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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千多次點閱,六百多人推薦的血淚文章: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chouhwa&f_ART_ID=204291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作家:八旬阿嬤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index.jsp?uid=bilingwu
法律戰有兩造問題,這個事件比較是像詐騙行為的受害者。
可是,法律只保障懂法律的人,很明顯的,苦主是受中了陷阱,如果依法,很難脫身。法律是硬的,就得軟來。
我也被人倒了上千萬過,告了人家也不還,原因就是已經脫產。本案的受害者,如果脫產可能還比較好些。
我不知道苦主是否講的是真的,不過,看來是很慘。
自己的事情,去求總統其實是不對的,不論政治意是如何,法治問題如果總統介入,豈不是違法?回歸到法治其實才是對的,先去理解法律,再利用法律保障自己,才是正途。
不過,現在的執法從警察開始,檢察官,法官,往往只為了自己方便或是好處,隨便入人於罪的情形很多,尤其是警察,千萬要小心,中華民國的警察沒幾個好人,不是走狗就是貪贓枉法,不然就是為了自己績效,隨便就把人抓起來把罪名套上去,真是無恥。
呵,多謝啦。
是該出去玩一玩才好,我老是在家閉關,悶久了都發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