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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九二共識」VS.「台灣共識」
2012/01/03 23:03:33瀏覽1384|回應1|推薦23

再論「九二共識」VS.「台灣共識」:

 「九二共識」就是「九二精神」;「九二精神」就是「台灣共識」。

   ~Axeman/民國101.01.03發文/105.02.20重貼

 「九二共識」非洪水猛獸!即使它不是正式文件,卻是兩岸間默契與精神。

 如同國民黨堅持在「一中各表」大原則下般,就可以承認「九二共識」矣。

 至於「台灣共識」,台灣已經沒有多少時間再去營造堂皇「台灣共識」了。

 其實,現階段「九二共識」不就是「台灣共識」嗎?捨近求遠,毫無意義。

 這已非單純「理盲」問題,而是當時兩岸努力緩和緊張對立下的特殊產物。

 當時,台灣怎麼說都是吃虧了,但還是以我方堅持「一中各表」暫時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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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九二共識」的三個簡扼說法彙述如次:

一、「九二共識是沒有正式文件的共識〔默契〕」:

 對於「九二共識」,辜老〔辜振甫先生〕不置可否,並沒說「沒有九二共識」;且曾暗示「九二共識是沒有正式文件的共識〈亦即兩岸「各表一中」默契〉」,這個「各表一中」默契,就是「兩岸各自解讀一中;應擱置爭議,存異求同」。

二、「九二共識是沒有共識的共識」:

 蘇起說「九二共識」是他自創的名詞,目的只是為了簡化說帖對外說明;蘇起強調「九二共識」是「兩岸互信的默契與精神」。

  蘇起創造出「九二共識」這個新名詞,在字面上取代「一中各表」,其意思還是「一中各表」。而「一中各表」名詞,不就是辜老曾暗示的「各表一中」默契嗎?

三、「九二共識就是一中各表」:

 國民黨的九二共識特別強調「堅持一中各表」的原則;儘量中國方面似乎不太能接受「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但同意「彼此擱置爭議,存異求同」。

 簡單說:共產黨的九二共識是「一個中國」下的治權各表,而國民黨的九二共識是堅持「一中各表」~此「中」是指「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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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述「九二共識」的說法,衍生出更簡單明瞭的論述:

一、「九二共識」就是「九二精神」。

二、「九二精神」就是「台灣共識」。

三、「台灣共識」就是「九二共識」。

 誰說「九二共識」必須簽訂正式文件後才是真正共識?

 「兩岸互信的默契與精神」才是雙方和平會談的重點。

 否則徒有文件,缺乏互信,則不過是幾卷「廢紙」罷!

 不要擔心「九二共識」矮化我方~「上談判桌才有機會」。

 唯有面對大國強權進行和平對話,才能爭取台灣最大利益。

 如果中方藉「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刻意打壓台灣?

 責任歸咎於中方,我方就可抗議並衡量中止兩岸全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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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好友 oskman 君建言:

 ~「如果真是為台灣國家前途做思考,我們必須要趕快建立一種穩固的思想架構!」

 現階段難成;兩岸加強交流,先經濟後政治,到時台灣就有清楚思想架構。

 意即雙方先良性競爭合作,再視中國實施民主化程度,決定台灣未來走向。

 簡言之:中國越民主,兩岸就越有希望先以邦聯方式融合,例如中華邦聯。

 反之,中國越獨裁霸道,兩岸就漸行漸遠,台灣就可能傾向二度獨立思考。

 如果現在要趕快建立穩固的思想架構,在台灣藍、綠缺乏共識下,是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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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台海兩岸九二共識之研究》~初國華:

 http://ir.ydu.edu.tw/retrieve/6794/26-181-198.pdf

節錄《維基百科》~「九二共識」條目:

 http://zh.wikipedia.org/zh-hk/%E4%B9%9D%E4%BA%8C%E5%85%B1%E8%AD%98

[九二共識]:

 九二共識是一個與海峽兩岸關係有關的政治術語,由中華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主委蘇起在2000年提出,概括了台灣海峽兩岸政府在1992年對「一個中國」問題及其內涵進行討論所形成之見解及體認的名詞,用於取代此前台灣方面概括出來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中國大陸方面雖接受該名詞,但認爲其含義是:海峽兩岸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

 它是海峽兩岸政府授權的非官方組織「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經由口頭協商而逐漸形成的不成文默契,是目前雙方進行談判的基礎,但是雙方對共識的內容尚未達成共識,也未形成正式的官方的書面協議。

