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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法難容!
2020/01/02 11:07:31瀏覽1454|回應0|推薦31

惡法難容!

昔日鄭南榕!今日朕難容!明日誰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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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鄭南榕也絕不會苟同蔡政府的作法

2020-01-01 23:56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立法院三讀通過「反滲透法」,國民黨團在表決前,高喊口號後退席抗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民進黨蠻橫通過《反滲透法》,把台灣帶入「準戒嚴」的境地。同一天,台大教授蘇宏達公開了他被警方訊問的經過,原因只是他一年前在臉書批評蔡政府的「故宮南移」政策,被調查局認定「影響國家安全」及「危害社會安定」。蘇宏達問道:「一個失去言論自由的台灣,又怎麼能凝聚人心,捍衛民主,對抗極權?」蔡總統要求限時制定《反滲透法》,目的在打壓對手、威嚇異己,並縮緊兩岸交流。但在此法未完成前,民進黨政府以「打假訊息」為由箝制言論自由的行動已如火如荼,蘇宏達案只是其一。近一年來,民眾因隨手在手機轉發訊息或在網上發表評論而遭約談的案例,堪稱遍地哀鴻。南部有七十多名農民,因轉發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在記者會發言的影片,而分別收到地檢署的傳票,簡直禍從天降。再如,高雄市里長陳清茂之助理因轉發綠委蔡易餘與楊蕙如之照片,也被警方帶著傳票登門「查水表」,而她只是同案五十名被告之一。這類事件,不勝枚舉。蘇宏達批評「故宮南移」事件,是被調查局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這就產生了三個疑問:第一,故宮前院長陳其南的「故宮寶物南移」政策如此荒謬,連一般民眾都覺得不可思議,為何一個教授不能發表反對意見?第二,知識分子評論故宮寶物應否南移,究竟如何「影響國家安全」?又如何「危害社會安全」?第三,蘇宏達評論故宮南移是十三個月前的事,根據《社維法》卅一條規定,「違反本法行為逾二個月者,警察機關不得訊問、處罰,並不得移送法院」,警分局其實原很樂於結案,但調查局卻不罷休,要求追究到底。這種作法,分明是政府機關不守法,怎能說是百姓不守法?進一步看,蘇宏達案涵蓋了兩個層次的問題:首先,從法律層次看,蔡政府為十三個月前的事以《社維法》偵訊蘇宏達,顯已是違法濫權。其次,從言論自由層次看,民眾批評政府的公共政策,無論當或不當,都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應該受到保障。蔡政府自詡民主進步,卻為了些許政策遭到批評,即濫用公權力施行威脅恫嚇;如此大動干戈,莫非是因蘇宏達曾在「卡管」期間公開挺管,而遭「修理」?民進黨如果還記得鄭南榕,他卅年前為了抗議黨外雜誌被禁而自焚,為的不是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嗎?三年半前,把鄭南榕逝世日訂為「言論自由日」的,不是蔡總統嗎?為什麼今天蔡政府可以為一個教授的臉書發言,任意將他約談?為什麼可以為了農民及尋常百姓順手轉發訊息,他們連意見都沒發表,就被成群告上官署?如果鄭南榕還在世,他也絕對不會苟同今天蔡政府的濫權作為。網路時代不是始自蔡英文執政,民眾使用臉書或LINE等社交媒體,也不是最近四年才開始的事。但讓人好奇的是,為什麼尊貴的蔡政府對於人民言論的容忍度會變得如此狹窄與脆弱?它不僅拒絕傾聽民意,並把公民投票斷手斷腳關進鐵籠,甚至動輒到百姓家中「查水表」,動輒把「人民頭家」告上法院。鄭南榕為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自焚,因此受到年輕世代的崇拜;但在蔡英文手中,人們的言論自由被打了幾折?又還剩下百分之幾?最諷刺的是,當警分局認為蘇宏達案依《社維法》規定可以結案,調查局卻非要警分局繼續違法約談偵訊。以此看來,今天的調查局,儼然已扮演起不稱警備總部的「警總」角色。國安五法加上《反滲透法》、《社維法》等萬箭齊發,號稱「民主」的台灣,人民還有多少言論自由的空間?看到民進黨今天摧殘言論自由及民主、人權的作為,不僅鄭南榕,包括蔡同榮、黃信介都要憤而從墳墓站出來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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