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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偶像名人追悼祈禱是沒有用的
2007/01/29 11:30:57瀏覽2100|回應20|推薦34

我知道這樣會有人不滿, 但是我還是要說

事實是, 許瑋倫車禍前就已經超速且未繫上安全帶, 故車禍傷亡不足為惜!!

網路上那些只會追星的笨蛋和社會上一堆被媒體洗腦而無辨識思考能力的傻瓜們想必這幾天用上很多力氣在作所謂的祈禱, 不治之後可能更多人還要接著去追到如何如何, 撇開對偶像崇拜的心理因素, 實際上卻一點意義都沒有!!

死神哪會因為這人有沒有名就放過一馬?

如果自身不能遵守規則在先, 事後再來懊悔追悼, 有用嗎? 根本沒有意義嘛!!

依照開車多年經驗且就事論事來判斷, 這應該是一開始上車就沒有繫上安全帶, 然後在該三義下坡路段又猛催油門而未保持速限, 所以只要駕駛一分神且輕微動到方向盤就很容易讓車子打滑偏向, 高速行駛下的車子動能非常可觀, 撞上安全島護欄的撞擊力道不只讓車子彈開且有可能讓車子結構受到衝擊力, 若車內乘客未繫安全帶則會脆弱的很......等到滑向路肩時, 後方來車除非以慢速行駛則根本無從反應, 因為在那只有幾秒的星火瞬間是很難作出正確判斷, 更何況大貨車左邊車道也有車輛在, 所以重力加速的慣性就這樣..........

那麼分明就是可以避免的車禍, 事後祈禱追悼又有何用? 不超速且繫上安全帶的話, 車禍哪會這樣嚴重? 甚至根本可能都不會出事.........與去年卲曉鈴不同的這是自己違規在先而非無辜被撞!!

這社會也真莫名其妙, 不去檢討如何事先預防和規範宣導, 只去注意事後人性感情的一面, 好笑的是難道這就會讓車禍減少些嗎? 會讓違規減少些嗎?

不會啊!

那為何去湊熱鬧表達追悼之意? 對於違規在先的傷亡者有何好追悼的? 難不成以後只要悲情一點就不用管是否違規了? 用點頭腦想想, 這根本對於過去到現在的車禍預防一點幫助都沒有, 甚至有模糊焦點的爭論在.......

為了大家好, 在此誠懇希望大家用不著去表達追悼, 可惜固然可惜, 卻是因為年輕無知且不遵守交通規則在先, 一點也不冤枉, 如果這能喚醒大家一些些對於遵守交通規則的認知, 那麼他們的死傷才有意義!!!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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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zbv2004&aid=69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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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玥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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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的影響
2007/02/15 17:06
我知道不能在留言版留言,那可不可以回覆文章!?
許瑋倫的事情是真的報導太大..,連續好幾天都是她的事
媒體只是用她的事件來炒作,沒有太大正面的意義,對事情也沒有幫助
不管媒體如何報導,喜歡她的人還是會繼續喜歡她,還是會感傷
看到有人這樣吵,她也不會開心的,死者為大吧!
重要的是還是遵守交通規則,不然死的更多人,也於事無補

Zoe
同意克拉拉。
2007/02/03 16:06

不論有沒有超速、有無繫安全帶,她都已為這場車禍付出最大代價。

會為她哀悼的,多少也會從這年輕美麗的生命逝去,得到各種啟示或警惕。

沒有人要你為她哀哭,但至少可以哀矜勿喜。如果連哀矜都作不到,覺得無關你的痛癢,也請不要借她的死來夸夸而談你對媒體、影迷的不滿。這樣不好。


Clara - 克拉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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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這樣
2007/02/03 10:03
畢竟人已經去世了,就不要多說了吧。

Das Re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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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
2007/02/02 09:29

我一開始不就說過這一篇文章和後續一定會引來很多的爭論, 所以我是以平常心來看待, 只是這件事也可以分成幾個方面來看 :

1. 媒體失去該有的報導責任, 僅只在藝人本身週遭作文章, 卻幾乎很少去深入探討車禍背景和常見違規的情況, 對於往後車禍預防一點幫助都沒有

2. 大眾僅只關心這藝人過去跟誰在一起, 現任男友與前任男友等等, 對於車禍預防和交通安全則似乎事不關己, 即使有也莫可奈何, 從每天車禍傷亡件數不曾減少過即可得知....

3. 所謂的同理心被大幅濫用, 這藝人跟我非親非故, 也沒有特殊重大貢獻, 頂多"看來"親切亮麗, 對藝人的喜愛是個人的事情, 但是有必要舉國同悼嗎? 她不過就是個藝人罷了!! 離開舞台跟你我都沒啥兩樣, 憑什麼要我跟那些傻蛋一樣哭的死去活來?



