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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4 12:03:14瀏覽1660|回應0|推薦9 | |
大陸公開庭審民進黨黨工李明哲,李明哲認罪。 周泓旭一直拒絕認罪,在找不到罪證下,台方繼續延押二個月取證,最後,查無任何證據下,竟然以周的「自白」定罪,這明顯的違背了台灣法律所規定的「自白不能作為認罪的唯一證據」,台灣卻罔顧人權的蠻幹到底。 台灣說大陸沒有法制,事實是沒有法制的是台灣。 周泓旭「被定罪」,沒有人證、物證、事證,又不敢公開庭審、沒有法官檢察官和律師(不知這些人是誰,都是隱名者),民進黨只靠一紙新聞稿就把周泓旭的案子結束了,他要坐一年二個月的牢。 李明哲的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是公開庭審,在人證、物證、事證下,不得不低頭認罪。周泓旭的間諜案,民進黨政府卻是一直是黑箱作業。 大陸可以公開庭審,台灣為何不敢?怕拿不出證據、怕被周泓旭駁的下不了台? 周泓旭案是民進黨政府為了報復北京「拒絕認可台獨」而製造出的政治事件、也是冤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te5qRFWbrw&feature=youtu.be》 https://www.facebook.com/bingzhong.wang/videos/1937586689798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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