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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7 11:20:50瀏覽2150|回應31|推薦38 | ||
特偵組以簽結來處理宇昌案,真是令社會感到非常失望! 這是一個高官在任時設法、搬錢,卸任後自肥營私的案子。且親信、好友共享權力自用的好處! 蔡英文在宇昌案裡,右手批文、撥錢,左手賺錢。明目張膽、傷良敗德為自己卸任前程謀,卻無罪。 檢察官遇到民進黨人就自然往無罪裡辦? 除非總統選舉期間揭露的宇昌案公文檔案資料都是不實,不然宇昌案國庫通私庫的營私過程明顯,哪一點顯出蔡英文沒有貪婪私心? 無罪?那蔡真的是介毫不取、清廉不骯髒、救苦救難的「媽祖婆」? 我想!台灣有一大半的人絕對不會相信蔡英文手腳乾淨! 因為運用自己手上的國家公權力量身訂做,再投資自己任董事長的公司,獲利1980萬元,未利益迴避、還當利不讓是洗不掉的事實! 這種髒為何不是髒?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生技條例的立法是由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推動,公布施行於1997年7月6日,但蔡英文是在1997年8月才決定參與宇昌投資,兩件事情的時間點有差距,無法證明生技條例與蔡英文有關。 哈!那台灣官員可要學著點! 官員只要有本事找個人當立法條文的推動人,自己在旁邊協助其成就可乾淨自肥嫌疑。法條通過後一個月,再離職拉裙挽袖大撈特撈也就不違法了。 真是好一個輕鬆賺錢的終南捷徑!難怪邱義仁卸任前敢暗搞無本萬利、油水豐厚的軍火「鐽震案」了! 特偵組在宇昌案裡,給了大官小吏能爽透了安享養老的絕好典範! 不過!官員也別高興的太早,宇昌案裡的主角若不是蔡英文,說不定你會被往死裡辦? 確實!遇到蔡英文這種大咖的政治人物,不少檢察官都會怕,能找到理由簽結就簽結。因為怕起訴後會引起難以承擔的政治風暴及壓力,這點大家都明白! 但是若說這種自訂條例、投資自己、幾個月獲利近兩千萬的事,只因一個月的時間差,就用無罪簽結來向社會大眾交代。特偵組這樣做很難讓人不相信這是自我閹割,任憑手握大權的高官對人民血汗錢予取予求。 或許我們冤枉了特偵組!是因蔡英文太高明、太會知法玩法造法,所以明明是用公款投資、中飽私囊的行徑明確,卻因蔡英文事先「防污牆」做得好、手法乾淨,以致於特偵組拿她莫可奈何? 好吧!都簽結了還能怎麼辦? 可是蔡英文也不要自以為受冤枉。抖了起來! 髒還是髒!不會因為手段高明、會玩法弄法脫身就不髒! 蔡英文當官不清、不廉,貪心、手腳不乾淨是真。選舉過程中對於貪不義之財,人格有虧、道德有損,又完全不知羞恥,這是國人看到的實況。 縱使特偵組宇昌案投鼠忌器簽結,人民不甘口袋損失、求懲無門也只能認了! 可是蔡英文在人民眼中留下的無恥印象,髒還是永遠洗不乾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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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