 不但海峽兩岸對「九二共識」的含義仍然認知有所不同,就連台灣方面內部也對其含義甚至存在與否都爭論不休,如台灣的民主進步黨 在2011年即認為九二共識是中國國民黨執政時與中國共產黨當局私下形成的默契,未經由民主的法定程序認可,不應予以承認,主張以「台灣共識」來取代,作為海峽兩岸協商的基礎。

[簡介]:

 這個共識是在1992年香港會談以及之後多次談判中,逐漸形成的。但因為它只是經由兩個非官方組織(海基會與海協會)口頭協商形成的共識,雙方對它的理解與解釋又有所不同,因此目前存在許多爭論,甚至連其存在與否在臺灣也有爭議。比如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卸任後及陳水扁在任內皆否認該共識的存在,但馬英九總統在任內宣稱此共識確實存在。

 概括目前雙方的立場分別為:

 臺灣方面:
 
 中國國民黨等認為,其核心內容與精神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與「交流、對話、擱置爭議」。簡單來說,雙方對於一個中國認知為:中國大陸方面,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方面,一個中華民國;承認對方為政治實體,並願意擱置主權爭議,以進行交流。

 民主進步黨等認為,不存在「九二共識」。

 中國大陸方面認為,「九二共識」是指海峽兩岸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中國大陸方面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臺灣獨立等說法,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後,在國際場合一貫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臺灣方面承認「九二共識」的各派力量與中國大陸方面對「九二共識」的解釋並不一致。但是雙方都不對此多作討論,以利於海峽兩岸各項談判的進行。雙方還共同反對臺灣方面不承認「九二共識」的各派力量。

[歷史發展~「九二香港會談」]:

一、根據「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於2001年3月1日在海基會視察業務時強調:「1992年會談期間,兩會曾先後交換十三個版本的表述方案,隨後並有口頭表述方案,中國稱雙方已達成『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但台灣所理解的共識卻是『一個中國各自以口頭表述』,隨後即擱置該項爭議」

 但是海協會方面則指出,九二香港會談期間,海協會提出在兩會的商談中必須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在事務性商談中,只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表述方式可以協商,並提出了五個文字表述方案。海基會則先後提出了八個表述方案,其中第八個表述方案為:

 《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

二、1992年11月3日,海基會發表新聞稿並致函海協會稱,對一個中國原則「應有所表述」;「我方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和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八月一日對於『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11月16日海協會致函海基會,告知海協會的口頭表述要點為:

 《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

 同時將海基會在香港會談中正式提出的第八個表述方案,附在這份函中,作為雙方彼此接受的共識內容。同年12月3日,「海基會」回函,對此未表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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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識」一詞產生前後:

一、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中國國民黨失敗,民進黨籍的陳水扁當選總統。陳水扁在就職前拜會陸委會,當時的陸委會主委蘇起向他解釋九二香港會談的情況與結論,以及何謂「一個中國、各自表述」;蘇起也把兩會往來等相關資料都交給陪同前往的邱義仁。

 陳水扁限於自身台灣獨立運動的立場,不能承認「一中各表」。此外,台灣的藍綠人士,都不能同意藉由「一個中國原則」,將台灣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比如2000年4月11日,總統當選人陳水扁與副總統當選人呂秀蓮拜會立法院新黨黨團時,新黨立院黨團召集人馮滬祥即建議陳水扁先要求中共講「一個中國原則」,即「一個中國原則」的中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地方對中央關係、更不能把台灣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

二、2000年4月28日,陸委會主委蘇起創造並公布了「九二共識」這個名詞,用以在字面上替代中國國民黨自1992年至2000年間使用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之內涵。

 根據蘇起本人於2006年2月21日的公開說明,在1992年九二香港會談後,至2000年政黨輪替前這段期間,中國國民黨對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存的現實狀況,一直想要以「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來取得兩岸間的共識。但是中國大陸方面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另一方面,即將執政的民進黨又無法接受「一中」,於是蘇起創造出「九二共識」這個新名詞,在字面上取代「一中各表」,其意思還是「一中各表」。

 蘇起認為,替「一中各表」換個新名字,可以緩和民進黨執政後可能對兩 岸關係造成的緊張,並且為兩岸持續交流溝通找到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共同點。蘇起說,「沒想到中共接受了,美國也接受了,就是民進黨政府不願接受」。

 「九二共識」被蘇起創造出來之後,就被用於概括九二香港會談中,海峽兩岸就「一個中國」及其內涵進行討論所形成之見解或共識。蘇起說,「現在重點不是去吵究竟有沒有九二共識,而是有沒有更好的方案」。

