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小談遊走道德邊緣的部落格圖文
2008/07/23 10:46:39瀏覽1551|回應6|推薦19

在下於部落格寫作發表和到處觀看雖然僅僅只有三年有餘,不過卻也看到了不少光怪陸離的事情,由於照片越來越成為寫文時最重要的輔助,所以不少人就乾脆只以照片為主,畢竟上傳照片要花不少時間,要是還得再多花時間寫評論觀感,想必就得花了好幾小時。於是像我這樣有圖又有不少文字的部落格反而成為了少數,帶有深度文字寫作的就更少了。

當然,一切端看各人喜好,讀者的口味畢竟五花八門,沒人說個準。要是有些人寫了些必須動用關係或者特殊狀況下才會有的事情,那麼當成新聞報導也無可厚非,在下小弟也曾有過幾次機會碰到如此的餐會。

但是畢竟部落格是個有不少讀者每天閱讀觀賞的半公開媒體,固然依照格主風格而各有千秋,一些基本該有的常識和禮節也是該有的吧?

像是最常發生的盜用,其氾濫的狀況簡直已經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但是僅僅鎖個右鍵又能怎樣?防君子而防不了小人啊!當然,有些地方公然大量貼著不知來源的盜用文章,還大剌剌毫無羞恥心的不言不慚叫囂,如此貪贓枉法除了搖頭也只能希望大家消極抵制。

而另一些人真以為自己很是神勇,到處拍照留下記錄,但是在已經標明不得拍照的地方硬是宣稱「手癢」而拍了不少,甚至還「一時不察」的放上網路讓人瀏覽觀賞,等人有異議時才一言不發的取下,好像做的事情都不違法也無錯誤似的。個人以為部落格人氣的提升是大家都在苦思的課題,不過藉由違法或者違反規定還是遊走違法邊緣的弄些極具爭議性的圖文,難道這些發文者沒有道德上的考量嗎?

這裡並非針對什麼單一個人或者事件,而是將一個普遍的現象提出來做討論,固然會有不少人以「部落格風格或圖文應由個人全權處理」之類的藉口不願改變,但是那些已經獲得高人氣還是知名度的格主們,難道都沒想到有多少大眾在睜大眼睛看著嗎?格主們的一舉一動或者任何一篇圖文都會對於這些讀者造成一定的影響,即使讀者們應該都很有自我判斷辨別是非的能力,但是別人呢?還是說反正為了名氣,道德法律規定皆可拋?憑什麼呢?

那麼如果無法在發佈圖文前後展現應有的道德自律或者遵守規範,那跟那些嗜血又墮落的媒體有何不同?反正有人愛看,就還是照樣刊登?如此心態,各位都已經在電視或者社會中看了那樣多,難道在較為清新的部落格也要任其散佈?吾人固然無法阻止別人繼續那樣有爭議的行為,不過要求自己卻是做的到的,畢竟人氣到頭來都是空虛的,但是要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 時事評論雜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zbv2004&aid=2070814

 回應文章

KENJI
沒辦法
2008/08/07 16:15
部落格的水準怎樣, 留言的人水準就是怎樣囉!
Das Reich(zbv2004) 於 2008-08-07 23:09 回覆:

哈哈哈~~~

真是愛說笑!還真承蒙您三不五時就來敝人處光顧,怪不好意思的,難道以台灣之大,沒有您該去的地方嗎?太看得起小弟了。


KENJI
哈哈哈哈
2008/08/01 16:23

治理不好國家 管理不了下屬 只好拼命宣揚愛台灣的理念來掩蓋

拍不出好照片 寫不出好文章 只好丟出個道德議題來批判兼自慰

閣下倒像是檯面上的官員, 政治操作一流, 實質政績九流

Das Reich(zbv2004) 於 2008-08-01 17:50 回覆:
哈哈哈!你在說你自己吧!
Das Reich(zbv2004) 於 2008-08-01 19:57 回覆:

最近來此留言的,怎麼水準都是這樣的啊?不敢留下自己部落格或者任何可聯絡的方式,丟下幾句話就走人了,還敢來說我高談闊論?真是好笑!

