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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一角
2005/08/25 15:25:46瀏覽500|回應0|推薦2

與同事討論著這次泰勞抗暴與職場上的狀況,總結就是勞基法真的是寫好玩的,或者說是保障資方而非為勞方著想的,或者說是資方壓榨勞方的尚方寶劍,而更不用說很大部分的資方根本無視於勞基法的規定。

以我之前在美國短暫工作的日子,頭半年就有七天假,滿半年之後每年十四天假,據說這還是業界平均的,好一點的福利更不只如此。而歐洲那邊更是令人羨慕,每週工作時數不到四十小時,部分國家甚至一年年假就有三十天。相較台灣人工作時數排名全球前幾名,比日本人還辛勞,真不是滋味。說什麼產業升級,資方仍然只在意勞方要求太多卻沒見到產業勞動環境增進多少,然後大多數公司就因此將工廠搬走了,簡直是莫名其妙。

唉唉~~~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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