三、2000年4月29日,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呼籲兩岸儘速回到「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環境,平等協商。他希望兩岸不必深入討論「一個中國」的內涵,把它暫予擱置一邊,務實解決交往中衍生的問題。5月1日,陳長文呼籲,只要兩岸都不否認「台灣與大陸同時是中國的一部分」,兩岸的疑慮和緊張都可解除;他也說「國民黨政府後來不講『一個中國』,不是沒有信心,就是包藏禍心。」

 據維基解密披露的美國駐華大使館發出的一封電文稱,2008年3月,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經濟室主任孫升亮向美國官員說,所謂「九二共識」,基本上是國民黨學者蘇起「所創」。美國駐華大使館特別附註,這是中國大陸方面學者首次稱「九二共識」源自蘇起。

四、2001年11月6日,中國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國家安全組召集人蘇起表示,他提出「九二共識」,意在同時涵括國民黨主張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民進黨的「各自表述」、中國的「一個中國」等不同立場,以模糊性的概念讓各方解釋都有些許交集,以便兩岸關係解套與發展。

[陳水扁主政時期]:

 2000年5月29日,陸委會主委蔡英文在立法院答覆質詢時表示,陸委會澄清海基會和海協會在1992年並沒有達致「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共識,並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從來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但是今天隨着兩岸互動日益密切,我們不能忽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不去處理跟它的關系,但不能把它簡化成一個中國的問題。」…「所以,陳水扁總統才會表示要共同處理未來一個中國的問題,並把統一當作其中一項可能的選項。陳總統表示沒有廢除《國統綱領》的問題,就是要在這個選項上加強考慮。」

 2002年,陳水扁總統提出一邊一國論。

 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陳水扁與馬英九會面時,再度強調,九二年香港會談,只有「一中」的共識,沒有「各表」的共識,「各表」是在台灣的國民黨一廂情願。

[國民黨訪陸和平之旅]:

 2005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訪問中國,與中共總書記胡錦濤,進行會談。在這場連胡會中,雙方達成在九二共識上推動兩岸關係的默契,並公布五點共識。同年,宋楚瑜訪問中國,提出兩岸一中。

 2006年2月21日,蘇起再次透過對媒體公開解釋說,以「九二共識」取代與包裝「一中各表」,主要是基於中國共產黨拒絕接受「一中各表」,而即將執政的民進黨無法接受「一中」;自創「九二共識」,是為兩岸在「兩國論」後關係解套、民進黨執政後繼續交流溝通而營造雙方均可接受的共同點。「九二共識」的名詞提出後,李登輝當時並未表示不妥,該名詞隨後也得到中國及美國的接納,但未能被民進黨及陳水扁政府接受。民進黨認為九二會談當時的雙方只是各自表述「一個中國」原則,對於兩岸問題沒有達成共識。

 4月,國共兩黨建立國共論壇,共同推動九二共識。同年,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至美國訪問,與美方私下交換意見。之後向新聞媒體表示,美方認同台灣與中國應該在「九二共識」上推進兩岸關係。

[馬英九主政時期]:

 2008年,馬英九在選上中華民國總統之前,就認為1992年雙方已經達成了「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共識,這就是「九二共識」。

 馬英九當選總統後再度強調「一個中國,各自表述」與「憲法一中」,他說:「我說的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新華社英文稿也說雙方可以有不同表述,只是中文稿沒有,我認為中文稿應該要出來,而且中共領導人要常常這樣講,變成政策」。

 他繼續說明:「中華民國的有效統治區域是台澎金馬,但根據憲法固有疆域還包括中國大陸,這就是憲法一中」。

[中國大陸方面的解釋與使用]:

一、中國大陸方面在對台工作中一貫強調「一個中國原則」,自2001年起也經常使用「九二共識」一詞,認為九二共識的核心即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

二、中國大陸方面對「一個中國」的表述曾經經過若干次調整。比如在199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總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在題爲《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講話中提出「江八點」,稱「一個中國」指的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

 2000年2月的《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中沿用了「江八點」中「一個中國」的定義。2000年陳水扁就任中華民國總統後,中國大陸方面對「一個中國」的定義改爲: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一個中國」在國際上當然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在處理兩岸關係上,「一個中國」可以不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和大陸都是中國的一部份。

 此定義在錢其琛於2000年7月會見臺灣客人時提出。2000年9月11日,錢其琛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清楚說明「一個中國」的新定義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 的主權、領土是不容分裂的。」2002年3月,朱鎔基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重申上述關於「一個中國」的新定義。2002年9月的聯合國大會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部長唐家璇首次在國際場合採用「一個中國」的新定義,強調「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

