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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30 16:16:24瀏覽650|回應3|推薦16 | |
新聞播報中總是有不少錯誤的地方,讓人不吐不快。 有時候常聽到報導說某人自行創業如何如何,靠著自己的用心讓此事業可以每月賺多少萬元,甚至我曾聽過報導每月賺六百萬元的,真是誇張!如果真是如此,那不是一年可以賺七千萬? 比較沒那樣誇張的就會說每月營業額多少,而不會講說一個月賺多少,不過畢竟這都是表面的數字。 在這裡應該糾正一下,「賺」這個字眼表示說投資者賣出商品或服務後的營業額扣除掉投入各種資本支出(含原料、人工、水電、材料等成本)後所剩餘的利潤,那才是投資者真正所賺得的。至於營業額也僅僅表達這商品或服務的營業總額,要是沒有單項價格做參考,那麼不見得有多少意義。 所以真正有意義的報導,應該是說這商品或者服務每項單價多少,每月營業額大約多少,然後每月利潤多少,這樣大家就能瞭解成本與利潤的關係,而不會誤以為什麼小吃或者小商店竟然可以有幾十萬的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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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