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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趙家緯、顏東白/核能列為綠色轉型?莫讓核能爭議窄化歐盟綠色政綱」一文之謬誤
2019/12/21 09:17:00瀏覽415|回應0|推薦15

指出「趙家緯、顏東白/核能列為綠色轉型?莫讓核能爭議窄化歐盟綠色政綱」一文之謬誤

 

一、    國內媒體面對歐盟提出氣候改善政策聚焦核能列為綠色轉型一環並無錯

 

    溫室效應會影響人類地球的生存環境,是關係著人類是否能永續生存的議題,歐盟是最重視抑減溫室氣體的地區,美國是最不配合國家而中國是世界希望所寄託,歐盟本來就最重視再生能源的使用,德國更是廢核全力發展綠能,但是各國差異很大,巴黎協定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始終無法達成,台灣甚至落居倒數第三名。歐盟新任主席馮德萊恩公布的「歐盟綠色政綱」與原來認知無異,再生能源亦無新的見解,雖明訂歐盟將於2050年達成碳中和,並將2030年的減碳目標由原本的較1990年減少40%,提升至減少50%~55%,但若不使用核電幾乎是空談。2019年12月2日~13日,2019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5)在西班牙馬德里舉行。由於歐洲議會在此次會議上一改立場,聲稱核能對於實現氣候目標具有一定作用,德國呼籲歐盟棄核的提案受阻。歐洲核工業貿易協會(Foratom)對反棄核的投票結果表示歡迎。Foratom總幹事YvesDesbazeille在聲明中表示,對於歐洲議會認可無碳核電能在實現氣候目標及確保能源供應安全方面的作用表示歡迎。未來核能企業將繼續全面採用最新的廢物管理技術,並致力於新解決方案研發工作。所以此次歐盟提出氣候改善政策與以往不同處就是承認核電的減碳功效,這當然是焦點。

 

二、    核電之成本效益真實價值

 

    核能電廠的效益視各國狀況而有不同,如美國自產能源豐富,便宜的天然氣發電確實競爭力很強,加上美國反恐情況嚴峻,花在核電廠上的警衛成本奇高,以致近年來核電成本較氣電為高,但美國的核電仍佔該國電力配比20%,美國另一項讓核電降低成本的辦法就是將核電廠延役,美國幾乎每一座核電機組都申請延役,最長可延役至80年,試想本來只能運轉40年的核電機組經過改善增強安全後可運轉至80年,等於憑空多出一部價值上千億的機組,這效益驚人。被台灣外交部長稱為大哥哥的日本即使發生福島事故依然重新啟動了9座核電機組,不久還要再啟動另外7個機組,若核電無效益日本會如此嗎?對岸的中國大陸目前已有49座核電機組在運轉,9座興建中,最後將建成逾百座的核組取代空氣汙染嚴重的燃煤發電。

 

    台灣的核一廠是蔣經國時代的十大建設,讓台灣安然度過二次能源危機,核發電最便宜的時候一度電才0.67元,後因政治力介入成本才升高但仍比天然氣及再生能源便宜,尤其在無天然能源的海島台灣,鈾燃料用飛機運一架次可連續發電一年半,而天然氣安全存量僅能維持二星期,廢核後台灣若遭海上封鎖則國家無安全可言。核電廠發電量大不受氣候干擾,投資雖然較大但持續幾十年的燃料成本較低,若不是新型設計的機組,五年蓋一座核電廠無問題。歐盟綠色政綱通訊文件中,並非隻字未提核能,而是強調各國可以核電減碳。

 

三、    核電是無碳能源

 