三、在1995年臺灣方面海基會副秘書長焦仁和總結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之後,1996年台灣海峽飛彈危機後中國大陸方面曾經表示過反對意見,認為這不符合一個中國原則。1997年5月14日,唐樹備曾在接受採訪時稱:「應當強調的是,海協與海基會1992年就在兩會事務性商談中『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達成了口頭共識,這—共識並未涉及『一個中國』的涵義。海協一貫主張,兩岸交往中的具體問題是中國的內部事務,應本着一個中國原則協商解決;在事務性商談中,只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我們認為這個共識是存在的。……一段時期以來,台灣方面把海協與海基會就兩會事務性商談中『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達成口頭共識,歸結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這顯然不符合當時的情況。」

四、中國大陸方面在1999年李登輝拋出兩國論之後,進一步明確否定「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防止臺灣方面借「各自表述」將兩國論等內容納入其中。1999年國台辦認為:

 《臺灣當局蓄意歪曲兩會共識意在塞進分裂主張兩會就在事務性商談中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後,雖然當時有些臺灣媒體將這件事不正確地概括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但海基會卻對此採取低調和迴避的態度。因為他們向海協表示了「謀求國家統一」和「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這是記錄在案的事實。

 但是,隨着李登輝逐步擺脫一個中國原則、製造「兩個中國」分裂活動的加劇,臺灣方面開始歪曲兩會共識。從1993年底開始,海基會領導人和「陸委會」負責人公然在媒體上將兩會共識歪曲為「就擱置一個中國原則達成共識」,「意味着雙方擱置了中國主權問題的爭議」。1995年6月李登輝以所謂私人名義訪美後,大陸方面展開了反分裂反「臺獨」鬥爭,要求臺灣當局停止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活動,回到一個中國原則的立場上來。美國政府重申堅持一個中國政策,並聲明對臺「三不支援」。這時,臺灣當局尚不敢公然地完全地放棄一個中國原則,只能藉助於歪曲兩會共識,謊稱兩會達成過「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共識,甚至說成是「一個中國涵義、各自表述」,為李登輝製造「兩個中國」的分裂活動辯護。

 對此,海協負責人多次駁斥道:「近一個時期,臺灣當局為替自己的分裂立場辯護,公然將海協與海基會1992年達成的在兩會事務性商談中『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口頭共識歪曲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並把一個中國表述為歷史的中國,而現在是『階段性兩個中國』。這與兩會當時達成的口頭共識根本是背道而馳的。」「臺灣當局已不是在遵循一個中國原則,而是搞『兩個中國』。這已不是臺方所說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問題了。真正的問題是臺灣當局必須以實際行動表明站在一個中國原則的立場上。」

五、今年7月9日李登輝公然拋出「兩國論」,受到海內外所有中國人的堅決反對和同聲譴責,國際社會普遍重申堅持一個中國政策。四面碰壁之際,臺灣當局祭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說法,為李登輝的「兩國論」狡辯。8月1日,臺「陸委會」發表的「對特殊國與國關係論書面說明」,在堅持不收回「兩國論」的前提下,進一步把兩會共識歪曲為海協同意「雙方自此就一個中國可以各說各話」,歪曲為「該項共識適用於國際關係」,似乎只要自編自唱「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連主張「兩國論」也是可以的了。這樣做,充其量不過是一種「掛羊頭賣狗肉」的拙劣表演,是欺騙臺灣人民和國際社會的一種騙術。

 還需要指出的是,在李登輝「兩國論」的基調下,臺灣當局今天要求「各自表述」的「一個中國」,與1992年臺灣當局和海基會所認知的一個中國存在着本質的不同。當年,作為海基會表述基礎的臺「國統會」的「結論」雖然還堅持所謂「中華民國」的旗號和「主權」,但它畢竟表明瞭「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還承認「臺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了當時臺灣當局承認了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沒有分割。而今天,李登輝公然提出「兩國論」,已從根本上背棄了一個中國原則,破壞了兩岸接觸、對話、談判的基礎。顯然,臺灣當局的所謂「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並不是真有誠意回到1992年的兩會共識,而是企圖把李登輝「兩國論」的分裂立場強加於兩會的共識。》

六、在2000年「九二共識」這個名詞發明後,中國大陸方面一直將其內涵定義為「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而不認爲「九二共識」的含義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七、2008年3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與美國總統喬治·沃克·布殊進行了電話會談。據事後新華社發佈的英文新聞稿稱,胡錦濤表示:

 He said it is China's consistent stand that the Chinese Mainland and Taiwan should restore consultation and talks on the basis of "the 1992 consensus," which sees both sides recognize there is only one China, but agree to differ on its definition.

