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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8 21:22:24瀏覽305|回應0|推薦0 | |
2009 全國第三屆雲林金篆獎書法比賽實施計畫 http://www.jwt.url.tw/game225.htm 比賽組別:3.國中組、4.高中組 參加對象:凡中華民國國民均可參加。 比賽方式:分二階段初賽及決賽程序,審慎評選出最優秀的書法作品頒 獎及彙編專輯(決賽各組首獎前三名送件初賽特優作品,得選載入專輯,分饗各方翰墨風雅)。 初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參賽一組一件為限(跨組重複送件不予受理)。 (一)書寫內容:以雋永雅致經典詩詞賦或聖賢嘉言佳句為範疇,自由選句。 (二)作品規格:初賽送件作品規格如複賽格式、宣紙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須落款,背後右下角應「浮貼『送件表』」(標籤如附表)。 (三)報名/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2月28日止(郵戳為憑逾時歉難受理)。 (四)收件地點: 1.全國各縣市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社會組(含大專/研究生)及長青組(65歲以上)參賽者請逕寄「雲林縣立虎尾國中」送件完成報名事宜。(歡迎全國各級學校宣導鼓勵及集中郵寄「團體報名」;參賽者自行填妥報 名表,將「送件單」浮貼於作品背後右下角,逕寄該校通訊地址:「632雲林縣虎尾鎮中溪里中興153號」登錄彙整。 2.旅外各縣市雲林同鄉會團體報名,得由各地同鄉會秘書處集中服務收件,逕寄本會台北會館(台北縣三重市中正北路18號3樓之6)統籌受理彙辦報名初賽事宜。 3.台北縣/市各地區參賽者可直接逕寄或洽詢本基金會送件報名事宜。 (聯絡地址: 三重市中正北路18號3樓之6 。 聯絡電話:02-2981- 8833)。 (五)報名手續完備,符合徵件規格者將於3月中旬登載「雲林縣教育網」通告;至初審通過決賽者4月上旬時專函或登載上揭網址:http://mysql.ylc.edu.tw/ann/ 公告週知。 二、決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參賽人員:由初賽作品中評審擇優錄取約30〜40人/組(視參加初賽質量水準適酌增減),並由承辦單位公告或 另函通知參加現場書寫比賽。 2.決賽時間:民國98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30〜11:50 (請於10:00前報到入座)。 3.決賽地點:台北縣三重市小巨蛋綜合體育館(館址:三重市中山路一號『座落於三重市重新路、中正北路與中山 路交會處』)。 4.比賽用紙格式:國小、國中使用四開(35×70公分)宣紙;「高中組」、「社會組(含大專/研究生)」、「長青 組」使用對開(35×135公分)宣紙直式書寫,作品創作均應落款、署名。(每人2張,非主辦單位 所發紙張不予評審),其他物品(如筆、墨、硯、墊布、書畫用落款圖章、印泥等)請自備。 5.決賽書寫內容/題目當場公布,書體不拘;惟比賽時不得查閱字典或參考書籍。 6.評分取向:(1)筆勢與功力60%。 (2)整體佈局、章法、結構與正確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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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