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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0 13:00:07瀏覽1149|回應4|推薦90 | |
基於好奇心,一開始以為這本書是介紹男人和男人之間的事(同性戀)~~但拿到這本書之後,老公還說:「妳怎麼了,看這是什麼書?」...看了好久,看到後面,再回過頭來看前面,就這麼的來來回回,每天都得等小孩睡著,再拿起來來回消化一下...好像在看教科書一樣,讀得好辛苦... 故事就從1977年8月16日那天說起~人,真的可以在一夜之間長大嗎? 1977年8月16日~貓王過世的那天晚上,泰瑞的馬子被搖滾巨星拐跑了...泰瑞聲稱是不小心闖進『樂報』這份工作,卻也是天上掉下來的工作。 1977年8月16日~貓王過世的那天晚上,如果Y雷没有採訪到約翰.藍儂,就會被炒魷魚...Y雷是『樂報』一九七○年代中葉的後起之秀,Y雷很喜歡『披頭四』,『披頭四』樂團在那個年代有絶對的影響力,永遠都是『披頭四』樂團。 1977年8月16日~貓王過世的那天晚上,李昂正在躲幫派的追緝,就在『樂報』寫的一篇評論得罪到幫派,正躲進迪斯可舞廳,卻因此煞到了一個漂亮美眉...李昂,在紙上勇敢,比在現實生活中勇敢,容易太多了。 ~ ~ ~ ~ ~ ~ ~ ~ ~ ~ ~ ~ 這是講三個在『樂報』搖滾樂週刊上班的年輕人,這份工作,對這三個年輕人來說,是夢寐以求的工作,可以到世界各地旅行、又有薪水拿;敘述著貓王過世的那天晚上,三個大男孩,在一夜之間長大的故事。 這是本關於相信自己會永遠年輕的小說,一本關於性、愛、毒品、搖滾樂的小說,關於青春夢想興成人世界正面衝突的小說。 ※在那個年代的男孩,穿的褲子,褲襠都繃的緊緊的,腳踝的地方卻很鬆,~短袖襯衫是緊身的,長袖襯衫是繁複的衣領,全都開到胸口..... ●還出現了個「泰迪阿飛幫」~是英國一九五○、六○年代穿著愛德華七世時代的服裝(緊身褲、長上衣、尖皮鞋),並熱衷於搖滾樂的男阿飛。手臂上刺著嚇人的刺青,蓄著精心打理的鬢角,大衣裡藏著鈍器~每個人都恐懼「泰迪阿飛幫」,只要「遊戲起來」有可能會害你進到醫院。 ※在那個年代的女孩,都頂著一頭很誇張的媽媽頭,看起來很像霹靂嬌娃, ~寬管褲、髮膠、羽球剪的大集合..... 在那個年代,雖不時興公開注射毒品(安非他命),但在這些大男孩的生活方式,是必須拿出來炫耀的。 在那個年代,當看著別人收藏的唱片,就會覺得內心在哭泣,因為太感動了。
讀後感: 每個人都有一顆年輕的心,相信你我皆如此~~但是,在那個年代,所想要、所需要和內心所渴望的一切,好玩或不開心的事,不見得都可登在雜誌上;現今2010年了,每天無時無刻有著那麼多多采多姿的事物,變化那麼大,如同書裡提到~可能一個没留神,世界就已經變了~時代在改變,音樂形態也不時的變化著,世界各地多了許多選新秀的節目,音樂,確實可以改變世界,伴隨著所有的人,分享感情的方法,我不太聽搖滾樂,可也不排斥,每一個階段、每一個年代都有其的音樂,都有它風光狂熱的日子,也絶對有他的代表性、與其死忠的支持者;現今,每天發生的事,都可藉由E-MAIL、即時通、部落格、Face Book 、噗浪‧‧‧‧疏發心情、疏發壓力,年輕只有一次,管太多,干預太多,只會讓年輕人困擾,尊重年輕人,適度的放他去追求自已的夢想,且讓年輕人自己去迎接屬於自己的人生吧。 最後~~還有本書的譯者(陳雅汝)非常厲害,把這本書當成是”論文”在寫,舉凡有需要另外解釋或說明的地方,均會標示註記,讓讀者更容易看懂這本書,真是太佩服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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