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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首例部落格貼歌 被判5個月「絕對不要用有版權爭議的東西在部落格上!」提醒網友,即使是付費下載的音樂,也要注意合約上的授權內容,以免觸法。
2008/06/08 18:00:45瀏覽1081|回應0|推薦1

〔記者劉志原、王珮華/台北報導〕

全國百萬部落客注意,只要在部落格裡面

放音樂檔,

即使只是當成背景音樂或和網友分享、

不提供下載也會吃上官司!

可易科罰金15萬 緩刑3年

一位二十二歲的孫姓高職生在無名網站自己的

部落格中放音樂,被台北地院依違反著作權法

判刑五個月,可易科罰金台幣十五萬,法官

認為他沒有營利行為也無前科,予緩刑三年

,這是因為在部落格放音樂遭判刑首例。

孫姓高職生以「Wlance」為名,在網路相簿

「無名小站」上的部落格寫網誌,九十三年起

,他陸續將歌手陳綺貞「旅行的意義」、

劉德華「相思成災」及羅志祥「自我催眠」

等三百九十八首流行歌曲上傳放在部落格中

供網友試聽。

由於部落格內歌曲豐富,孫某的部落格人氣

指數長紅,卻也引來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

(IFPI)注意。

IFPI進入孫某部落格網誌後,發現高達

三百餘首歌曲遭盜用,損及滾石、上華等

唱片業者著作權利,報警處理,九十五年

十二月廿六日下午,警方大陣仗前往孫某家中

搜索,家人還以為他犯了什麼重罪,最後才知

是違反著作權法。

無名小站昨日表示,在提供網友上傳空間時,

就提醒使用者勿上傳違法檔案,刑責自負,

也與IFPI密切配合,只要IFPI要求

拉下違法檔案,無名小站都會刪除。

無名小站:早提醒自負刑責

無名小站產品經理兼發言人林弘全表示,

該公司網誌與相簿空間,對使用者上傳的

檔案格式設限不多,網友可以自由上傳

mp3、swf等影音格式,但上傳的時候,

系統已經提醒「勿上傳違法檔案,刑責自負」。

不過,無名小站部落格數量達二百八十萬個,

Yahoo!奇摩部落格也有二百萬個,數量驚人,

Yahoo!奇摩表示,儘管目前Yahoo!奇摩部落格

並未提供網友上傳影音檔案,但網友透過內嵌

的方式,連到外部的音樂檔案,依然可以在

Yahoo!部落格分享音樂,難以在事前限制網友

上傳違反著作權的影音檔,只能提醒網友小心。


Pixnet創辦人建議 先勸導再開罰

〔記者袁世忠/台北報導〕

部落格使用未授權音樂吃上官司,部落客、

業者與法律專家都認為,最好的自保方式,

就是自己創作音樂。

「絕對不要用有版權爭議的東西在部落格上!」

提供相簿、部落格服務的Pixnet創辦人曾皇霖

指出,過去也有網友因為使用未授權的音樂而

被告,不過若數量不多,加上立刻撤除道歉,

多數著作權人都不會太追究。

他也建議,執法單位或許可以先進行勸導,

不改善才開罰。

知名部落格格主「狗貓」強調,不論是網路上

抓的,或是花錢買了CD、自己用軟體轉成

mp3後使用在部落格上,被控侵權的案例還

真不少。

網友若真想使用背景音樂,例如Xuite等部落格

平台,會提供一些經過授權的音樂;許多唱片

業者為了宣傳,也會在官方網站上授權主打

歌曲的片段供網友連結使用,比較安全。

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主任王郁琦表示,現在

很多年輕人誤以為當成背景音樂又沒提供下載

,不算侵權,事實上,所有利用都必須經過

著作權人的授權同意,除非是演奏年代久遠的

古典音樂,或是自己創作的作品。他也提醒

網友,即使是付費下載的音樂,也要注意

合約上的授權內容,以免觸法。


上月 個遭搜索網站 無名小站最多

〔記者段子薇、王佩華/台北報導〕

不要以為高職生在部落格貼音樂被判刑只是

特例,IFPI表示,將持續舉發不法的網站

,希望廣大的部落格使用者,要尊重智慧財產

權。

IFPI四月份公布的重大案件取締報告,

遭搜索的四十四個網站中,無名小站佔了

十七個,Yahoo!奇摩也有十個,Hinet Xuite

六個,而Sina部落格則有一個,只是孫姓

高職生是第一個被判刑的侵權部落客而已。

IFPI秘書長李瑞斌說:「其實從去年到

今年,我們平均每個月舉發的案例都有二、

三十件,我們一直持續在做,只是大家

沒報導而已!」

他強調,重點不在被舉發的人是高中生還是

平民老百姓,而是每個人都不應該分享不屬於

自己的東西,「自己的東西可以跟別人分享,

不是你的東西怎麼可以分享呢?

那應該叫做分贓吧!」

IFPI認定,只要在部落格或MSN分享

音樂,就是把偷來的東西跟別人分贓,

等於觸犯著作權法,今後仍會繼續舉發下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y/12/today-life1.htm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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