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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6 15:59:59瀏覽385|回應0|推薦7
寬恕是美德… 不能用錯地方
 
作者:王建煊/監察院長(台北市) 
 
 
有次彼得問耶穌,如果有人得罪了我,我要寬恕他多少次呢?七次可以麼?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七次,是七十個七次。
當時猶太人寬恕人三次,已是高標準,
彼得說七次,心想耶穌一定會讚美他一下,可是耶穌卻說要七十個七次。
七十個七次是個形容詞,意思是無止境的寬恕人。
 
最近大家常談寬恕,要廢除死刑,甚或對已判處死刑者,故意不執行的。
也有人為文,說如果有人殺了他的家人,他會饒恕殺人犯,這當然是了不起的,也符合聖經的教導。
但大家一定要注意,這些都是由個人出發的饒恕,你可以饒恕他,這是你的美德,也是你的自由。
但檢察官仍會對殺人犯提起公訴,交由法官審判。
這時檢察官不可說,我要寬恕這個殺人犯,我不提起公訴了。
法官如判了死刑,就應依法執行。這與被害人或家屬是否寬恕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法官在判人死刑時,心中一定是很痛苦的,
法官也有寬恕的美德,但這種美德在執法時,就應擱置一邊,而必須依法論罪。
 
台灣現在有些亂,這與大家動輒好鬥,鬥得你死我活有很大關係。
台灣確實需要更多寬恕,但寬恕不能無限上綱,用錯地方。
 
寬恕是聖經上所提的各項美德中,可能是最難實踐的一項,
有時因一點小事,都寬恕不來,況且是對被判處死刑的人,要受害人寬恕,真是不容易。
寬恕說來容易,當自己碰到時,情形就可能有變。
據說從前有位法官對強暴案都輕判,認為這是男人性衝動,在所難免。
但後來他的女兒被人強暴了,看到女兒痛不欲生的歲月,心中傷痛尤甚於被強暴的女兒。
後來凡是到他手上的強暴案一律重判。
 
有次一位愛心人士問一位農夫,如果有洋房願不願意捐出來幫助窮人,農夫說願意。
又問他如果有汽車,願不願捐出來,他說願意。
最後問他如果有兩隻雞願不願捐,他說不願意,大家甚感奇怪。
房、車都願意捐,為什麼兩隻雞卻不願意捐了呢?
農夫說,他沒有房也沒有車,但他有兩隻雞。
 
心裡想寬恕,嘴裡也說要寬恕是一件事,但事到臨頭還能不能誠心寬恕,可能又是另一件事。
所以當我們談對死刑犯寬恕時,也要設身處地的想,
不要將這些受害人的家屬,都貶為是缺乏寬恕美德的人,當然更不能將自己聖人化。
 
聖經上說愛必管教,我們愛台灣,壞人必須要受到管教,眾多的台灣百姓,才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至於這種愛的懲罰要到什麼程度才稱恰當,例如要不要有死刑,這是可以討論的。
但不能隱含著,不執行死刑或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就是行寬恕的人,反之,就是不寬恕的人
 
【2010/03/16 聯合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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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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