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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8 07:58:49瀏覽3893|回應0|推薦0 | |
【中國已變相實施戒嚴●台灣人進出匪區小心了!】 就在立法院在12月5日三讀通過《促轉條例》)的隔日, 中國國務院前天(6日)發布了「反間諜法實施細則」, 認定「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等, 屬間諜行為外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一個啟動轉型正義工程,一個啟動全面戒嚴型態, 兩岸對比下的「人權」發展,天地之別!
老朽偶看到中國黨媒大量的直接報導說: 中國《反間諜法》早在2014年11月公布實施, 但實施細則直到前天,才由國務院發布第692號令施行, 共計5章26條。其中第39條明文規定: 「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 和國家有關規定,履行防範、制止和懲治間諜行為以外的 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職責,適用本法的有關規定。」
老朽偶對此注意到其中對台灣人最應小心的是: 其特別明列「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有8類,可概括為: 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危害國家安全的恐怖活動; 捏造、散布危害國家安全的文字或資訊, 製作、傳播、出版危害國家安全的音像製品或者其他出版物 利用社會團體或企業組織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利用宗教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利用邪教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製造民族糾紛,煽動民族分裂,危害國家安全; 境外個人違反有關規定,不聽勸阻, 擅自會見境內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或者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重大嫌疑的人員。
老朽偶對照於昔日國民黨政府 在戒嚴時期的《懲治叛亂條例》,其實不遑多讓的! 也就是等於讓「國安人員」有了無所不抓的尚方寶劍, 只要套進上列行為中的任何一個理由就可以「逕行逮捕」! 尤其是對其稱為「境外個人」(被認定為「中國人」)者, 將都無一可以倖免,只要他想抓你,他就「有法可依」。 李明哲的案例完全符合於該法之適用。 所以,中國對於全國人民其實已進入「全面戒嚴中」。 老朽偶要積極建議往來於兩岸的台商或職業性交流者們, 「匪諜就在你身邊」,請務必要警言慎行! 還有在臉書上經常發表分裂國土或宗教信仰者們, 「出入匪區」,也得三思而後行,小心為上了! =============================== #http://www.storm.mg/article/366633 *本文原刊於作者臉書(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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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