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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9 09:46:35瀏覽267|回應0|推薦3 | |
老爹給了我十二月十六日的聯合報周日考公職的報紙版面,才知道原來公務人員也歧視精神障礙者,有條文限制精神障礙者不得任用公職的規定,一直到最近才由立委初審通過廢除此條文。 政府在就業服務法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企業不得歧視精障者,但是自己本身卻是說一套做一套,一直到今年十月精神障礙族群上街抗議後,才發現原來政府自己也在抵觸法令。 精障者本身在社會生存的空間就已經很小了,竟然規定公務人員不得任用一直到立委初審廢除。 我想除非有人家裡或是親戚好友有這種問題的人才會感受這個社會對精障者的無情,不然一般根本很難體會到我們這種族群生存的困難。 現在的我幸好有遇到不會歧視的店長,真的要好好感謝。因為在這樣子的人情冷暖下,能夠那麼照顧弱勢族群的人是很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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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