28天期前競選 第十屆立法委員候選人蘇治芬於非法定期間違法於10天期前競選 並涉嫌賄選租用遊覽車發放便當 依法提出告訴 說明:選罷法第 36 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競選活動期間為二十八日。 (108 1130 雲林虎尾夜市造勢麥寮鄉遊覽車動員40台距投票日42天) 證據: 一. Watch 雲林縣第一選區立委候選人蘇治芬 108 1130 3:10:36 直播影片 二. 刑事訴訟法第157條:「公眾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100 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督率各級檢察官分 正本;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郭永發 中華民國各政黨及各區候選人 政黨法人台灣革命黨秘書處
台灣革命黨 主席 李 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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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武俠奇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