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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佛教史——南傳佛教緒論
2009/07/27 13:53:45瀏覽2198|回應0|推薦3
    佛教發展於印度,後来向國外傳播發展,分成兩大系統:向此方流傳的,經過中央亞細傳到中國內地及西藏,再傳到韓國、日本、越南等地,屬於北傳大乘佛教;向南方流傳的,傳到斯里蘭卡,然後再傳到東南亞的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及中國去南傣族等地區,屬於南傳佛教。
  公元前三世紀,佛教由印度傳入斯里蘭卡,經過斯國大寺派保守傳統比丘的整理,理傳入緬、泰、老等東南亞地區,傳統上他們自稱是正統的上座部(Theravda)佛教。從歷史上考察,斯里蘭卡的大寺派,是出于上座部分别說系傳到斯里蘭卡的銅牒部,亦有說是屬於上座部系的法藏部南派。
  早期的南傳佛教國家,並不純粹流行上座部佛教,而是不家其他的部派,包括不同的小乘佛教部派、大乘佛教、密宗等。甚至婆羅門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土著宗教等,也在這些國家交替興衰存在過。
  南傳佛教因其三藏及注釋使用巴利語,故又稱巴利佛教。也有人稱為南方佛教,因為這一系統的佛教,是由印度恒河流域向南方流傳,傳到斯里蘭卡,再傳到東北南亞,這些地區都在印度之南。如就所屬部派來廛,凡是信仰上座部佛法及皈依教團的,都可稱為上座部佛教或南傳佛教,如盛行我國雲南傣族已有一千三百多年的上座部佛教,流行越南南部的上座部佛教。
  早期我們習慣上稱北傳佛教為大乘佛教,稱南傳佛教為小乘佛教。不過南傳佛教的信仰者,自始就非常排斥小乘佛教的稱呼,而自認是佛教的正統。
  南傳佛教的系統化,多半由斯里蘭卡大寺(Mahavihara)派的比丘們,在公元前第三世紀至公元第五世紀所完成。這種傳統佛教被引進東南亞的時間及經過情形,並沒有確定的說法。大概在公元十一世紀才開始,首先是緬甸,其次是泰國。直到十二世紀末,受到斯里蘭卡大寺派佛教影響的,一個傳統的上座部僧才在緬甸成立。泰國正式承認上座部佛教,是在十三世紀中期;柬埔寨及老撾,是在十四世紀初期。
  斯里蘭卡、緬甸、泰國的佛教史上,都記載佛陀住世時曾親訪他們的國家,留下佛足等遺跡,但這僅是信仰上的傳說。在公元前第三世紀后期,印度阿育王(公元前269~232)護持佛教,舉行第三次結集后,向外地派遣九個傳教僧團,其中一支由摩哂陀領導至斯里蘭卡,一支由須那與郁多羅率領到達金地。但現在金地方位未能確定,也未發現任何確証遺物,有人認為金地泛指下緬甸以迄馬來亞一帶,泰人主張在泰國的佛統。
  公元二世紀,有小乘佛教在泰南出現過,五世紀時在緬甸中部舊勃朗(Old Prome)存在。孟族人建國的墮羅鉢底(Dvaravati)信奉上座部,是從公元六至十一世紀,這包括今日泰國及下緬甸的大部分。墮羅鉢底的佛教受到南傳度庵摩羅罗鉢底(Amaravatia)影響,也可能受到斯里蘭卡佛教的影響。緬族、泰族、柬族,依次受小乘佛教的影響,是通過與孟族人的接觸。
  古代東南亞佛教,小乘和大乘彼此興廢交替不定,但以南傳上座部勢力量大,影響深遠,不只與其他小乘部派要頡頏,且與大乘佛教爭雄。公元七世紀末葉,義淨稱當時印度及南海小乘佛教部派有四:大眾部、上座部、根本說一切有部、正量部。其情形大概是這樣的:下緬甸之孟人及泰國中部墮羅鉢底,信仰上座部;占婆以信仰婆羅門教為主,亦多正量部,少兼有部;柬埔寨之扶南時代,信仰婆羅門教,大乘佛教也同時流行。至于爪哇及蘇門答腊等島,在公元五世紀初以前,都在婆羅門教支配之下。公元423年,求那跨摩抵爪哇,王與母都皈依受戒,佛法乃佛行。至義淨抵爪哇時,各島已“咸遵佛法,多是小乘;唯末羅游(Malayu指今占碑)少有大乘耳。“這裡指的小乘教,以根本說一切有部為主。

