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佛說十法界講義 【地獄法界】
2024/10/11 08:39:55瀏覽89|回應0|推薦0

                                          佛說十法界講義

佛學大辭典: 依法華經,以「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之六凡與「聲聞、緣覺、菩薩、佛」之四聖為「十法界」。

佛光大辭典: 「十界」,指迷與悟之世界,可分為十種之類。即:地獄界、 餓鬼界、 畜生界、 修羅界、 人間界、 天上界、 聲聞界、 緣覺界、 菩薩界、 佛界等「十界」。此中前六界為凡夫之迷界,亦即六道輪迴之世界,後四界乃聖者之悟界,此即六凡四聖。

【地獄法界】

佛學大辭典: 「十法界」-前九界略- 地獄法界,犯五逆十惡,受寒熱叫喚苦之最下界也。

(注)佛學常見詞彙: 「五逆罪」即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之身血、破和合之僧。因此五種是極端罪惡之行為,任犯一種,即墮無間地獄。

十法界圖解: 強梁(剛暴強橫、如強盜、土匪等)、無知(貪污、奸商、劣工、神棍等)、違上、欺下(不忠、不孝、不仁、不慈等)、暴逆、亂理(如殘酷無人道、逆天行事等),地獄之心。

修真錄: 不忠、不孝、不仁、不義,強盜、暴逆等,亦貪官污吏,亦奸商劣工,亦神棍佛棍,不行正道,死當墮地獄,處應受之罪刑。

佛學教本《略記》: 「地獄」為六道中最苦之處,獨有一獄,名為「無間」,亦稱「阿鼻」。墮「無間地獄」經千萬億劫,求無出期。「五逆罪」,亦名五無間業,任犯一種,即墮「無間地獄」。

大薩遮尼子所說經《略記》: 破壞塔寺,焚燒經像,亦盜取三寶物,是名「第一根本重罪」。若謗辟支佛法,是名「第二根本重罪」。若有沙門,信心出家,逼令還俗,是「第三根本重罪」。於五逆(五逆罪)中,若作一業,是「第四根本重罪」。謗無一切善惡業報,不畏後世,自作,教人不捨,是「第五根本重罪」。

(注)智度論: 辟支佛有二種,一名獨覺,一名因緣覺。

佛學大辭典《略記》: 獨覺,即「辟支」,獨自修行,修行功成,於無佛之世,自己覺悟而離生死者,謂之獨覺-略-是不依佛之聲教,故勝於聲聞。

佛學大辭典: 「天親(世親)」,梵名「伐蘇畔度」,佛滅後(釋迦成道後)九百年而出,初研學小乘,造「俱舍論」,後用長兄「無著」之示誨,懺悔小執之非,欲斷舌謝其罪,無著云:「汝既以舌誹謗大乘,更以此舌讚大乘可也。」於是造「唯識論」等諸大乘之論,弘宣大教,壽八十。

佛學大辭典: 唯一之信心,不為他心所奪,謂之「一心」。止觀四下曰:「一心者,修此法時,一心專意,更不餘緣。」探玄記三曰:「一心者,心無異念故。」

佛光大辭典: 「一心不亂」,修「念佛法門」之際,以至誠之信心,持誦「彌陀」名號,令心不散亂,即捨棄我體,而與「南無阿彌陀佛」之稱念合為一,稱為「一心不亂」。

地藏菩薩本願經: 若有眾生,不孝父母,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無出期。

地藏菩薩本願經: 若有眾生,侵損常住,玷污僧尼,或伽藍內,恣行淫欲,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無出期。

(注一)辭 海: 「玷污」,瑕疵污垢,以喻缺點。

(注二)辭 海: 「伽藍」,謂僧眾所住之園林也,世因稱「佛寺」為「伽藍」。

地藏菩薩本願經: 若有眾生,偽作沙門,心非沙門,破用常住,欺誑白衣,違背戒律,種種造惡。如是等輩,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無出期。

(注一)佛學大辭典: 「沙門」-略-總為出家者之都名。

(注二)佛學大辭典: 「白衣」,俗人之別稱。

地藏菩薩本願經: 不問男子女人,老幼貴賤,或神、或鬼,罪行業感,悉同受之,故稱無間。

梵網經《菩薩戒本彙解》: 菩薩善戒經:「旃陀羅等,以及屠兒,雖行惡業,不至破壞如來正法,不必盡墮三惡道中。若為師不能教詔弟子,令守禁戒,則破佛法,必墮地獄。」

注佛學大辭典: 「旃陀羅」,譯曰「屠者」,以屠殺為業者。

梵網經《菩薩戒本彙解》: 大寶積經:「佛告迦葉,當來世中,有愚痴人,著聖衣(著袈裟),似像沙門。有信心之長者居士,見被法服,謂為沙門。皆共尊重供養。彼愚痴人,因著袈裟故,而得供養,便生歡喜,身壞命終,墮大地獄,大熱鐵鍱以為衣服,吞噉鐵丸,坐熱鐵床。」

(注)辭 海:「鍱」,音葉-略-今言「鐵葉」也,金銅鐵椎薄成葉者。

道教大辭典: 「地獄」,謂地下陰府之牢獄,所以治人死後之罪魂也。

道教大辭典: 「無間地獄」,道經謂陰府大鐵圍山有無間地獄,凡造忤逆大罪者,死後即墮此獄中,則受苦永無間斷,直至罪畢出獄也。

佛學大辭典: 「奈河」,地獄之川也。

考古錄: 道書以陰府有「奈河橋」,謂善人死後,魂走「金橋、銀橋」,惡人死後,魂走奈河橋。

宣室志: 「奈河」,其源出於地府,其水皆血,而腥穢不可近。

呂祖註解   玉真真人講述十法界講記板書   平常心園地整理抄寫

( 知識學習檔案分享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zxinwww333&aid=181159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