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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7: 陪審團
2021/11/09 07:29:51瀏覽4|回應0|推薦0

2008, 家住美國德州的史恩時年28. 擔任程式設計師, 新婚燕爾, 搬進一個優美寧靜的住宅區, 生活朝向正面發展.

有一天, 史恩收到法院通知, 要他去當一場審判的陪審團. 從小到大看了很多關於法庭審判的電視與電影, 自認早已熟稔法院各項規則與運作, 對於能夠成為陪審團的一員, 興奮異常, 躍躍欲試.

史恩參與的案件是高爾夫球場結夥搶劫殺人案, 罪證明確, 犯人早已認罪. 接下來, 陪審團要來決定是死刑, 還是無期徒刑.

史恩認為, 犯人是犯了錯, 但罪不致死吧. 不過, 陪審團的12個成員當中, 11個贊成死刑. 按照一般的規則, 如果陪審團無法全員共識, 這場審判就無效. 稍後, 重新甄選陪審團, 重新開庭審判, 曠日費時, 勞民傷財. 無可奈何, 史恩也投下死刑的贊成票.

當晚, 史恩到父母家吃晚餐, 報告了這場審判的過程, 然後, 就回自己的家睡覺.

審判雖然已經結束, 史恩卻覺得他的一票產生一個死刑犯, 內心不安. 他工作時常常心不在焉, 效率不佳. 晚上常常一個人悶著喝酒, 不發一語, 把新婚妻子掠在一旁. 2009, 史恩離婚, 辭職, 賣房, 搬到外州.

換了新環境, 史恩找到新的工作, 試著戒酒, 希望人生重新開始.

2016, 有一個德州的新聞記者找上史恩, 要談當年參與審判的案件. 史恩把當時陪審團投票的困境告訴記者, 內心愧疚不已. 記者告訴他, 其實依照德州的法律, 如果當時陪審團沒有全員共識死刑, 並不需要重新審判, 法官會自動判該犯人為無期徒刑. 而且, 別有用心的, 德州法院通常不會對陪審團員傳達這項訊息.

史恩聽了大吃一驚, 內心波濤洶湧.

訪談結束後, 史恩放棄閱讀相關報導. 倒是, 犯人的媽媽看了新聞, 搜尋到史恩的臉書, 傳了一封信給他.

想當然爾, 史恩也沒有勇氣看這封信.

不看信, 但是信還是在那裏. 拖了好幾個月, 不知如何是好. 後來有一個朋友主動幫忙, 跟犯人的媽媽連絡上, 並陪同史恩前往拜訪.

一見面, 史恩就低頭不停的道歉, 把她的兒子判了死刑. 出乎意料的, 犯人的媽媽平心靜氣說, 那是你的職責啊, 你當時的所作所為並沒有錯. 反而, 你最近的訪談與報導, 把這項德州法院的規定公開化, 有助於日後其他案件, 陪審團的判決, 將可能幫助到其他犯人.

史恩終於放下內心的重擔. 不久之後再婚.

2018, 當年的案件重新審判, 該犯人改判無期徒刑, 免於一死.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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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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