  斯里蘭卡佛教

  依巴利語歷史記載,印度阿育王出家的兒子摩哂陀,於公元前247年頃,率領五位比丘、一位沙彌、一位居士一行七人抵達斯里蘭卡傳教,與當時統治斯國的天愛帝須王相見。他的第一次說法即得到國王的皈信,使上座部佛教在斯國弘揚,並在首都阿耨羅陀(Anuradhapura)建造大寺(Mahavihara)供養僧團,佛教迅速發展起來。不久,阿育王出家的女兒僧加密多比丘尼,也受邀請帶著菩提樹分枝到達斯國,成立比丘尼僧團。以後佛教二百年的發展,都以大寺教團為中心。
  約在公元前43年,南印度陀密羅族人侵入斯里蘭卡,因戰爭而發生飢荒多年,很多僧人被迫逃難,佛寺也被放棄。一些有遠見的比丘們,由佛授及帝須領導,選擇在中部較平靜的摩多利(Matale),決議將一向以口頌心記相傳的巴利三藏及註釋,完全書寫於貝葉上,以作永遠保存和傳承。這是巴利聖典在斯國一次非常重要的結集。
  公元前29~17年,斯里教國分裂為在寺派與無畏山派,兩派佛教各自弘揚教義,也常形成對抗,歷時有十世紀之久。大寺派堅持上座部佛教傳統精神,而無畏山寺派採取開放的態度,與印度佛教各派進行交流,更容納大乘佛教各派。至公元四世紀初,從無畏山寺派之中又再分出祗園寺派,或稱海部,至此三派鼎立。其中無畏山寺最盛,住五千僧,大寺住三千僧,祗園寺住二千僧。
  公元400~430年頃,覺音論師至斯里蘭卡大寺求學,著《清淨道論》,是三藏註釋的綱要書,其後更領導註釋巴利三藏。同時代的佛授及稍後護法二人,繼續註釋巴利三藏未完成的部分,奠定了大寺派復興教學的基礎,影響最為深遠,而形成日後及今日流傳的南傳佛教。
  公元十一世紀初,南印度陀密羅族朱羅人侵入斯里蘭卡,統治斯國達53年,斯國的陀密羅族人因此信仰婆羅門教,大力提倡婆羅門教。毗舍取婆訶一世(公元1055~1114)復國後,佛教衰微,清淨的比丘不足十人,於是遣使緬甸,邀請緬甸孟族僧團至斯國弘揚佛法及傳授比丘戒法。
  十二世紀下半葉,波洛羅摩婆訶一世(公元1153~1186)協助佛教推行改革,促使大寺、無畏山寺、祗園寺三派團結,雖未能完全達成,但從此大寺派勢力逐漸繁榮,東南亞佛教國家不少比丘到斯里蘭卡求戒和受教育,使斯里蘭卡大寺派僧團傳到緬甸和泰國等地。後來斯國佛教衰微時,又從緬甸和泰國引進教團。這種互相學習及補充,歷時四、五百年,對南傳佛教的發展起了非常重大的作用,影響很大。
  十三世紀以後,斯里蘭卡長期戰亂頻仍。十六世紀以後,西方葡萄牙、荷蘭、英國殖民者前後入侵,統治斯國長達441年,他們提介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受到极大壓迫。
  十九世紀後葉睛群有志護衛教的佛教徒,喚醒民眾起來用間接的方法抵抗英國殖民政府。其中有位傑出的比丘羯那難陀(Mahotti Vatta Gunananda),與基督教舉行公開辯論多次,徹底擊敗了基督教徒,大大振奮了斯國人心,引志國際人士的反應與同情。當時還有斯國達摩波羅居士及美國奥爾高特上校夫婦,進行佛教復興和復國活動,取得極大的進展。斯國终於在1948年2月4日脱離英國獲得獨立。

