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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1 09:22:59瀏覽298|回應0|推薦2 | |
剛看到格友於之前的一篇文章“非常女中的回應,對於自己無意中點燃這位朋友的怒火深感惶恐,也對於誤入觸法邊緣驚嚇不已,特此敬告諸位格友往後發表文章千萬要秉持明察秋毫的態度,才能讓部落格發揮平和的互動和交流的目的喲! 此為文章內容: 一直以來,我們私下都以“非常女”稱呼表嫂!她,非常大膽,可以把表哥近千萬的存款全投入期貨市場卻血本無歸;她,非常灑脫,可以把兩個念幼稚園的孩子扔下跟著期貨營業員遠走高飛;她,非常可笑,八年不曾回來卻在發消費卷那天回來領走兩個小孩的七千二百塊;她,非常盧,堅持不離婚,因為留得名份在,表哥的遺產她可領一半......,這一個“非常女”,讓親朋好友非常頭大。 兩年前,表哥遇到一位知心的女性,想要結束這段有名無實的婚姻,“非常女”的回答非常過份,她說:等你們結婚我再離婚,擺明要引人入罪。 前兩天,她突然回來了,還帶著她離婚的妹妹和兩歲的小孩,此次,她理不直氣卻非常壯,她說:和那男人分了,腳受點傷,妹妹離婚沒人養,所以還是回來住下來好! 非常讓人傻眼的發展,對於這樣非常賴皮的女人,我想,尊嚴對她而言非常渺小。 以下為格友的回應: 請馬上改 那是你表嫂 你不能稱她為非常女 你已破壞了非常女的形象 你不怕侵權嗎 你表嫂 沒資格稱為非常女 你更不能毀謗非常女的形象 網路也有她的部落格 請你別侵犯非常女 建議你馬上刪改 別因此吃上侵權 公然 毀謗官司 這是我的回覆: 謝謝指正!如果非常女是一個有專利申請的稱號那我很抱歉,會如您建議予以修正,不過您這樣生氣讓我很震驚,用別人的不察讓自己氣憤傷身真的不值得啦! 希望這位格友小姐/先生---您就請息怒囉! ps.追根究底是我的缺點,經查遍所有中外商標、著作權、專利權,真的找不到非常女的相關註冊紀錄ㄋㄟ,有誰可提供相關資料為我釋疑?萬分感謝!況且,查了一下部落格搜尋,以非常女為名者不下二、三十個,到底誰侵權?侵了誰的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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