起碼我一千多篇文章不是隨便亂寫的,屢屢被連結到聯合新聞網首頁更不是隨意得來的。


懇請極為少見圖文並重的格主為億萬讀者珍重
沒法兒更酸了,不小心吃太油一定要來一篇解膩的
2008/07/28 04:49
    
同先前wendy所言,“又要氣又要忌妒人家“
格主您真的辛苦了...(拍肩)

以前讀張愛鈴小說描繪舊時代女人家內心糾葛,明明是小鼻子小眼睛,又要拿出個泛餿油味兒的繡花手帕遮遮掩掩,真做作假大器,醜態在作家筆下無所遁形,看得人是冷汗直流又好笑。不料如今在blog界,竟然有人上演“情境秀“給瞧,一個妙啊!!(大樂)

格主大人,您可千萬別停筆呀,就怕您內心的酸水苦汁翻絞無處可發,悶久了傷身哪......


引頸企盼您下一回合絕對不是針對任何單一事件的大作 (飛吻)




Das Reich(zbv2004) 於 2008-07-28 13:03 回覆:
謝謝指教!

wendy
心有戚戚焉
2008/07/26 14:08
看完你寫的心情寫照後,我也真的是心有戚戚焉,於佈落格寫作也超過九年的我,自認還是個菜鳥,在這樣競爭激烈的市場裡要如何保護自己,或者是要如何不要輪為別人的話柄,我想您比起我來,絕對有這樣的智慧!

小妹子對於盜用照片一事也真的與您站在同一陣線,照片也就算了,您不知道我被盜用的是敝公司的創意作品,居然可流到如中國大陸在抄襲;那種感覺,就像你站在那裡拍一個建築物,但我卻是花了您十倍的時間站著去拍照,而且那個建築物還是我自己蓋的呢~(你懂我意思嗎?)

分享個個人心等給你:網路上什麼樣的人都有,何必去計較,當認為對方是小人時,我很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就算在對方的Blog裡漫罵一頓,也只是明顯的秀出也只不過是極度不高尚的人格而已。

這世界本來就是有壞人好人,大方的人或者是~~~會斤斤計較,反事看不得對方好的心眼小的小人;氣度,是在於自己的修養,而不是在於要在對方的佈落格裡明顯的指出對方的是非過錯;我也很羨慕那些可以擁有很多閱讀者觀看的佈落格,可惜我也做不到,那是我的能力不足;但這樣獲得高人氣或者是知名度的那些Blogger,難道真的只有他們需要展現出道德自律,或者是他們就要對別的讀者去負一些責任嗎?我倒是不認同,若今天真的是只有那些具有影響力的人才要自我操守檢點的話,那我想每個人包括妹子我也可以在任何場合講不適當的話,回應你所說的一句:憑什麼呢?(或者是說:憑什麼這麼不公平呢?)

其實,如果真的看不下去別人的高人氣或高點閱率,以我受到嚴謹的教育來看:不在背後講人是非,若真的看不下去那些高人氣的Blog只有圖少有字的話,林祖媽我就不去看就好了,何必又要氣又要妒忌人家,只會明顯的秀出自己的心眼之小而已。

套句舒適牌刮鬍刀的Slogan:要刮別人的鬍子,請先把自己的刮乾淨。(這太老的廣告了,您可能沒聽過吧,不懂那意思那就擺了)

I think you should know how to be a gentleman and not a kid! ^_^
Das Reich(zbv2004) 於 2008-07-26 15:13 回覆:
謝謝您的指教!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部落格和個人
2008/07/25 09:25
很多人以為隱藏在電腦後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 為所欲為, 其實那樣才真正顯露出個人的真正特質.  看部落格就可以看到這個現象.  有趣是有趣, 可厭也是可厭.
Das Reich(zbv2004) 於 2008-07-25 10:40 回覆:
要能言行合一,很難的。

路人甲+乙+丙+丁
榮光之....好笑
2008/07/24 09:39

網路上也有很多沒實力的胖子亂吼亂叫, 自以為了不起.     或許某些主張的觀念是對的, 但用詞尖酸刻薄, 沒有口德, 不知道是自卑所衍生出的大頭症, 還是單純的沒家教.

Das Reich(zbv2004) 於 2008-07-24 09:47 回覆:

更沒實力的就只能跟你一樣繼續當路人吧?

慢走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