 緬甸佛教

  佛教怎樣傳入緬甸,學術界至今還沒有定論。緬甸佛教史記載,阿育王曾派遣專教師至金地弘法,有人認為金地即是緬甸南方的現法城(即直通),泰人堅稱是泰國的佛統。也有人說是東南亞某個部分。從考古學上發現,公元二世紀時,早期小乘佛教曾在這些地方存在過,但沒有資料証明公元前佛教即傳到這些地方。公元500年時,在室利差呾羅國(Sriksetra),即緬甸中部舊勃朗,有小乘佛教流傳過。八世紀時密教一度在民間影響很大。
  十一世紀,阿奴律陀(公元1044~1077)統一緬甸後,佛教史記載,有兩派僧人存在:一是首都蒲甘一帶的阿利僧派(Ari),人數約一萬,可能屬於後期密宗的一系,行為墮落放蕩,信眾六萬餘人。一派是南方孟族人直通的上座佛教,僧眾戒律莊嚴,精研三藏。因此,阿律陀迎請直通上座部僧團及巴利三藏至蒲至蒲弘揚,驅逐阿利僧派。其子康瑟達王(公元1084~1113)更為英明勇敢,也是一位極虔誠的佛教徒,是孟族文化上座部佛教形成和傳播的關鍵人物,使佛教在蒲甘普及起來,滅掉原有的大乘密教。
  斯里蘭卡在波洛羅摩婆訶治下,以及在十二、十三世紀,佛教得到極大的繁盛,吸引很多東南亞比丘至斯國受戒及求學。緬甸孟族僧人車波多,在斯國大寺留學十年,1190年回緬,創立了斯里蘭卡系僧團,與直通舊上座僧團相對立。
  到公元十五世紀,原有孟族僧團及斯里蘭卡系的僧團互相對立,此時斯國系的僧團又分為多派,更由於多種民族的不同,緬甸上座部佛教更加復雜。達磨悉提王(公元1473~1492)提倡佛教改革和淨化,選派僧眾四十四人至斯里蘭卡,在大寺重新受比丘戒。他們回國後,建立“莊嚴結果”戒壇,依斯里蘭卡大寺制度,舉行如法如律傳戒儀式,規定比丘重新受戒,不合法的命令舍戒還俗,至此緬甸三百多年僧團的分裂,重歸統一。
  此後歷代國王大多護持佛教,廣造佛教塔寺,鼓勵僧眾研究三藏,特别是阿毗達磨,形成頃族佛教的傳統學風。1986年元旦,英人宣布統治緬甸。後來很多佛教徒起來號召反抗英人的殖民統治,緬甸于1948年1月4日獲得獨立。

泰國佛教

  泰國立國之前,佛教已傳入泰境。依泰國著名歷史學者丹隆親王的研究,可分為四個時期:
  一、上座部佛教的傳入:公元前三世紀,印度阿育王護持第三次結集后,曾派遣九個僧團傳教往外地弘法。其中一團由須那與郁多羅率領前往金地。但金地方位現已不能確定,有人認為泛指下緬甸,泰人主張在泰國,以佛統為中心。公元六世紀,孟族人在佛統一帶建立了墮羅鉢底國,從考古遺物上判斷,流傳上座部佛教。此國在九、十世紀時,被柬埔寨安哥王朝所滅。
  二、大乘佛教的傳入;公元八世紀,印尼室利佛逝王朝國勢強
盛,信仰大乘佛教,傳教師越海傳教至馬來亞、泰境南部、柬埔寨等地。公元九世紀至十二世紀,柬埔寨安哥王朝興盛,信爺婆羅門教及大乘佛教,勢力伸展至泰境,如羅斛、素可泰、披邁等地。出土文物有多種佛像及菩薩像,使用梵文佛典。
  三、蒲甘佛教的傳入;公元1044年,頃甸阿奴律陀建立強盛的蒲甘王朝後,實行佛教改革,熱心推行上座部佛教。泰族人在泰境北方建立蘭那和蘭滄兩個小國,因受蒲甘佛教的影響,信仰上座部佛教。後來蘭滄一系向泰境東北發展,就成了以后的老撾。
  四、斯里蘭卡佛教的傳入:在公元1257年以前,據傳有一位斯里蘭卡羅睺羅比丘,由蒲甘到泰南的六刊弘法,成立斯里蘭卡僧團,很得國王和人民的信仰。泰人于1257年正式建立素可泰王朝(公元1257~1436)后,即造寺供養來自六坤的斯里蘭卡僧團。至此原先傳自柬埔寨的大乘佛教開始逐漸衰亡,而早先由蒲甘傳入的上座部也一蹶不振。
  素可泰王朝建國后,即提倡弘揚斯里蘭卡佛教。到第三代坤藍甘亨王(公元1277~1317),特别致力弘布斯里蘭卡佛教,于斯國通好,選派比丘或比丘自由前往斯國求戒和學習,當他們回國后,成立僧團,戒德莊嚴,精研三藏。不久素可泰全國就完全轉信上座部佛教。以后的大城王朝(1350~1766)、吞武里王朝(1767~1783)、曼谷王朝(1782~至今)都以南傳上座部佛教為唯一的信仰,並熱心發揚。他們建寺造塔,整編經典,提倡巴利語及教理研究,建立僧伽制度,注重僧眾教育。
  曼谷王朝拉瑪四世(公元1851~1868),即王位前曾出家二十七年,創立法宗派;而原有之僧團就稱大宗派。因此泰僧團分成兩派至今。由於泰國佛教的興盛,曾影響柬埔寨及老撾。當公元1750年,斯里蘭卡佛教衰微時,泰駝僧國曾受邀分三批往斯國傳授戒法,復興了斯國僧團。

