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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自述-Allen Iverson
2007/01/08 11:57:41瀏覽3509|回應0|推薦0

我叫做艾佛森(Allen Iverson),身高六呎,體重183磅,效力於費城七六人隊。


在31歲的當下,很多人都說我變得不一樣了。嗯…在某些地方,或許吧!

但是,當我閉上眼睛,回想這十年來的一切,我還是想很驕傲地說:「I AM still what I AM !」


MISUNDERSTOOD


當我還是個20幾歲的小毛頭時,曾經說過,以後我的墓碑上一定要刻上一個字 --「MISUNDERSTOOD」,只要這麼一個字。


加入NBA沒多久,我就向大家證明自己是聯盟裡最強悍的得分機器之一,但是大部分人的焦點似乎不在這,他們只注意到我很愛講垃圾話、我是個目中無人的菜鳥,這也難怪,因為當那個被所有人都奉為「籃球之神」的人勸我對其他人要放尊重點時,我竟然回答道:「我並不想尊敬任何人。」


這句話讓我在當年的新秀挑戰賽嚐到苦頭,當我被介紹進場時,全場觀眾的噓聲幾乎快把球場屋頂掀起來;那一陣子,幾個已經進入名人堂的老傢伙也紛紛表示:「艾佛森的態度簡直是一場笑話!」


我當時覺得很莫名其妙,應該說,很不爽!我不覺得那句話有什麼不對,從小生長的環境,讓我從有記憶開始就一直告訴自己:「為了生存,絕對不可以向對手示弱!」我出生的時候,老媽才15歲,生我的老爸已經在牢裡,後來跟我老媽在一起那個男的也是三天兩頭到監獄報到,當然,我們家自然不可能是什麼透天樓房,從小認識的朋友也一向不是什麼受過高等教育的高材生,什麼噴子、開山刀也早就見怪不怪;我還記得,有一年暑假,我們那邊發生一場嚴重的槍戰,我有八個好朋友就這樣死在那場槍戰中。


在這樣環境長大的我,每天想的就是怎麼生存下去,一顆子彈就可以讓你這輩子買單了,誰還在乎你值不值得尊敬什麼鬼的;也因為生長在這種街頭,我迷失了很長一段時間,成天不是打架、嗑藥,就是跟著一群好兄弟四處惹事生非,感謝老天爺讓我認識籃球,也給我一身打好籃球的天賦,讓我慢慢將生活重心轉移到籃球場上。


不過,不管在街頭,還是在球場,我的行事風格都一樣,為了生存,我只能想盡辦法,打倒眼前任何一個可能的對手。當初回答的那句話,也不過是想傳達這個訊息而已,為什麼大家要這樣誤解我?


在那個批評聲浪排山倒海而來的時刻,我選擇沈默,並試圖用場上神勇的表現封住大家的嘴。球季末,我連續五場比賽拿到40分以上的成績,聽說這是史上第二個有此表現的新人,感覺很屌,但我不懂的是,為什麼大家對我的觀感還是沒有改變。


我真的不懂……


EVOLUTION


在我進入NBA的第二個球季,布朗教練(Larry Brown)來了。


據說他那時候是因為我,才選擇接下七六人教練這個職位。還記得他在季前訓練營的時候,一直告訴我,身為一個控球後衛,得再多分也沒有用,你必須想辦法讓隊友融入比賽。我當時心想:「老天爺,我第一個球季平均每場比賽也有7.5次助攻,難道這樣還不夠嗎?」


於是,我選擇用自己的方法來贏球,那就是想辦法拿下更多分。


由於聯盟裡的球員已經領教到我Crossover過人的厲害,所以他們防守我的時候都會保持點安全距離,寧願讓我投外線,也不讓我有往裡切的機會,偏偏那時的外線常常是看天吃飯,三分球命中率竟然還不到三成,所以即便我每場比賽出手次數動輒超過20幾次,得分效率並沒有比以前好多少。


再加上好勝心作祟,不該出手的時候,我還是出手了,該傳給隊友表現的時候,我寧願選擇自己來,於是,隨著我的出手次數越來越高,助攻次數也就越來越低,布朗教練的臉色也跟著越來越差。


1998-99年球季,我進入NBA的第三年,布朗教練開始把控球後衛這個位置交給史諾(Eric Snow),說好聽一點是讓我專心取分,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布朗教練的用意其實是避免球隊的進攻,從頭到尾過於集中在我一個人身上;我可以是最後出手的那一個,但球必須要先在隊友間流動才行。


這小小的改變,再加上我們擁有柯曼(Derrick Coleman)、休斯(Larry Hughes)及蓋格(Matt Geiger)等好手,所以在那一個縮水球季打出不錯的成績,不僅勝率突破五成,也讓我第一次嚐到季後賽的甜美滋味;我也發現,那些批評的聲音雖然還在,但音量慢慢變小了,我也漸漸瞭解,唯有團隊的勝利,才能證明我自己的價值。


隔年球季,我們再度打進季後賽,相較於縮水球季的不完整,這一次帶著例行賽49勝戰績的我們,可是很想在季後賽有所作為;但是,因為長年拼戰的結果,我的身體早已開始出現大大小小的傷痛,當然,這與我那活像不要命的球風有很大的關係,雖然我只有六呎不到的身高,體型也稱不上多壯,但是我一拿到球就是往裡殺,哪怕埋伏的是歐尼爾(Shaquille O’Neal)這種蠻肉橫生的大塊頭,我還是照上不誤。