 其中的「both sides recognize there is only one China, but agree to differ on its definition」被臺灣當局解讀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認爲這是中國大陸方面承認了「九二共識」的含義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唯新華社發佈的中文新聞稿則只出現了「九二共識」一詞,並沒有解釋其含義,更沒有出現「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中國大陸方面也未對此進行任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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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兩岸,九二共識攸關內政》~2012.01.03:

    聯合報/李英明/中華科技大學副校長(台北市 )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820623.shtml

 時序進入二一二年,我們的總統選戰方酣,而大陸國家主席胡錦濤的賀歲講話中,有關兩岸關係僅有淡淡的促進兩岸和平發展的四句短語。大陸對我們總統大選,抱持著關注但卻相當自制的態度。

 十二月二十八日,蔡英文到金門向大陸喊話指稱,若她主政,兩岸關係只會前進不會倒退。而大陸國台辦則回應,不堅持九二共識,兩岸關係一定倒退。

 從總統選戰開展以來,國民兩黨論述攻防的核心之一就是九二共識的問題;而大陸相關涉台機構和人員,也不斷表示,否認九二共識,兩岸就無法繼續協商,兩岸關係一定倒退

 從憲法層面來看,九二共識符合憲法的「一中兩區」框架,具合憲性;因此,九二共識可說是依憲而來的憲法的共識和中華民國的共識,而在這個基礎上,九二共識也可稱為台灣的共識,若從兩岸近幾年的互動發展形勢來看,九二共識是以符合兩岸各自的憲法原則做為基礎,因此具有依憲而來的兩岸對等的精神。

 從這次總統大選,讓我們肯定地發現:九二共識不只在兩岸關係,而且在我們內政發展上,都扮演關鍵核心的角色。

 從二○○八年,兩岸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簽署了十六項協議和一項聲明,不只大大促進了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的發展,而且還使兩岸關係進入制度鞏固與開創的階段。

 通過兩岸對九二共識的不斷強調,其實兩岸間已經形成硬、軟兩種規範。硬規範指互相尊重,不使用武力,和平解決爭端;而軟規範則指循序漸進,協商和尋求共識的解決問題方式。軟硬兩種規範,猶如錢幣的兩面,互為表裡,互相補充。

 兩岸之間現階段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鞏固以九二共識為中心的規範框架,然後才能不只將包括台灣朝野各黨派,以及國際社會中各相關國家,尤其是美日等國,引入這個規範框架中,讓它們圍著或跟著這個規範框架走,塑造它們的選擇和偏好。這樣才能不只繼續促進兩岸關係,還可以維護區域的和平穩定發展。

 可是,從去年兩岸之間有關兩岸投保協定和ECFA的後續談判中,我們發現,大陸太過於從經濟算計,交易成本和其他因素來進行計較,從而忽略投保協議無法簽成,對於鞏固兩岸規範和制度的負面影響作用。兩岸間後續協議能否順利地完成簽署,對於深化鞏固兩岸規範和制度,將會有更大的促進作用。

 在另一方面,要鞏固以九二共識為中心的規範框架,更需要讓九二共識和兩岸各自憲法之間具有制度性的連結,從而使九二共識具有制度的合憲性。如果能這樣,以上述規範框架為載體,往後兩岸無論是在經歷台灣的總統大選或大陸的權力更迭接班,都將會繼續朝和平穩定的方向發展。

附參其他論點〈大同小異〉:

 《「九二共識」vs.「台灣共識」》袁鶴齡、沈燦宏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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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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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識不一定要訴諸文字
2012/01/04 01:19
海峽中線是雙方的界線共識,如同古巴飛彈危機時,美俄私下談判的共識也沒有全部付諸文字。大家搭乘台北捷運時,上下手扶梯靠右也是共識。讓事情圓滿進行,能夠解決問題,且當事人都認可,就是好的共識。目前峽兩岸基於92共識平順運作,不要被愛攪局的DPP給搞砸了。 

雁~《龍年成語選輯》(Axeman) 於 2012-01-04 01:58 回覆:

非常同意你的見解。

「九二共識」本是建立在兩岸初步互信的「默契」:擱置爭議,各自表述。

共產黨的九二共識是「一個中國」,而國民黨的九二共識是「一中各表」。

若不承認這個沒有簽訂文件、而代表兩岸互信的「默契」,勢將一事無成。

亦即辜汪第二次會議將告「破局」,兩岸將「由冷戰期進入緊張對峙期」!

所以說:「九二共識」=>「九二精神」就是「台灣共識」!

而台灣已經沒有多少時間再去營造新的「蔡氏台灣共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