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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1 15:33:07瀏覽701|回應2|推薦7 | |
喜歡一個人,不需要理由。
你可以因為他認真的表情,而喜歡上他; 你甚至可以因為他一個眼神,而喜歡上他。 多麼的不切實際?但喜歡,這是如此。
我喜歡他,但我說不上原因, 因為他很帥,還是因為他人很好? 但我和他又有多好呢? 就算列出所有他的優點,對我而言,不算理由。 是感覺吧?喜歡他的原因。
愛這字眼太沉重了。 但他的一舉一動,足以牽動我的情緒了。
不過似乎這樣的單方向,也該結束了, 感覺四周的人事物,都會讓我有放棄的念頭。 喜歡一個人,不需要理由, 可是放棄也是嗎? 我真的希望在這個時候, 能給我一個讓我心服口服的理由。 引用:http://blog.udn.com/sakamoto22087/1478205#reply_list 寫得太好 所以我引用一下XD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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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