當時,困擾我許久的腳趾傷勢尚未痊癒,手肘也開始酸痛到不行,不過還好有史諾、麥基(Aaron McKie)等隊友的適時挺身而出,讓我們一路殺進東區準決賽,我們的對手跟去年一樣,還是米勒(Reggie Miller)帶領的印第安那溜馬。我真的很不想連續兩年輸給他們,可是他們實在有兩把刷子,竟然連續贏了頭三場比賽,把我們逼入絕境,我在接下來的幾場比賽幾乎是用盡吃奶的力氣,還是無法逆轉戰局。


還記得第六場比賽終場槍響那一刻,我幾乎是崩潰了,哭得就像沒糖吃的小孩一樣,在當下,我深刻體悟到,我們想要更上層樓,全隊上下都得有所改變。


最重要的是,我,必須有所改變。

RESPECTED


「你變了!」


從2000年開始,我常常聽到身邊的人跟我這麼說。


我想他們指的應該是,我開始準時參加球隊練球了、我與隊友之間的互動越來越融洽了、我不再與布朗教練鬧脾氣了、我終於慢慢學會,一支球隊的領導者該做些什麼了。


但是,我並不認為我「這個人」有任何改變,我還是一樣想講什麼就講什麼、我還是一樣重朋友、我還是一樣愛家人、我還是一樣在比賽中用盡每一分力氣、我還是一樣用不要命的球風,對抗那些比我高一呎、寬一倍的所有大個兒。


2000-01年球季,一如你們知道的,我成為自1983年的馬龍(Moses Malone)以來,第二個拿下年度MVP的七六人球員,除了我在這一年以31.1分拿下第二座年度得分王獎座之外,帶領球隊打出56勝佳績應該是得獎的主要原因。


但是這一年的光榮不僅於此,捲土重來的我們終於在季後賽第一輪扳倒溜馬隊,並接著與暴龍、公鹿惡鬥14場比賽後,讓我首度率隊打進總決賽大門。雖然等在我們眼前的是那一年季後賽還沒輸過球的紫金湖人,不過他們在冠軍賽第一場就付出輕敵的代價,不被看好的我們竟然在Staples Center球場擊倒這群黃衫軍。


這一仗,讓他們繃緊神經,最後,冠軍當然還是被他們抱走,不過我抱走了所有費城球迷、輿論及對手的尊敬。如果說這一個球季,是我前十年職業生涯的顛峰,實不為過。


就像我之前說的,團隊榮譽才是證明你價值的關鍵,接下來的幾個球季,雖然我的表現依舊神勇,效率也比以前更棒,但是因為七六人隊的戰績始終無法有所突破,關於我的流言又開始滿天飛舞。


「艾佛森究竟是不是費城的救世主?」每一個球季過後的暑假,費城各大報的體育頭條一定有這個標題,內容不外乎又把我與某某隊的誰誰誰扯在一起,大放厥詞地談論費城真正需要的是他,不是我。


只是讓我有點意外的是,2006年的暑假也不例外。


沒錯,上個球季,我們的戰績的確不太理想,連季後賽都無緣參與,但是麻煩各位看一下我繳出來的成績單,33.0分、7.4次助攻就不提了,平均每場上場43.1分鐘是全聯盟最高,投籃命中率0.447是生涯新高,對我這種每場比賽要出手個23.5次的人來說,你知道這有多難嗎?


我可以接受,任何一支被排除在季後賽大門之外的球隊,為了增強競爭力,都會想要在陣容上有所變動,但是我真的搞不懂為什麼他們會把腦筋動到我頭上,唯一解釋大概是我還有那個交易價值吧!沒辦法,這就是NBA。


就我個人而言,倒是一直以身為七六人隊一員為榮,我曾經說過:「我比聯盟中任何一個球員都想要拿到總冠軍,不過我也希望這個總冠軍是為費城拿的。」費城球迷的死忠支持,是支撐我走到現在的最大後盾之一。


當然,我的家人更是讓我奮鬥至今的最大精神力量來源,我之所以會不希望離開費城,有很大一部份的原因就是來自於我的女兒。今年選秀會那一天的晚上,某一家電視媒體大肆放送我有可能即將被交易到塞爾蒂克的消息,我最大的女兒蒂歐拉(Tiaura Iverson)幾乎是黏在電視機前面看這條新聞,然後一邊跟我說:「我希望什麼事都不會發生,因為我不想離開我的同學。」


我早就對這些每年固定上演的交易傳言見怪不怪了,但是我的家人沒有,對他們來說,每一個消息都深深影響著他們,我實在不忍心讓他們承受這一切。幸好,就在那個新聞被播出後沒多久,大老闆金恩(Billy King)就來找我,並確定新球季,我絕對會再度披上七六人隊的戰袍。


我很開心,尤其為我女兒開心。


很多人都說我因為年紀的關係,變得越來越成熟,不過我還是要將此歸因於我的家人,我的小孩們已經越來越大,他們都看得懂報紙,都知道現在到底發生些什麼事,做為一個父親,你有責任以身作則,給自己的小孩一個正確的方向,你永遠不想做出任何傷害他們的事,或是搞一些麻煩好讓他們有樣學樣。唯有做好自己,我才能要求他們。


前一陣子,有記者跟我說,原本刻在我墓碑上的那個字可能要改一下了,我已不再被「誤解」,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尊敬」。


「RESPECTED」,將帶領我邁向下一個階段的職業生涯。


【HOOP Taiwan美國職籃雜誌11月號】

( 興趣嗜好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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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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