    該文作者一直強調核能不是綠色能源,這沒啥好爭議的,核能的價值是不排放二氧化碳,屬於無碳能源,現在世界上大多數的發電廠仍然在使用化石燃料,這些都是有碳能源,再生能源也是無碳能源,只是再生能源不穩定無法作為基載能源,若要廢核則須用化石燃料替代,這就會產生溫室效應,即使像德國大力發展再生能源,也無法百分之百用綠能,於是為避免人類因溫室效應滅絕,無碳的核能有其扮演的腳色。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代理總幹事科爾內爾·費魯塔在“核能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作用”的國際會議上發表講話指出,氣候變化是這個時代最大的挑戰之一,如果不大量增加核能的使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將難以實現。國際原子能機構指出,核電廠在運行過程中和在整個生命週期中,幾乎不排放溫室氣體或空氣污染物,是僅次於水力發電的第二低排放能源。目前,全球有449座核能反應堆處於運行狀態,分佈在30個國家,發電量佔全球的10%,佔所有低碳電力的三分之一。就避免排放而言,這相當於每年減少4億輛汽車上路。

 

    根據國際能源署(IEA)的數據,目前全球約70%的電力來自燃燒化石燃料。到2050年,約80%的電力必需要成為低碳能源,以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即把全球氣溫上升限制在工業化前遠低於2攝氏度的水平。費魯塔表示,實現這一轉變將是一項重大挑戰。如果未來幾十年核電能使用不大幅增加,很難實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費魯塔說,一些國家在最終處置高放射性廢物方面取得的進展可能有助於緩解公眾對核電長期可持續性的擔憂。在去年10月的一份報告中,聯合國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提出了將全球變暖限制在比工業化前水平高1.5攝氏度的四種模式路徑,所有四種模式都包括增加核能發電,增幅範圍在59%到501%之間。

 

四、核廢料若政治不干預技術無問題

 

核電放射性廢料有低階及高階兩種,若撇開政治意識形態,核電廢料問題根本不是問題,試想全世界有31個國家用核電,451座核能機組運轉中,人家沒廢料嗎?光是美國就有98座機組,南韓有24座中國大陸也有49座核電機組且最終要興建一百多座,為什麼人家不炒作此議題?就是有解嘛!只是時間順序問題。

(一)高放廢料處置    

   高放廢料其實就是用過的鈾燃料,國際上處置有二種方法,一種是可暫存乾式貯存場待日後再提煉有用可分裂鈽燃料統一處理如美國作法,或先送用過燃料至再處理廠提出有用物質鈽如日本做法,最終分離後的廢棄物體積縮小許多,再送入最終處置場,台灣並非核能先進國家只要跟著美國老大哥及韓國作法就可,用過核燃料涉及國際核子擴散保防,所以美國也暫存乾貯場待日後處理,台灣當然聽美國只要照美國作法並無問題。美國已有七十多座露天乾貯場,用了幾十年也沒問題。乾貯場內的鈾燃料是可取出再運至再處理廠處理,不是永久存放。

(二) 低放廢料處置    

   低放就是核電廠運轉維護中產生的污染廢棄物,這類廢棄物可藉焚化及減容固化處理暫存入具良好屏蔽之倉庫,最後再移入所謂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由於醫院的核子醫學及工業上放射性廢料也須處理,所以低放最終處置場要由國家統一處理,是國家的責任而不完全是台電的責任。台灣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於95年5月24日公布施行,經濟部於95年8月成立選址小組,並指定台電公司為選址作業者。100年3月29日遴選建議台東縣達仁鄉及金門縣烏坵鄉為建議候選場址,然地方政府拒絕執行地方公投所以空有場址遴選辦法根本無法執行,其實可合理解決此問題,刪除「低放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設置條例」第九條建議二個以上建議候選場址,理由是找一個都很難,只要符合要件不必限制二個。另外修訂第十一條地方公投由縣市改為經濟部主辦,中選會協助配合。理由是低放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收集全國醫院、工農業放射性廢棄物,屬全國性施政。

  

   目前台灣選址困難主要卡在縣市地方政府不願配合公投,事實上國外已有許多場址。其中韓國與我國國情類似最值得學習,經過許多溝通及改善,韓國知識經濟部在2005年11月3日宣佈慶州成為最終場址所在地,台灣可效法韓國慶洲模式解決。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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