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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9 22:40:51瀏覽627|回應4|推薦15 | |
若說我和這群鄰居小鬼從小就曾經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你會不會覺得詫異? 從小住在全台灣最黑暗、最亂的三重,除了讓我練就一身臨危不亂的功夫、養成拔刀相助的個性之外,最大的好處,大概就是國慶日時,可以毫不費力的以最佳角度欣賞煙火了。 在兩蔣的時代,國慶煙火一律在台北施放,而且是從台北市的水門邊向淡水河中發射,所以三重反而是欣賞煙火的最佳地點。每到這一天,那條長長的堤防至少會聚集十萬人以上。許多人都是從下午就來佔位置,咱們則可以在最後一刻才到河邊,甚至在自家樓上就看得一清二楚,之所以到河邊,是為了湊熱鬧。不過,這篇文章要說的重點並不是在絢爛的煙火,而是在絢爛過後的延伸。 話說有一年我和那群鬼點子特多的鄰居小鬼一起在河邊看煙火。八點半,煙火準時在施放了最後一顆紅色的訊號星後結束,十萬人潮正忙著疏散,我們則好整以暇的在那兒樂得輕鬆。忽然,靈機一動,我問他們:有些煙火很快就下墜了,一定沒有燒完,那麼,那些沒燒完的煙火散彈會不會留在河中的沙洲上?大家頓時興奮了起來!因為煙火施放的具體位置,是在中興橋到台北橋之間,而中興橋和中間的忠孝橋下都有大片的沙洲!隔天恰好也是放假,咱們這群專惹是生非的小鬼於是約好去撿散彈。 大清早,全員到齊!散彈的魅力還真大(果真有軍人子弟的特質)!我們就一路走到中興橋上,那兒有樓梯可以下去沙洲。樓梯邊有個衛兵,但他並未阻擋我們,因為沙洲下有農人種植作物,所以這個樓梯原則上是半開放的。 一到沙洲上,果真不出我所料,到處是圓形的煙火散彈(就是黑色的火藥丸),平均直徑約有二公分左右(這是我憑記憶的揣測),也有更大的。咱們早就準備好了塑膠袋,撿個過癮。除了圓形的,我們還撿到一些「未爆彈」~~是筒狀的,至少有十公分長。撿得差不多之後,咱們就迫不及待的回到熟悉的到河邊想看看這些個散彈到底怎麼玩。 大夥兒看了又看,沒人敢先動手,也不知怎麼動手。有人回家去拿了根香,勇敢的點了老半天,硬是點不著。最後,有人提議把散彈包在報紙裡,用打火機點著~~這個厲害!只見綠色的火光竄出來,火苗又直又猛,足足燒了十幾秒吧!大夥兒一陣歡呼,紛紛如法炮製,於是紅的、綠的、紫的、黃的、白的,舉凡煙火有的顏色,都有!玩到最後,賭性堅強的我們,竟然用猜顏色來賭! 咱們雖玩得開心,但也知道不可以玩得過火,以免彈盡糧絕。我們會留一部份到過年,放心的用力玩,那時大人絕不會注意咱們在玩什麼,也比較有錢可以賭顏色。不過,大家都是玩散彈而已,沒人敢去碰那些筒狀的未爆彈。這些未爆彈,就這麼存了下來。 我們就這樣,大約玩了兩三年吧!是怎麼停止的呢?壞就壞在那些未爆彈。 那年寒假,咱們照例常到河邊燒堆火取暖,順便烤蛋、烤香腸什麼的。有人ㄠ不住了,想要玩玩看那幾顆存下來的未爆彈。大夥一致通過,把未爆彈丟進火裡就快跑!咱們先挑個比較小的,真的就這麼蠻幹了!結果~~火花四處亂竄,聲音倒還好,不算太大聲。不過就這麼回事兒嘛!也沒啥大不了的!咱們於是把兩三年的存糧全都拿了出來,慢慢往火裡丟。聲勢真是越來越驚人~~因為未爆彈越丟越大。在大家的讚嘆聲中~~警察來了!警察杯杯先大聲喝止我們,然後問我們這些東西是從哪裡來的,我們當然是一五一十的招認了。警察杯杯告訴我們擅自私藏這些散彈是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的,如果下回再犯,就要把我們統統抓到警察局去關起來! 我們就算再皮,也嚇個半條命!從此,撿煙火散彈就成了絕響~~可惜只玩了短短的兩三年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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