柬、老、傣族佛教

  柬埔寨在公元一世紀時,即建立強大的國家,初稱扶南(一世紀頃~550),受印度文化及宗教影響,信婆羅門教和大乘佛教。六世紀中期,國號真腊(公元550~802),以信仰婆羅門教為主,次為大乘密教。九世紀初建立安哥王朝(公元802~1432),也是信仰婆羅門教及大乘密教。這時建造的安哥王城及安哥多座石雕藝術,成為亞洲宗教藝術史上的不朽偉構。至十三世紀,即安哥后期,斯里蘭卡上座部開始傳入,梵文漸趨衰退。1309年柬埔一塊巴利語最古碑銘記載,舍耶跋摩波羅彌斯羅,曾首先正式護持斯里蘭卡的佛教僧團。他的女婿法昂,後來統治老族人而建立了南掌國。十五世紀以后,柬埔寨從泰國傳入上座部佛教,全國信崇。
  老撾史上明確記載有佛教信仰的,是從法昂王(公元1353~1373)建立南掌國開始。法昂自幼在柬寨長大,從高僧受教育,熏陶很深,當他回老撾時,攜帶著名的勃拉邦佛像,并引進柬埔寨上座部佛教,致力發揚。十六世紀,福提沙拉敕令獨尊佛教。至1637年蘇利那旺沙王時,國家長期安定繁榮,政治修明,注重佛教發展,使老撾
成為當時東南亞佛教中心,不少泰國及柬埔寨僧眾前往永珍學習佛法。以後由於國家戰亂及法國殖民統治,佛教亦隨國勢而衰微。
  傣族佛教司於中國佛教的一支,但是奉行南傳上座部佛教。一千三百多年來,它盛行中國去南的西雙版納、德宏等地區,近代頗受國人佛教徒及學者的注意。那裡是邊疆民族,住有傣族84萬人、布朗族6萬人、獨龍族1.3萬人、阿昌族2萬人、佤族30萬人,全民信仰上座部佛教,保存有傣文拼音的巴利語三藏。佛寺、佛塔、著黃色袈裟的僧人,到處可見,呈現一片清淨祥和的景象。傣族地區自古是中國的一部分,八世紀後曾先後屬於南詔和大理,但在民族和宗教文化上則與其他地區相异異。傣族地區民族和泰國的泰族、老撾的老族、緬甸、老撾、斯里蘭卡佛教的影響。傣文史資料說,傣族地區佛教自孟人金地傳入。西雙版納最早的佛寺是瓦巴姐寺(Vabujie,意為森林之寺),建於公元615年,把以,大約公元七世紀初,上座部佛教從緬、泰境內傳入泰族地區。到八、九世紀,佛教在西雙版納已很普遍,稍后再流行到其他民族地區。

資料來源:中國佛網 作者:淨海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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