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ao's comment:眼看民進黨的遊行在即,真是煩人..一般老百姓其實要求的不多,.就是安和樂利..他們天天吵吵鬧鬧哪來的平安?
盡聽蔡英文挑撥指責哪些項目沒有列入,卻不提那開放的五百多項已經是相當不簡單!...不管如何,不管在朝在野都應該要維持風度的理性溝通,這樣不負責任的取鬧方式,我實在忍不住要為文指責!就還是找出兩份經濟部官員的回覆,讓大家分辨到底是政府鴨覇還是在野黨無理取鬧!
x先生,您好:
台端今(99)年5月7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信函奉 交下由本局答復。感謝您對政府施政的關心。
針對「公投」議題,ECFA是純經濟事務,宜透過多元民主機制的理性討論,以凝聚社會共識。ECFA簽署後也會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才生效。將ECFA訴諸公民投票並無必要性,且ECFA是牽涉高度技術性的條款,實不宜用公投決定。但若有人將ECFA依「公民投票法」法律程序要求交付民意決定,行政部門屆時將予以尊重。
感謝您對政府推動兩岸經濟協議之關心,政府將繼續透過各種機會向人民說明推動兩岸經濟協議事宜,爭取其支持。另本部已設置兩岸經濟協議專網(www.ecfa.org.tw),對於兩岸經濟協議構想、重點、方向及可能內容等都有詳細陳述。建請 台端利用上述網站瞭解兩岸經濟協議之推動進展。
感謝您對政府推動兩岸經濟協議之支持及關心。謝謝您的來信,如有進一步問題,請不吝賜教。
敬祝 事事如意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
黃志鵬 敬上x先生,您好:
台端今(99)年6月4日致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信函奉 交下由本局答復。感謝您對政府施政的關心。
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已於6月3日審查台聯所提ECFA公投案,歷經近5小時激辯,21位委員最後表決,以12比4的票數,駁回台聯的ECFA公投案。事實上,全球均無在洽簽貿易協定前進行公投,僅哥斯大黎加對美國的FTA簽署後未獲國會通過而訴諸公投,最後仍獲得通過。過去我國與中美洲5個國家所簽訂之FTA亦均未進行公投。
感謝您對政府推動兩岸經濟協議之支持及關心。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