Das Re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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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2007/02/02 09:08
許瑋倫車禍案 林怡妏限制出境

檢警昨天根據中山高苗栗造橋收費站的錄影帶,確定許瑋倫的座車由助理林怡妏駕駛,廿二分鐘後在苗栗縣三義鄉下坡路段發生車禍;檢察官昨天依過失致死罪嫌限制林怡妏出境,近日將傳訊她說明。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興華說,限制林怡妏出境,是希望儘早釐清案情。林怡妏目前不在南投縣的老家,已向檢方報備避居他處,健康恢復良好,但精神狀況時好時壞。

許瑋倫的座車於上月廿六日深夜十一時十五分在中山高三義鄉南下路段發生車禍,警方昨天向檢察官回報,指勘驗錄影帶發現許瑋倫的座車於當天晚上十時五十三分通過苗栗縣造橋收費站,從繳回數票伸出的左手,可看出駕駛人穿白衣,與證人指證林怡妏於車禍發生時的衣著相符。

檢警表示,造橋收費站與發生車禍地點相距約卅八公里,推算平均時速約一百零三公里,雖不能代表發生車禍時的車速,但應該相差不遠;而在高速公路中途換手開車的機會低,研判車禍時應是林怡妏開車。

檢警綜合事證初步研判,許瑋倫的座車行駛在內車道,先側撞中央分隔島,致座車左前輪胎側爆,並在分隔島護欄留下輪胎鋼圈的掉漆;然後座車滑到外車道與路肩間,再遭黃碧祥駕駛的大貨車衝撞,一百八十度轉了半圈。

許瑋倫的車子被撞後,左後輪變形成水平,並在貨車推撞下,鋼圈著地,留下約一公尺長的刮地痕,貨車煞車痕達卅一公尺。

【2007/02/02 聯合報】



HA HA
HA HA HA
2007/02/02 06:03

IT'S OUR RIGHT TO BE SAD AND TO MOURN FOR HER!!

WHEN IT'S TIME TO BE EMOTIONAL, IT'S OK TO BE THAT WAY!!

WHEN IT'S TIME TO BE RATIONAL, WE SHOULD BE RATIONAL.

HOWEVER, YOU PRETEND TO BE RATIONAL WELL INFACT YOU ARE VERY CRUEL ,WHEN YOU NOT SUPPOSED TO BE, IT'S DEFINITELY SOMEHTING WRONG WITH YOU!!

HOW THE HELL YOU KNOW EXACTLY WHAT HAPPENED AT THAT MOMENT?

WERE YOU THERE IN THAT CAR???   HOW DID YOU KNOW IT'S NOT BCUZ THE LEFT FRONT TIRE PROBLEM??  DO YOU KNOW HOW SCARY WHEN IT HAPPENED?? TRY TO FIT YOUR SELF IN THEIR SHOES!! FEEL IT BEFORE YOU GO CRITICIZE OTHERS!!  IT ALL HAPPENED WITHIN A FEW SECONDS!!

AND IT'S FAITH THAT SHE WOULD NOT BE ABLE TO LIVE..

ARE YOU TELLING ME THAT YOU NEVER DRIVE FAST?? YOU NEVER FORGOT TO FASTEN YOUR SEATBELT??

THINK ABOUT IT, AND BE A BIT NICE, OR ELSE YOU WILL TASTE YOUR OWN MEDICINE!!


Das Re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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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
2007/02/02 00:33

我們又不是他的親人朋友, 適當表達也就夠了

何必媒體24小時全程播報?

是怎樣? 五年十年後誰會記得啊? 拜託.........



【管什麼管】版主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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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
2007/02/01 22:13
雖然 版主說的沒錯
沒繫安全 還飆車 本來就是錯誤
但我想知道 如果哪天 換作是自己的親人
您也會這麼想嗎?

Das Reich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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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現場勘驗
2007/02/01 10:39
許瑋倫座車 撞護欄後爆胎

苗栗檢警昨天重回偶像藝人許瑋倫車禍現場蒐證,根據爆胎後留下的鋼圈刮地痕,初步研判許瑋倫座車是撞上護欄後才爆胎,開車的林怡妏可能涉及過失責任。

檢警根據許瑋倫所戴的眼鏡掉落在右前座的腳踏墊上,且大量血跡集中在右前座,對照許瑋倫送醫急救時輸血超過一萬西西,以及救護人員及目擊者證詞,幾乎已確認車子由林怡妏駕駛。

為查明事故發生究是車子先爆胎再撞上護欄,還是撞上護欄後爆胎,檢察官昨天指揮警方重回現場補證,在外車道與路肩之間發現明顯刮地痕。

檢警初步研判,如果是先爆胎再撞上護欄,內車道路面應有鋼圈磨擦地面的刮地痕,但複勘並未發現痕跡,因此推斷許瑋倫的座車是在擦撞後爆胎,當時車子可能側邊騰空,直到滑行到外車道落地,因此才會出現只有外車道與路肩有明顯刮地痕。

【2007/02/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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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那個助理
2007/01/30 22:11

從新聞報導到現在

我從沒聽過那個助理說聲對不起

他只會在那說

怎麼會這樣

媽咧

車是你開的,拋錨應該閃黃登你也沒閃

發生事情你最清楚

還一度想要把過錯推給許瑋倫

以為推給死人自己就不會有罪

事實上根本不會這樣

還有

最可憐就是那個貨車司機了

自己車被撞壞了還被告

有夠衰

錯就錯在那個助理吧!

覺得許爸有點不明事理

明明就是助理的錯

真是腦袋有問題

我只能說貨車司機,你不該在那個時候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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