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8/09/15 10:45:14瀏覽822|回應0|推薦0 | |
【追殺魔鬼而不惜變身魔鬼,算「正義」嗎?】 ▲行使「抗命權」是公民不服從運動者的基本權利 老朽偶今日批註: ➤今天我在風傳媒發表: 力挺吳佩蓉之勇氣,並讚美其為「異議者」。 果然的,一如所料,引來眾多對該文的議論。 當然也必然引來很多對我的人身攻擊! ➤藉此我要再強調一次我撰寫該文的立場: 這個案件既不是「内部矛盾的問題」, 也不是「敵我矛盾的問題」, 而是「大是大非的問題!」 轉型正義就是對威權時代的「總清算」, 但一定要堅守「程序正義」,否則自身也成為不正義了。 追殺魔鬼而不惜讓自己變身魔鬼,這算是「正義」嗎? ➤還得再一次強調: 轉型正義本來就是对威權不義案件追殺到底, 做一個總清算,在這過程中程序正義一定要堅守, 否則我們也將淪為不義,這是我堅守的個人信念。 ➤對於吳佩蓉質疑說何以不透過內部管道反映或溝通? 其實在吳佩蓉的自白PO文裡已經有所說明了。 我的理解是:有誰不想透過内部管道處理? 但為何在歷史上還是有那麽多「革命者」? ➤侯友宜、張天欽、黃煌雄、吳佩蓉、促轉會, 都是全然不同的而需要探討的個別問題, 攪在一起只會越談越混亂。 侯友宜有罪,因為奉行不義手段的命令致人於死; 張天欽有罪,手握拳柄而意圖以公權力操作選舉; 黃煌雄只想當好人,不適任此一「獨立機構」主官; 吳佩蓉在申訴無門後只好選擇爆料,值得有權者警惕; 促轉會應以「正義」的最高度展開不義歷史的「總清算」; 這五者都是單獨課題,而且不是互斥存在的。 ➤公民不服從是一種反對權的政治權利。 而「抗命權」則是公民不服從運動者的基本權利, 公民對於不正義政權應該行使不服從權利, 公務員對於不正義命令也必然有權行使「抗命權」; 當然,在行使權利的同時 也要覺悟自己將因此而必須付出的代價,且甘之如飴。 ➤再說一遍: 公民不服從的運動者,正是站在法律的立場上, 來抵抗他們心目中不正義的法律或是政府行政, 而他們從來也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合法的, 而且已經預期到要接受法律的處罰或制裁。 所以太陽花運動如果是正確的值得按讚的, 吳佩蓉的異議者行使「抗命權」也必然值得按讚。 ================================ 推薦閱讀:吳佩蓉的桂冠─無畏權勢的異議者 ================================ 老朽偶新著《迷航的國度》一書 已交由【六都春秋有限公司】出版行銷。 全書厚達540頁,採貨到付款,原價每本NTD 420元, 優惠價每本NTD 210元(含運費), 數量有限,欲購從速! 有意以優惠價購書者,請進入迷航的國度網站 並詳細填寫優惠申購單, 或致電0912661869(蔡先生),感謝支持。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