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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9 07:29:51瀏覽4|回應0|推薦0 | |
2008年, 家住美國德州的史恩時年28歲. 擔任程式設計師, 新婚燕爾, 搬進一個優美寧靜的住宅區, 生活朝向正面發展. 有一天, 史恩收到法院通知, 要他去當一場審判的陪審團. 從小到大看了很多關於法庭審判的電視與電影, 自認早已熟稔法院各項規則與運作, 對於能夠成為陪審團的一員, 興奮異常, 躍躍欲試. 史恩參與的案件是高爾夫球場結夥搶劫殺人案, 罪證明確, 犯人早已認罪. 接下來, 陪審團要來決定是死刑, 還是無期徒刑. 史恩認為, 犯人是犯了錯, 但罪不致死吧. 不過, 陪審團的12個成員當中, 有11個贊成死刑. 按照一般的規則, 如果陪審團無法全員共識, 這場審判就無效. 稍後, 重新甄選陪審團, 重新開庭審判, 曠日費時, 勞民傷財. 無可奈何, 史恩也投下死刑的贊成票. 當晚, 史恩到父母家吃晚餐, 報告了這場審判的過程, 然後, 就回自己的家睡覺. 審判雖然已經結束, 史恩卻覺得他的一票產生一個死刑犯, 內心不安. 他工作時常常心不在焉, 效率不佳. 晚上常常一個人悶著喝酒, 不發一語, 把新婚妻子掠在一旁. 2009年, 史恩離婚, 辭職, 賣房, 搬到外州. 換了新環境, 史恩找到新的工作, 試著戒酒, 希望人生重新開始. 2016年, 有一個德州的新聞記者找上史恩, 要談當年參與審判的案件. 史恩把當時陪審團投票的困境告訴記者, 內心愧疚不已. 記者告訴他, 其實依照德州的法律, 如果當時陪審團沒有全員共識死刑, 並不需要重新審判, 法官會自動判該犯人為無期徒刑. 而且, 別有用心的, 德州法院通常不會對陪審團員傳達這項訊息. 史恩聽了大吃一驚, 內心波濤洶湧. 訪談結束後, 史恩放棄閱讀相關報導. 倒是, 犯人的媽媽看了新聞, 搜尋到史恩的臉書, 傳了一封信給他. 想當然爾, 史恩也沒有勇氣看這封信. 不看信, 但是信還是在那裏. 拖了好幾個月, 不知如何是好. 後來有一個朋友主動幫忙, 跟犯人的媽媽連絡上, 並陪同史恩前往拜訪. 一見面, 史恩就低頭不停的道歉, 把她的兒子判了死刑. 出乎意料的, 犯人的媽媽平心靜氣說, 那是你的職責啊, 你當時的所作所為並沒有錯. 反而, 你最近的訪談與報導, 把這項德州法院的規定公開化, 有助於日後其他案件, 陪審團的判決, 將可能幫助到其他犯人. 史恩終於放下內心的重擔. 不久之後再婚. 2018年, 當年的案件重新審判, 該犯人改判無期徒刑, 免於一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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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